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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海讯: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2019-11-1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律师工作报告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

              远洋大厦 F40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3-3-2-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除非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另有所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1        发行人/公司/中科海 指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讯/股份公司


2        A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
                                        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公
                                        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


3        本次发行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4        本次发行与上市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5        海讯有限、原有限公 指          公司之前身北京中科海讯数字信号处理技
         司                             术有限公司


6        梅山科技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科海讯科技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


7        梅山声学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海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8        成业联                    指   武汉成业联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
                                        司股东


9        虹元汇诚                  指   北京虹元汇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10       云炜衷                    指   上海云炜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
                                        司股东


11       晨灿投资                  指   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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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12       国鼎投资                  指   北京国鼎军安天下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公司股东


13       实创投资                  指   北京实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梅
                                        山声学的有限合伙人


14       海讯瑞声                  指   北京海讯瑞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梅山科技的普通合伙人


15       海讯科技                  指   北京中科海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共同控制的企业


16       发起人                    指   公司由海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时的 10 名
                                        股东:梅山科技、梅山声学、蔡惠智、成
                                        业联、虹元汇诚、云炜衷、赵文立、徐俊
                                        华、王立法、何国建


17       海晟科讯                  指   武汉海晟科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
                                        子公司


18       范思合成                  指   武汉范思合成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19       本所、嘉源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0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次发行与上市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及台湾地区


21       境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2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3       北京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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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24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


25       报告期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


26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或东兴证券


27       瑞华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8       中同华                    指   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9       “三会”                  指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30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1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2       《首发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
                                        办法(2018 修正)》


33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34       《章程指引》              指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6 年修订)》


35       《编报规则第 12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


36       法律意见书                指   嘉源为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出具的《北京
                                        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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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37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嘉源为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出具的《北京
                                        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


38       招股说明书                指   公司为本次发行与上市编制的《北京中科
                                        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39       《审计报告》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瑞华对公司 2015 年度、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的财
                                        务报表所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01760222
                                        号《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40       《 内 部 控 制鉴 证 报    指   瑞华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 01760001 号
         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


41       《 非 经 常 性损 益 鉴    指   瑞华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 01760003 号
         证报告》                       《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42       《 主 要 税 种纳 税 情    指   瑞华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 01760004 号
         况审核报告》                   《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43       《发起人协议》            指   2016 年 3 月 1 日,海讯有限 10 名股东共
                                        同签署的《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44       《公司章程》              指   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不时修改、
                                        修订的现行有效《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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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5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本
                                        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实施的《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46       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




                                          3-3-2-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释 义 ................................................................................................................................. 2
一、 前言 .......................................................................................................................... 10
二、 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3
三、 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主体资格 .......................................................................... 16
四、 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实质条件 .......................................................................... 17
五、 公司的设立 .............................................................................................................. 20
六、 公司的独立性 .......................................................................................................... 22
七、 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 24
八、 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 34
九、 公司的业务 .............................................................................................................. 94
十、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96
十一、 公司的主要财产 ............................................................................................... 107
十二、 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 120
十三、 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23
十四、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 124
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规范运作 ....................................... 126
十六、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30
十七、 公司的税务 ....................................................................................................... 136
十八、 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标准 ............................................... 139
十九、 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 ....................................................................................... 141
二十、 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 142
二十一、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43
二十二、 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其约束措施 ..................................................... 144
二十三、 公司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 158
二十四、 律师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 158
二十五、 结论意见 ......................................................................................................... 158




                                                               3-3-2-7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HTTP:WWW.JIAYUA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西安 XIAN 香 港 HONGKONG




致: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嘉源(2018)-01-307 号




敬启者:

     受公司委托,本所担任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公司
本次发行与上市出具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工作报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办法》、《编报规则第 12 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根据公司的委托,本所对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法律资格及其具备的条件进行
了调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所需查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
发行与上市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
的实质条件、公司的设立、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公司的股本及演
变、公司的业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公司的主要财产、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3-3-2-8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监事会会议及规范运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公司的税务、
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标准、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公司业务发展
目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其约束措施、公司招股
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律师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等方面的有关记录、资料和证
明,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
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
律师工作报告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本所依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
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
解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所进行合理核查的基础上,对于对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
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或者基于本所专业无法作出核查及判断的重要事实,
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专业意见出具本
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与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审计、资产
评估、投资项目分析、投资收益等发表评论。本所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有关会计
报表、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
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对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财务数据等
专业事项,本所未被授权、亦无权发表任何评论。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编报规则第 12 号》的要求,本所独立地对公司本次发行与上
市的合法性及对本次发行与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按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在其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引用本律师工



                                   3-3-2-9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作报告的意见及结论,但该等引述不应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对本所意见的理解出现偏
差的方式进行。

     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之依据。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     前言


(一)本所简介


     本所于 2000 年 1 月 27 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31110000E000184804 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所法定地址为: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邮政编码为:100031。本所具有保密资
质。

     本所为专业从事证券、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的律师机构,为企业
提供包括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增发、配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
企业改制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律师工作报告签字的律师为:黄国宝律师、吕丹丹
律师。

     黄国宝律师,2001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2007 年毕业于美国
INDIANA UNIVERSITY 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 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黄
律师曾参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科迪
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远东传动轴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与上市,参与凌
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参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
革等项目。黄国宝律师具有保密资质。

     吕丹丹律师,2009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2007 年取得法律职业
资格证书,2014 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吕丹丹律师曾主办和参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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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 A 股 IPO、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H 股 IPO、中国盐业总公司重组改制
等企业改制上市项目,曾参与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优先股发行、中国第一重
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濮阳惠
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上市公司定增及重组项目,曾参与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西安
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等项目。吕
丹丹律师具有保密资质。

     本所律师的联系电话为 010-66413377,传真为 010-66412855。

     本所及本所上述经办律师自执业以来未受到过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

(二)工作过程


     2015 年 8 月,公司正式启动申请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工作,本所律师为其提供
法律服务。本所法律服务工作大致分以下阶段:

     1、尽职调查

     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后,初步听取了公司有
关人员对公司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
方面的基本情况介绍。在此基础上,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交了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同时本所律师向公司
解释了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意义、要求和责任,并以口头和书面方式回答了公司
提出的问题,使其充分了解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过程及方式。

     本所进场后,即对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与上市的
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实质条件、
公司的设立、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公司的股本及演变、公司的业
务、关联交及同业竞争、公司的主要财产、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公司重大资产变
化及收购兼并、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规
范运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公司的税务、公司的劳动保护、
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标准、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公司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
或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其约束措施、公司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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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律师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等方面的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等,并对公司存
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查及补证。

     2、提供法律建议及意见

     针对本所调查了解到的公司各方面的事实及在股权结构、资产、负债、业务、
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本所提出了明确的法律意见,并协助公司予以完善更正。
针对需公司及各中介机构重视或处理的事项,本所均制作了书面备忘录。对现行规
定尚不明确的事项,本所进行了调查及询证,并结合本所实际工作经验及对法律的
理解提出处理意见。

     3、处理法律问题


     针对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目标,本所协助公司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协助公
司清理和理顺股权结构,规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协助公司召开了董事
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会议。

     4、协助制作有关法律文件


     本所参与该项目以来,协助制作了公司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协助
起草了各股东股份锁定承诺、主要股东减持意向承诺、稳定股价预案、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的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及本次发行相关会议文件等法律文件。

     5、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所经办律师已就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工作投
入工作时间累计超过 1,000 个小时,本所在进行大量调查以及对公司有关问题作出
处理及完善的基础上,制作了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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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2016 年 7 月 20 日和 2016 年 8 月 1 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北京市国防
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分别作出《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涉及事项审查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涉及的事
项审查通过。

     2018 年 8 月 28 日和 2018 年 9 月 5 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北京市国防科学
技术工业办公室分别作出《关于延长<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涉及事项审查意见>有效期的批复》,同意延长有效期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

     2、2018 年 8 月 15 日和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各项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票数量: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970 万股,具体以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
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5)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根据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
商定价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定价。

     (6)发行方式:采取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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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万元)


  1        第三代水声信号处理平台研发产业化项目              15,870

  2               水下模拟仿真体系应用项目                   10,590

  3                 水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合计                             44,76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
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
资金。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有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24 个月内有效。

       4、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
司本次发行与上市有关的如下事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证券市场情况及股
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定价方式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和
政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签署与本次公开发行和股票上市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可以利
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实际数额置换自有资金
及归还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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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政府审批手续,支付与股票发行、
上市和保荐相关的各项费用,完成其他为本次股票发行和上市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5)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办理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6)在本次股票发行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根据核准
和发行的具体情况完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报主管机关备案或核准后
实施,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7)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4 个月。

     5、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决议的内容和形式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公司本次发行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于证
券交易所上市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涉及的审查事项,已经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相关批
复。

     2、公司股东大会已依《公司章程》规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与上市的决议,决议
内容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与上市的具体事宜,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尚待取得以下核准或同意: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
行的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后在创业板上市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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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主体资格


     1、公司系根据《公司法》规定,由海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
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18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
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

     2、公司现持有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11010877766050XL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北京
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5 号楼 409
室,法定代表人为蔡惠智,注册资本为 5,900 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经营范围为“声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
外);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 2005 年 7 月 18
日至长期。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根据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公司的登记状态
为“在营(开业)企业”。经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目前不存在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况。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系由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
的情形。

     3、公司具备申请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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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与上市方案,公
司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的
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享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2、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新股种类及数额、新
股发行价格确定方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同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允许的范围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发行人和市场
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确定具体的股票发行数额、发行方式,在向询价对象询价后
确定发行价格等,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二、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公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并在董事会下设置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具备健全且
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中之“十五、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规范运作”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2017 年连续两年盈利,其最近两个会计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27.06 万元、8,001.98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75.67 万元、7,737.12 万元。公
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书面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
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十条
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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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 5,900 万元,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证券
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公司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三、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主体资格”部分所述,公司是
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截至报告期期末,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符合《首
发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 根据《审计报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 775.67 万元、7,737.12 万元。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
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
为计算依据),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3、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41,756.59 万元,
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
规定。

     4、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为 5,900 万元,本次发行
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 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01760002 号《验资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已由发起人或股东转移
给公司,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6、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九、公司的业务”部分所述,公司报告期内一直主要从事
声纳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
规定。

     7、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九、公司的业务”、“十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变化”部分所述,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8、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五、公司的设立”、“八、公司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
并根据公司的声明与承诺,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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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五条的规
定。

     9、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六、公司的独立性”、“十五、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及规范运作”部分所述,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已依法建立健全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
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历次股东大会文件,公司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公
司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
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10、 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确认,公司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11、 根据瑞华出具的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确认,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2、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
分所述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定任职资格,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3、 根据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
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
于持续状态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首发办法》等规定的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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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各项实质条件,但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后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同意。



五、    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由海讯有限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以
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设立的程序


     1、2016 年 2 月 5 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海讯有限以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股份公司的名称为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400 万元,划分为 5,400 万股
等额股份,每股面值 1 元,折股溢价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海讯有限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具体详
见本章之“(三)发起人协议”中相关内容。

     3、2016 年 3 月 1 日,股份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制定<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4、2016 年 3 月 16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出具(京海)名称变核(内)字[2016]
第 0009999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股份公司名称为“北京中科海讯数
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了统一信
用代码为 9111010877766050XL 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400 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三)发起人协议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海讯有限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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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全部净资产折股 5,400 万股,其中 5,400 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其余折股溢价计入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按其在海讯有限的持股比例认购
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5,400 万元,股本总额 5,400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四)公司设立时的审计、评估及验资

     1、2016 年 2 月 26 日,瑞华出具瑞华专审字[2016]01300023 号《审计报告》,截
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海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12,725.10 万元。

     2、2016 年 2 月 28 日,中同华出具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108 号《资产评估
报告书》,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海讯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13,489.50 万元。

     3、2016 年 3 月 31 日,瑞华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00009 号《验资报告》,对公
司发起人出资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 5,400 万元。

     (五)创立大会

     1、2016 年 3 月 1 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公司发起人
全部出席了会议,代表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出席公司创立大会的发起人及其所代
表的股份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情况的报
告》、《关于制定<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选举
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设立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
决策程序。

     2、公司发起人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内容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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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设立过程已履行了审计、评估、验资等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设立时召开了创立大会,会议的召开及其决议内容符合当时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六、     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1、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及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主要从事声纳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研
发、销售等经营体系,独立签署各项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合同,自主经营,具有面
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关于公司的业务情况,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九、公司的业务”中的相关
内容。

     2、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目前的业务不依赖其与股东及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业务均按照市场化的方式独立运作。最近三年内公司
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中的相关内
容。

     3、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及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
梅山声学、晨灿投资分别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未有从事与公司存在
同业竞争的业务的情况,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中的
相关内容。

       (二)公司资产的独立性


     1、公司是在原有限公司海讯有限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未导致公司的资产发生实质性变动。

     2、经公司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以及商标、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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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的资
产与公司股东的资产不存在混同的情况。

     3、经公司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
司资产的情况。

     (三)公司人员的独立性


     1、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
理制度,根据内部制定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选聘、任免、考核、奖罚员工,与公司
股东之间不存在员工混同、派遣的情形。

     2、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没有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关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
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中的
相关内容。

     (四)公司机构的独立性


     1、为了规范公司运作、严格公司治理,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组
织机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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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机构设置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各机构按照《公
 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
 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公司财务的独立性


     1、经公司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配有独立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地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
制度,并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

     2、经公司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不存在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3、经公司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为独立的纳税人,已依法独立履行纳
税申报及缴纳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

     综上,本所认为:

     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
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
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七、    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一)公司的发起人

     根据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公司章程》、
瑞华出具的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01300009 号的《验资报告》及公司的工商注册登
记资料,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400 万元,由 10 名发起人股东以其持有的
海讯有限净资产认缴出资,其中 5 名为合伙企业、5 名为自然人,该等发起人具体
情况如下:

     1、梅山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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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山科技现持有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308930941H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梅山科技
为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四号办公楼 1224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海讯瑞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乐乐),合伙
期限为自 201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34 年 12 月 15 日,经营范围为“科技项目投资、实
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梅山科技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合伙出资份额     合伙出资比例

  1        海讯瑞声                普通合伙人            22.8052          1.0818%
  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912.7600        90.7364%
  3         何国建                 有限合伙人            172.4754         8.1818%
         合计                         —                2,108.0406          100%


       根据梅山科技的工商资料和合伙协议,梅山科技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
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其资产也未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除投资中科海讯
之外并不投资其他企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梅山科技不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
管理人,不需要进行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2、梅山声学

       梅山声学现持有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30893087XM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梅山声学
为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四号办公楼 1225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黎敏,合伙期限为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34 年 12 月 18
日,经营范围为“环境声学科技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梅山声学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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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合伙出资份额    合伙出资比例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14.0091          0.7792%

   2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189.5145        10.5415%

   3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180.7934        10.0564%

   4             徐韬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9.4581%

   5             涂英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9.4581%

   6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140.1017         7.7929%

   7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133.1257         7.4049%

   8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125.5684         6.9846%

   9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23.0109         6.8423%

  10        实创投资               有限合伙人            111.0611         6.1776%

  11             周萍              有限合伙人            110.4538         6.1439%

  12         罗文天                有限合伙人            72.6669          4.0420%

  13             李莉              有限合伙人            56.1563          3.1236%

  14             徐江              有限合伙人            34.8807          1.9402%

  15         李红兵                有限合伙人            34.8807          1.9402%

  16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33.7180          1.8755%

  17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33.7180          1.8755%

  18             蔡婷              有限合伙人            33.7180          1.8755%

  19         周善明                有限合伙人            17.4404          0.9701%

  20             徐昶              有限合伙人            11.1061          0.6178%

  21         李乐乐                有限合伙人             1.7992          0.1001%

          合计                        —                1,797.8011         100%


       根据梅山声学的工商资料和合伙协议,梅山声学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
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其资产也未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除投资中科海讯
之外并不投资其他企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梅山声学不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
管理人,不需要进行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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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成业联

       成业联现持有武汉市江岸区工商局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20102584860927Q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成业联为有限合伙企
业,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8 号武汉天地企业中心 5 号楼 12-8,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一禾,合伙期限为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从
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投资咨询(不含证券、
期货咨询)”。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成业联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合伙出资份额     合伙出资比例

   1         王一禾                普通合伙人             1,000             10%
   2             金峰              普通合伙人             8,500             85%
   3             肖琼              有限合伙人              500               5%
          合计                         —                 10,000           100%


       根据成业联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成业联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等规定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备案
编号为 S35805 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根据本所律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的查询结果,成业联已办理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10248。

       4、虹元汇诚

       虹元汇诚现持有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1101025938359859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虹元汇诚为有限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 27 号 7 号楼 16 层 1601 室,执行
事务合伙人为兴润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丽凤),合伙期限为
自 2012 年 4 月 10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
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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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虹元汇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合伙出资份额     合伙出资比例

          兴润诚(北京)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820             16.4%
               理有限公司
   2                 鲁委          有限合伙人        1,000             20%
   3                 李尤          有限合伙人        1,000             20%
   4                 田军          有限合伙人         400              8%
   5               王丽凤          有限合伙人         325              6.5%
   6               马朝晖          有限合伙人         300              6%
   7               杜乃德          有限合伙人         250              5%
   8               张春芳          有限合伙人         105              2.1%
   9               姜素田          有限合伙人         100              2%
  10                 韩勇          有限合伙人         100              2%
  11                 蔡兵          有限合伙人         100              2%
  12               蔡姚姚          有限合伙人         100              2%
  13                 朱瑞          有限合伙人         100              2%
  14                 张磊          有限合伙人         100              2%
  15               李胜文          有限合伙人         100              2%
  16               马冰洁          有限合伙人         100              2%
              合计                    —             5,000            100%


       根据虹元汇诚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虹元汇诚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了备案
编号为 SE0019 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根据该备案证明,虹元汇诚的基金管
理人为“兴润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本所律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私
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的查询结果,兴润诚(北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21155。

       5、云炜衷



                                     3-3-2-28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云炜衷现持有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9350772860R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云炜衷为有
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421 弄 107 号 Q237 室,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上海云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尹伟霖),合伙期限为自 2015
年 9 月 7 日至 2035 年 9 月 6 日,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金
融信息服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云炜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合伙出资份额     合伙出资比例

           上海云炜资产管理有
   1                               普通合伙人        4,417            44.17%
                 限公司
           中琞睿投资本管理有
   2                               普通合伙人        3,363            33.63%
                 限公司
   3                张继           有限合伙人         300               3%
   4             柴达霖            有限合伙人         270              2.7%
   5                张怡           有限合伙人         200               2%
   6             林直荣            有限合伙人         200               2%
   7             李润娣            有限合伙人         150              1.5%
   8             付三中            有限合伙人         150              1.5%
   9                吴波           有限合伙人         130              1.3%
  10             张雯静            有限合伙人         120              1.2%
  11                马云           有限合伙人         100               1%
  12             屈云波            有限合伙人         100               1%
  13                郭兰           有限合伙人         100               1%
  14             孙月娟            有限合伙人         100               1%

  15             朱凌峰            有限合伙人         100               1%

  16             崔海亮            有限合伙人         100               1%
           上海麒润文化传播股
  17                               有限合伙人         100               1%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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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云炜衷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云炜衷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了备案编号为
SE5149 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根据该备案证明,云炜衷的基金管理人为“上
海云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本所律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
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的查询结果,上海云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20977。

      6、自然人发起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各自然人发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各自然
人发起人于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身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甲 13
  1       蔡惠智       男      中国   110107196301******
                                                                   楼****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2       赵文立       女      中国   110104196708******
                                                                  96 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923
  3       徐俊华       男      中国   110108193608******
                                                                  号楼****
                                                           北京市崇文区左安漪园 9
  4       王立法       男      中国   420106197406******
                                                                   楼****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5       何国建       男      中国   110108195510******
                                                                  96 号****


      (二)发起人的出资


      1、根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瑞华出具的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01300009
号的《验资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系由海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发起人按持股比例以海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出资折为股份公司股份,具体情
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五、公司的设立”中相关内容。


      2、根据公司及发起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设立过程中,不存在发起人
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起人
以其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形。


                                      3-3-2-30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3、公司系由海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其所持有的海讯
有限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股份公司,不存在权属纠纷。根据《公司
法》的相关规定,股份公司设立后其承继了海讯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各发起人
将该等资产投入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公司的现有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
共有 13 名股东,除上述 10 名发起人股东之外,公司新增 3 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晨灿投资


       晨灿投资现持有上海市工商局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320878787C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晨灿投资为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 528 弄 1116 号-5,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杨娟,合伙期限为自 201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经营范围为“实业投
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晨灿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合伙出资份额     合伙出资比例

   1                杨娟           普通合伙人         500              2.5%
           杭州卓韵投资管理合
   2                               有限合伙人        19,500           97.5%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20,000           100%


       根据晨灿投资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晨灿投资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了备案
编号为 S60617 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根据该备案证明,晨灿投资的基金管
理人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本所律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私
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的查询结果,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5024。



                                       3-3-2-3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2、国鼎投资


       国鼎投资现持有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1101083484351364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国鼎投资为有限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6 层办公 634 室,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北京工道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建),合伙期限为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0 年 08 月 31 日;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国鼎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合伙出资份额     合伙出资比例

 1       北京工道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           1.1628%
 2                周永明            有限合伙人       5,600          32.5581%
         宁波安诺诺信投资管理合伙
 3                                  有限合伙人       3,000          17.4419%
            企业(有限合伙)
 4                 胡明             有限合伙人       2,700          15.6977%
 5                刘永玉            有限合伙人       1,500          8.7209%
 6                张亚云            有限合伙人       1,200          6.9767%
 7                桂祖华            有限合伙人       1,000          5.8140%
 8                 张宪             有限合伙人        500           2.9070%
 9                肖建明            有限合伙人        500           2.9070%
 10               舒洪彬            有限合伙人        500           2.9070%
 11               崔延东            有限合伙人        500           2.9070%
               合计                    —           17,200           100%


       根据国鼎投资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国鼎投资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了备案



                                      3-3-2-32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编号为 SL8491 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根据该备案证明,国鼎投资的基金管
理人为“北京工道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本所律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
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的查询结果,北京工道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13413。

     3、程月茴


     根据程月茴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程月茴的身份情况如下:
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30722197201******;住址:浙江省金华市
婺城区三江街道宾虹路 233 号****。


    (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蔡惠
智合计控制公司 2,662.7238 万股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359.6022 万股股份、通过
梅山科技控制公司 2,303.1216 万股股份,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45.1310%,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变
更。

    (五)公司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股东提供的调查表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
及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海讯瑞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智控制的企业,
蔡惠智系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何国建系梅山科技有限合伙人,持有梅山科技
8.1818%的合伙份额;梅山声学的有限合伙人蔡婷、郑洪涛系夫妻关系,蔡婷系实际
控制人蔡惠智之侄女。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数量、资格、住所、出资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现有股东数量、资格、住所、出资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3-2-33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3、公司发起人以其享有的原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对公司出资,该等资产权属清晰、
不存在产权纠纷,发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已转移给公司所有,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
险。

     4、公司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八、    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一)公司目前股本结构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共
计 13 名股东,其中梅山科技和梅山声学为持股平台,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本结构及两
个持股平台的合伙人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公司工商登记股本结构                     各实际持股人持股情况
序
       工商登记     工商登记       工商登记     实际           实际      实际持股   备注
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海讯瑞声       24.9156     0.4223%
                                                                                    持股平
 1     梅山科技    2,303.1216      39.0360%    蔡惠智       2,089.7695   35.4199%
                                                                                     台
                                               何国建        188.4365    3.1938%
                                                黎敏         12.6133     0.2138%
                                               张秋生        170.6407    2.8922%
                                               刘云涛        162.7873    2.7591%
                                                徐韬         153.1037    2.5949%
                                                涂英         153.1037    2.5949%
                                               冯继忠        126.1489    2.1381%
                                               张战军        119.8673    2.0316%    持股平
 2     梅山声学      1,618.75      27.4364%
                                               巩玉振        113.0633    1.9163%     台
                                               蔡惠智        110.7601    1.8773%
                                              实创投资         100       1.6949%
                                                周萍         99.4538     1.6857%
                                               罗文天        65.4293     1.1090%
                                                李莉         50.5637     0.8570%
                                                徐江         31.4062     0.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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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红兵     31.4062    0.5323%
                                                郑洪涛     30.3598    0.5146%
                                                王福珍     30.3598    0.5146%
                                                 蔡婷      30.3598    0.5146%
                                                周善明     15.7031    0.2662%
                                                 徐昶        10       0.1695%
                                                李乐乐       1.62     0.0275%
 3     蔡惠智       359.6022       6.0950%      蔡惠智     359.6022   6.0950%     —

 4     成业联       290.8008       4.9288%      成业联     290.8008   4.9288%     —

 5    虹元汇诚      195.2478       3.3093%     虹元汇诚    195.2478   3.3093%     —

 6     云炜衷        178.632       3.0277%      云炜衷     178.632    3.0277%     —

 7     赵文立       170.1162       2.8833%      赵文立     170.1162   2.8833%     —

 8     徐俊华       164.8836       2.7946%      徐俊华     164.8836   2.7946%     —

 9     王立法       124.6266       2.1123%      王立法     124.6266   2.1123%     —

10     何国建        94.2192       1.5969%      何国建     94.2192    1.5969%     —

11    晨灿投资         310         5.2542%     晨灿投资      310      5.2542%     —

12    国鼎投资          50         0.8475%     国鼎投资      50       0.8475%     —

13     程月茴           40         0.6780%      程月茴       40       0.6780%     —

     合计             5,900         100%              —    5,900      100%       —


     (二)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1、2005 年 7 月,海讯有限设立

     海讯有限系由海讯科技、自然人赵文立、冯欣欣、徐俊华和戈弋于 2005 年 7 月
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设立时具体情况如下:

     (1)2005 年 4 月 22 日,北京市工商局出具了(京海)企名预核(内)字[2005]
第 11723621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北京中科海
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2)2005 年 5 月 8 日,海讯科技、赵文立、冯欣欣、徐俊华和戈弋共同签署
了《北京中科海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3)2005 年 7 月 18 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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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8286403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信号处理技
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蔡惠智,住所为北京
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21 号 DSP 大楼 301-1 室,经营期限自 200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
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

     (4)海讯有限 2005 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海讯科技                  29.5              59%

     2                     赵文立                9.5               19%

     3                     冯欣欣                 5                10%

     4                     徐俊华                 3                6%

     5                     戈弋                   3                6%

                    合计                          50              100%


     根据海讯有限设立当时有效的《公司法》(2004 年 8 月 28 日公布实施)第二十
六条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根据
北京市工商局 2004 年 2 月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
展环境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
(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
币出资数额。”

     海讯有限 2005 年 7 月设立时,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相关规定委托验资
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但依据北京市工商局当时出台的有效规定提供了中国农
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北京市工商局依据职权确认了各股
东出资实际缴付情况。根据该等《交存入资资金凭证》,截至 2005 年 7 月 12 日,海
讯有限设立时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已全部缴存至海讯有限开立的入资专用账户;根
据北京市工商局 2005 年 7 月 18 日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海讯有限设立时实
收资本为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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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3 月 1 日,瑞华出具编号为瑞华验字[2017]01760004 的《验资报告》,审
验了海讯有限 2005 年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证明截至 2005 年 7 月
12 日,海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50 万元,全部
为货币出资,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

     2、2008 年 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2008 年 3 月 30 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冯欣欣将其持有
的海讯有限 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海讯科技,并相应修改章程。

     (2)2008 年 3 月 30 日,冯欣欣与海讯科技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双方协商
确定冯欣欣将其持有的海讯科技 5 万元出资额、即 10%股权,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海讯科技。

     (3)2008 年 4 月 23 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上述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4)本次股权转让后,海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海讯科技                 34.5               69%

    2                     赵文立                9.5                19%

    3                     徐俊华                 3                 6%

    4                      戈弋                  3                 6%

                   合计                          50               100%


     3、2008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1)2008 年 10 月 27 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戈弋将其持有
的海讯有限 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海讯科技,并相应修改章程。

     (2)2008 年 11 月 1 日,戈弋与海讯科技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戈弋将其持有的公司 3 万元出资额、即 6%股权,以 3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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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08 年 11 月 11 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上述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4)本次股权转让后,海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海讯科技                 37.5             75%

    2                      赵文立                9.5              19%

    3                      徐俊华                 3               6%

                    合计                          50             100%


     4、2009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1)2009 年 11 月 10 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赵文立将其持有
的公司 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海讯科技,并相应修改章程。

     (2)2009 年 11 月 10 日,赵文立与海讯科技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双方协商
确定赵文立将其持有的公司 5 万元出资额、即 10%股权,以 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海讯科技。

     (3)2009 年 12 月 1 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上述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4)本次股权转让后,海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海讯科技                 42.5             85%

    2                      赵文立                4.5              9%

    3                      徐俊华                 3               6%

                    合计                          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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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2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

     (1)2012 年 10 月 30 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海讯有限注册
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3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认缴,蔡惠智、陈丹平、何国建作
为新增股东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5 万元、52.5 万元、52.5 万元,原股东海讯科
技、徐俊华、赵文立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5 万元、15 万元、22.5 万元;同意相
应修改章程。

     (2)2012 年 10 月 30 日,北京捷勤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捷汇验海字[2012]第 518 号的《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12 年 10 月 30 日,本次增资
认缴的 250 万元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到位,增资后海讯有限实收资本为 300 万元。

     (3)2012 年 11 月 6 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
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11010800864033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 万元。

     (4)本次增资完成后,海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蔡惠智                105               35%

    2                      陈丹平                52.5             17.5%

    3                      何国建                52.5             17.5%

    4                   海讯科技                  45               15%

    5                      赵文立                 27                9%

    6                      徐俊华                 18                6%

                    合计                         300               100%


     6、2013 年 8 月,第二次增资

     (1)2013 年 8 月 5 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海讯有限注册资
本由 30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各股东分别按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
本;同意相应修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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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3 年 8 月 14 日,北京中靖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
中靖诚验字[2013]第 A-679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8 月 14 日,本次增资认
缴的 200 万元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到位,增资后海讯有限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

     (3)2013 年 8 月 15 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
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11010800864033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海讯
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 万元。

     (4)本次增资完成后,海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蔡惠智                175               35%

    2                      陈丹平                87.5             17.5%

    3                      何国建                87.5             17.5%

    4                   海讯科技                  75               15%

    5                      赵文立                 45               9%

    6                      徐俊华                 30               6%

                    合计                         500              100%


     7、2014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1)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书面说明并经相关人员书面确认及公证,海讯有限 2014
年 12 月实施股权激励,原股东及激励对象设立梅山科技、梅山声学两个合伙企业作
为持股平台,其中梅山科技主要作为原股东持股平台,梅山声学主要作为员工持股
平台;由原股东何国建、陈丹平、徐俊华、赵文立及海讯科技向激励对象或持股平
台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本次股权激励方案,为加强对激励对象的管理,本次各激励对
象受让的海讯有限股权共计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由海讯有限自然人股东陈丹平或何
国建直接代持,一部分通过委托梅山声学合伙人刘云涛持有梅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
间接持有,剩余部分由各激励对象直接持有梅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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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形式持股数量的相对比例为 1:1:3。本次激励股权全部由原股东转让,用于激励
的海讯有限股权为 161.25 万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值为依据,最终确定为 9.5803 元/1 元注册资本,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持股形式
                                   委托自然人股东陈丹
                                   平或何国建以代持方                        通过委托梅山声
                                                             通过持有梅山
                                   式直接持有海讯有限                        学合伙人刘云涛
                     受让海讯有                              声学合伙份额
                                     注册资本数额                            代持梅山声学合
序号    激励对象     限注册资本                              方式间接持有
                                       (N*1/5)                             伙份额方式间接
                       总额                                  海讯有限注册
                                   通过自然      通过自然                    持有海讯有限注
                       (N)                                   资本数额
                                   人股东陈      人股东何                      册资本数额
                                                               (N*3/5)
                                   丹平代持      国建代持                      (N*1/5)
                                   其中 1/5      其中 1/5
 1       张秋生          17.5        3.5               —        10.5              3.5

 2       刘云涛           17         —                3.4       13.6              —

 3         徐韬         16.25        —            3.25          9.75              3.25

 4       蒋景红         16.25        —            3.25          9.75              3.25

 5         涂英         16.25        —            3.25          9.75              3.25

 6       冯继忠          12.5        —                2.5        7.5              2.5

 7       巩玉振          12.5        2.5               —         7.5              2.5

 8       吕曜辉          12.5        2.5               —         7.5              2.5

 9       张战军          12.5        2.5               —         7.5              2.5

 10        周萍          8.75        1.75              —        5.25              1.75

 11      郑洪涛            3         0.6               —         1.8              0.6

 12      王福珍            3         0.6               —         1.8              0.6

 13        李莉            3         0.6               —         1.8              0.6

 14        蔡婷            3         —                0.6        1.8              0.6

 15        徐昶            3         0.6               —         1.8              0.6

 16      李国瑞            3         0.6               —         1.8              0.6

 17        黎敏          1.25        0.25              —        0.75              0.25

       合计             161.25       16            16.25        100.15            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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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工商登记持股情况

         (2.1)股东会决议

         2014 年 12 月 22 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如下股权转让事宜,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单位: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

     1                蔡惠智                                                132

     2                何国建                                                59.25
                                                  梅山科技
     3                赵文立                                                28.75

     4               海讯科技                                                18

     5                陈丹平                                                59.5

     6                徐俊华                      梅山声学                  12.5

     7               海讯科技                                                57


         (2.2)出资转让协议

         2014 年 12 月 22 日,蔡惠智、何国建、赵文立、海讯科技分别与梅山科技签订
《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蔡惠智、何国建、赵文立、海讯科技分别将其持有的海讯有
限 132 万元、59.25 万元、28.75 万元、18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梅山科技。

         2014 年 12 月 22 日,陈丹平、徐俊华、海讯科技分别与梅山声学签订《出资转
让协议》,约定陈丹平、徐俊华、海讯科技分别将其持有的海讯有限 59.5 万元、12.5
万元、5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梅山声学。

         (2.3)工商登记股权结构

         2014 年 12 月 25 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上述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海讯有限的工商登记股东及相应代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工商登记股东     工商登记   工商登记
                                                             股权代持情况
号         姓名/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蔡惠智              43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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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丹平自己实际持有 12 万元出资额,其余 16 万
                                               元出资额是陈丹平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转让给 11
                                               名自然人、但仍由陈丹平代为持有的出资额,具
                                               体代持明细如下:
                                               (1)代张秋生持有 3.5 万元;
                                               (2)代巩玉振持有 2.5 万元;
                                               (3)代张战军持有 2.5 万元;

 2       陈丹平            28      5.6%        (4)代吕曜辉持有 2.5 万元;
                                               (5)代周萍持有 1.75 万元;
                                               (6)代李莉持有 0.6 万元;
                                               (7)代王福珍持有 0.6 万元;
                                               (8)代徐昶持有 0.6 万元;
                                               (9)代郑洪涛持有 0.6 万元;
                                               (10)代李国瑞持有 0.6 万元;
                                               (11)代黎敏持有 0.25 万元。

                                               何国建自己实际持有 12 万元出资额,其余 16.25
                                               万元出资额是何国建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转让给 6
                                               名自然人、但仍由何国建代为持有的出资额,具
                                               体代持明细如下:
                                               (1)代徐韬持有 3.25 万元;
 3       何国建          28.25     5.65%       (2)代蒋景红持有 3.25 万元;
                                               (3)代刘云涛持有 3.4 万元;
                                               (4)代涂英持有 3.25 万元;
                                               (5)代冯继忠持有 2.5 万元;
                                               (6)代蔡婷持有 0.6 万元。

 4       徐俊华           17.5     3.5%                             —

 5       赵文立          16.25     3.25%                            —

                                               梅山科技主要作为原股东持股平台,关于梅山科
                                               技的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详见本章之“(四)持
 6      梅山科技          238      47.6%
                                               股平台历史沿革”之“1、梅山科技历史沿革”中相
                                               关内容。

                                               梅山声学主要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其中梅山声学
                                               合伙人层面也存在代持情形(合伙人刘云涛代
                                               16 名激励对象持有部分合伙份额),关于梅山声
 7      梅山声学          129      25.8%
                                               学的设立及历史沿革、代持情况详见本章之
                                               “(四)持股平台历史沿革”之“2、梅山声学历史
                                               沿革”中相关内容。

        合计              50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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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间接持股情况

       (3.1)股东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股情况

       2014 年 12 月 16 日,梅山科技经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并取
得了注册号为 330206000247924 的《营业执照》。梅山科技设立时,蔡惠智、贺琳、
陈丹平、何国建等 4 人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有海讯有限共计 238 万元注册资本,各
合伙人对梅山科技合伙出资份额认缴情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具体详见
本章之“(四)持股平台历史沿革”之“1、梅山科技历史沿革”之“(1)2014 年 12 月,
梅山科技设立”中相关内容。

       (3.2)股东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股情况

       2014 年 12 月 19 日,梅山声学经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并取
得了注册号为 330206000248138 的《营业执照》。梅山声学设立时,刘云涛等 17 名
激励对象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海讯有限共计 129 万元注册资本,其中梅山声学合
伙人层面也存在代持情形(合伙人刘云涛代其他 16 名激励对象持有部分合伙份额),
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认缴情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具体详
见本章之“(四)持股平台历史沿革”之“2、梅山声学历史沿革”之“(1)2014 年 12
月,梅山声学设立”中相关内容。

       (4)股东实际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股东       实际股东
        实际股东
序号                持有海讯有限   持有海讯有限                    备注
          姓名
                    注册资本数额   注册资本比例
                                                   直接持有 43 万元,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
 1       蔡惠智          192         38.40%
                                                   有 149 万元。
 2        贺琳            53         10.60%        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有。
                                                   直接持有 12 万元,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
 3       陈丹平           30          6.00%
                                                   有 18 万元
                                                   直接持有 12 万元,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
 4       何国建           30          6.00%
                                                   有 18 万元。
 5       徐俊华          17.5         3.50%        直接持有

 6       赵文立         16.25         3.25%        直接持有

 7       张秋生          17.5         3.50%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3.5 万元,通过持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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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10.5 万元,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3.5 万元。
                                               由何国建直接代持 3.4 万元,通过持有梅
 8       刘云涛           17       3.40%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13.6 万元。
                                               由何国建直接代持 3.25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9.75 万元,
 9        徐韬          16.25      3.25%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3.25 万元。
                                               由何国建直接代持 3.25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9.75 万元,
 10      蒋景红         16.25      3.25%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3.25 万元。
                                               由何国建直接代持 3.25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9.75 万元,
 11       涂英          16.25      3.25%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3.25 万元。
                                               由何国建直接代持 2.5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7.5 万元,
 12      冯继忠          12.5      2.50%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2.5 万元。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2.5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7.5 万元,
 13      巩玉振          12.5      2.50%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2.5 万元。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2.5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7.5 万元,
 14      吕曜辉          12.5      2.50%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2.5 万元。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2.5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7.5 万元,
 15      张战军          12.5      2.50%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2.5 万元。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1.75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5.25 万元,
 16       周萍           8.75      1.75%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1.75 万元。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0.6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1.8 万元,
 17      郑洪涛           3        0.60%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0.6 万元。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0.6 万元,通过持有梅
 18      王福珍           3        0.60%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1.8 万元,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3-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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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间接持有 0.6 万元。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0.6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1.8 万元,
 19       李莉            3        0.60%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0.6 万元。
                                               由何国建直接代持 0.6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1.8 万元,
 20       蔡婷            3        0.60%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0.6 万元。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0.6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1.8 万元,
 21       徐昶            3        0.60%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0.6 万元。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0.6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1.8 万元,
 22      李国瑞           3        0.60%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0.6 万元。
                                               由陈丹平直接代持 0.25 万元,通过持有梅
                                               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0.75 万元,
 23       黎敏           1.25      0.25%
                                               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方式间接持有 0.25 万元。
       合计              500       100%                          —


      8、2015 年 11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及第三次增资

      (1)相关背景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自然人书面确认、公证,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涉及
到两部分:一是,股权代持规范清理,即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名义持股人将相
应股权转让给实际持股人;二是,通过投资者直接对海讯有限增资及从原股东受让
股权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

      (1.1)股权代持规范清理

      2015 年 11 月,为使海讯有限股权结构更加清晰,符合上市、融资等要求,海讯
有限拟解除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包括两个层面的股权代持清理:一是,在海
讯有限层面,原由陈丹平、何国建直接代持的海讯有限股权,转让给实际持股人;
二是,在梅山声学层面原由刘云涛代持的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转让给实际持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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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海讯有限层面代持清理

     在海讯有限层面,陈丹平、何国建拟将其代持的海讯有限股权转让给实际持股
人(或实际持股人设立的持股平台),由于此时公司股权价值发生较大变化,同时为
符合税务要求,经转让方与激励对象协商,转让价格相应调整为以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为 21.5791 元/1 元注册资本。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商登记
                                           实际股权受让情况
序                   股权受让情况
      转让方                                                                  备注
号               工商登记    工商受让        实际      实际受让
                   受让方    出资数额      受让方      出资数额
                                                                  吕耀辉 2015 年 5 月辞职后,将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海讯有限
                                                                  全部股权,转让给蔡惠智。
                                                                  本次股权转让是陈丹平将其代
                                                                  吕曜辉持有的 2.50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蔡惠智。
                                                                  该等股权是吕曜辉 2014 年 12
                                                                  月作为海讯有限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对象、以 2014 年 9 月 30
                                                                  日海讯有限每股账面净资产值
                                                                  (9.5803 元/1 元注册资本)受
                                                                  让的股权,但截至 2015 年 11
                  蔡惠智           2.50    蔡惠智        2.50
                                                                  月吕曜辉已经从海讯有限离
                                                                  职、且尚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因此,经各方协商,由蔡惠智
 1    陈丹平
                                                                  直接将相关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给陈丹平,由于此时公司股权
                                                                  价值发生较大变化,同时为符
                                                                  合税务要求,经转让方与激励
                                                                  对象协商,转让价格相应调整
                                                                  为以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
                                                                  司未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
                                                                  值为依据,确定为 21.5791 元/1
                                                                  元注册资本。
                                           张秋生        3.5      本次股权转让是陈丹平将其代
                                           巩玉振        2.5      其他 10 名自然人持有的 13.50
                 梅山声学          13.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实际持股
                                           张战军        2.5      人设立的持股平台梅山声学。
                                            周萍         1.75     该等股权是 10 名自然人 2014




                                            3-3-2-47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郑洪涛      0.6    年 12 月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授
                                                             予对象、以 2014 年 9 月 30 日
                                          王福珍      0.6
                                                             海讯有限每股账面净资产值
                                          李莉        0.6    (9.5803 元/1 元注册资本)受
                                                             让的股权,但截至 2015 年 11
                                          徐昶        0.6
                                                             月该 10 名自然人尚未支付股
                                          李国瑞      0.6    权转让价款。因此,经各方协
                                                             商,由持股平台梅山声学直接
                                                             将相关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陈
                                                             丹平,由于此时公司股权价值
                                                             发生较大变化,同时为符合税
                                                             务要求,经转让方与激励对象
                                          黎敏        0.25
                                                             协商,转让价格相应调整为以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
                                                             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值为
                                                             依据,确定为 21.5791 元/1 元
                                                             注册资本。
                                                             蒋景红 2015 年 5 月辞职后,将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海讯有限
                                                             全部股权,转让给蔡惠智。
                                                             本次股权转让是何国建将其代
                                                             蒋景红持有的 3.25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蔡惠智。
                                                             该等股权是蒋景红 2014 年 12
                                                             月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
                                                             象、以海讯有限 2014 年 9 月
                                                             30 日 每 股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9.5803 元/1 元注册资本)受
                                                             让的股权,但截至 2015 年 11
                  蔡惠智           3.25   蔡惠智      3.25
                                                             月蒋景红已经从海讯有限离
 2    何国建                                                 职、且尚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因此,经各方协商,由蔡惠智
                                                             直接将相关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给何国建,由于此时公司股权
                                                             价值发生较大变化,同时为符
                                                             合税务要求,经转让方与激励
                                                             对象协商,转让价格相应调整
                                                             为以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
                                                             司未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
                                                             值为依据,确定为 21.5791 元/1
                                                             元注册资本。
                                          刘云涛      3.4    本次股权转让是何国建将其代
                 梅山声学          13
                                          徐韬        3.25   其他 5 名自然人持有的 13 万元




                                           3-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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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英        3.25    出资额,转让给实际持股人设
                                                               立的持股平台梅山声学。
                                           冯继忠       2.5
                                                               该等股权是 5 名自然人 2014 年
                                                               12 月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
                                                               象、以海讯有限 2014 年 9 月
                                                               30 日每股账面净资产值
                                                               (9.5803 元/1 元注册资本)受
                                                               让的股权,但截至 2015 年 11
                                                               月该 5 名自然人尚未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因此,经各方协商,
                                                               由持股平台梅山声学直接将相
                                           蔡婷         0.6    关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何国
                                                               建,由于此时公司股权价值发
                                                               生较大变化,同时为符合税务
                                                               要求,经转让方与激励对象协
                                                               商,转让价格相应调整为以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
                                                               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值为依
                                                               据,确定为 21.5791 元/1 元注
                                                               册资本。
           合计                    32.25     —        32.25               —


     (1.1.2)梅山声学层面代持清理

     在梅山声学层面,刘云涛拟将其代持的梅山声学全部认缴合伙出资份额转回给
实际持有人,具体情况详见本章之“(四)持股平台历史沿革”之“2、梅山声学历史
沿革”之“(3)2015 年 12 月,第二次出资份额转让”中相关内容。

     (1.2)引入外部投资者

     根据海讯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引入 PE 机构的总体方案》,海讯有限本
次引入投资者的综合估值为 6.3 亿元,以海讯有限当时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为基础计
算,投资者本次取得股权的综合价格为 126 元/1 元注册资本。考虑到海讯有限部分
原股东有转持意向,因此,本次投资者取得的海讯有限股权,分为两部分:一是,
直接对海讯有限进行增资;二是,从原股东处受让部分股权。

     (1.2.1)定价依据

     根据相关自然人书面确认及公证,为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部分原股东需改善个
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股权转让需求,同时为促使老股东减少股权转让数量,与公司


                                            3-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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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成长,经与全体股东协商海讯有限对原股东转让给投资者的价格进行了限定及
分段估值:1)原股东本次转让股权占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海讯有限股权总额不超
过 10%的,该部分转让股权以 5 亿元估值计算转让价格;2)原股东本次转让股权占
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海讯有限股权总额超过 10%但不超过 20%的,该部分转让股
权以 4 亿元估值计算转让价格;3)原股东本次转让股权占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海
讯有限股权总额超过 20%的,该部分转让股权以 3 亿元估值计算转让价格。

     根据相关自然人书面确认及公证,本次对外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中,除陈丹平因
身体原因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海讯有限全部股权外,何国建、梅山声学、蔡惠
智、徐俊华转让比例均不超过其各自持有海讯有限股权的 10%。按照上述原则,陈
丹平本次直接或间接(通过梅山科技)转让海讯有限的股权综合估值为 3.3 亿元,
据此确定的陈丹平本次对外股权转让价格为 66 元/1 元注册资本;何国建、梅山声学、
蔡惠智、徐俊华本次转让股权综合估值为 5 亿元,据此确定的其他股东本次对外股
权转让价格为 100 元/1 元注册资本。

     投资者本次取得海讯有限股权的综合价格为 126 元/1 元注册资本,但由于海讯
有限对原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价格的限定及分段估值、导致原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价格
较低,差额部分体现在增资价格中。根据上述原则及本次转让和增资具体数额等情
况,本次最终计算出的各方投资者对海讯有限的现金增资价格为 288.37 元/1 元注册
资本。

     (1.2.2)入股数额

     根据各方签署的投资协议等资料,本次投资者通过受让海讯有限原股东部分股
权及现金增资方式向海讯有限进行投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1.2.2.1)原股东转让数额




                                                                            单位:万元
          转让方              转让出资数额
序
     工商登记   实际转    工商登记      实际转          受让方        转让价格
号
     转让方       让方    转让数额      让数额
                                   0.3908               王立法
1         蔡惠智                                                 100 元/1 元注册资本
                                   7.3159          虹元汇诚




                                             3-3-2-50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6.6933                  云炜衷

                                   2.8421                  王立法           66 元/1 元注册资本
                                                                    (梅山科技本次转让给投资者的股
                                   6.6316                  成业联
                                                                    权,实际全部是梅山科技合伙人陈丹
2        梅山科技
                                   4.4526             虹元汇诚      平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有的海讯有
                                                                                 限股权)
                                   4.0737                  云炜衷

                                   1.8947                  王立法

                                   4.4211                  成业联
3         陈丹平                                                           66 元/1 元注册资本
                                   2.9684             虹元汇诚

                                   2.7158                  云炜衷

                                   2.5289                  王立法
4         何国建                                                           100 元/1 元注册资本
                                   0.4711                  成业联

5         徐俊华                   1.7500                  王立法          100 元/1 元注册资本

                   黎敏                      0.0450

                张秋生                       1.2000

                刘云涛                       1.4500

                   徐韬                      1.6250

                   涂英                      1.6250

                冯继忠                       0.4500
                                                                            100 元/1 元注册资本
                巩玉振                       1.7000
                                                                    (梅山声学转让的 10.4250 万元出资
6   梅山声学    张战军      10.4250          0.4100        成业联   额,实际是梅山声学 15 名合伙人通
                                                                    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的海讯有限股
                   周萍                      1.2500
                                                                    权)
                   李莉                      0.1700

                郑洪涛                       0.1000

                王福珍                       0.1000

                   蔡婷                      0.1000

                   徐昶                      0.1000

                李国瑞                       0.1000

         合计                      59.5750                  —                     —


     (1.2.2.2)投资者增资数额




                                                3-3-2-5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认缴海讯有限新增
                 序号              投资者                                          出资方式                   增资价格
                                                       注册资本

                   1               王立法               2.4983                       货币

                   2               成业联               5.8290                       货币                 288.37 元/1 元注册
                   3               云炜衷               3.5806                       货币                        资本

                   4           虹元汇诚                 3.9139                       货币

                           合计                        15.8218                          —                         —


                   (1.2.2.3)投资者入股总额

                                                                                                                   单位:万元
                              增资                                      股权转让                                        投资者本     投资者
                                                                                                           投资者取
       投资                                                                                                             次取得公     支付的
                            增资价                                           转让价                        得的公司
序     者姓                                                        转让出                                               司股权的     全部价
                  增资额    格(元/1    增资价款                             格(元/1        转让价款      股权总数
号     名或                                           转让方        资额                                                综合价格     款总额
                 (A1)     元注册      (B1)                               元注册           (B2)       (A1+A2
       名称                                                        (A2)                                               (元/1 元    (B1+
                            资本)                                           资本)                           )
                                                                                                                        注册资本)   B2)
                                                      陈丹平       1.8947      66            125.0526
                                                      蔡惠智       0.3908      100             39.08
       王立
1                 2.4983    288.37      720.3947     梅山科技      2.8421      66            187.5789      11.9048         126       1,500
        法
                                                      何国建       2.5289      100            252.89
                                                      徐俊华       1.7500      100              175
                                                      陈丹平       4.4211      66            291.7895
       成业                                           何国建       0.4711      100             47.11
2                 5.8290    288.37     1680.9211                                                           27.7778         126       3,500
        联                                           梅山科技      6.6316      66        437.6842
                                                     梅山声学      10.4250     100            1042.50
                                                      陈丹平       2.7158      66            179.2421
       云炜
3                 3.5806    288.37     1032.5658      蔡惠智       6.6933      100            669.33       17.0634         126       2,150
        衷
                                                     梅山科技      4.0737      66            268.8632
                                                      陈丹平       2.9684      66            195.9158
       虹元
4                 3.9139    288.37     1128.6184      蔡惠智       7.3159      100            731.59       18.6508         126       2,350
       汇诚
                                                     梅山科技      4.4526      66            293.8737

     合计        15.8218      —            —          —         59.575      —            4,937.4991    75.3968         —        9,500

备注:本表中的部分数据,因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2)工商变更程序/文件



                                                                3-3-2-52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2.1)股东会决议

       2015 年 11 月 16 日,海讯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如下股权转让事宜:

                                                                                    单位: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数额                        备注


(一)股权代持规范清理涉及的股权转让

                                                     陈丹平将其代吕曜辉持有的 2.50 万元出资
                     蔡惠智            2.50
                                                     额,转让给蔡惠智。
 1       陈丹平                                      陈丹平将其代其他 10 名自然人持有的 13.50
                    梅山声学          13.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实际持股人设立的持股
                                                     平台梅山声学。
                                                     何国建将其代蒋景红持有的 3.25 万元出资
                     蔡惠智            3.25
                                                     额,转让给蔡惠智。
 2       何国建                                      何国建将其代其他 5 名自然人持有的 13 万元
                    梅山声学           13            出资额,转让给实际持股人设立的持股平台
                                                     梅山声学。

(二)引入外部投资者涉及的股权转让

                     王立法           0.3908

 1       蔡惠智     虹元汇诚          7.3159                            —

                     云炜衷           6.6933

                     王立法           2.8421

         梅山科      成业联           6.6316
 2                                                                      —
           技       虹元汇诚          4.4526

                     云炜衷           4.0737

                     王立法           1.8947

                     成业联           4.4211
 3       陈丹平                                                         —
                    虹元汇诚          2.9684

                     云炜衷           2.7158

                     王立法           2.5289
 4       何国建                                                         —
                     成业联           0.4711

 5       徐俊华      王立法           1.7500                            —
         梅山声                                      梅山声学 15 名合伙人通过梅山声学转让其间
 6                   成业联          10.4250
           学                                            接持有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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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59.575                     —


     全体股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到 515.8218 万元,具体增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认缴海讯有限新增
   序号             增资方                             出资方式             备注
                                       注册资本

     1              王立法              2.4983           货币

     2              成业联              5.8290           货币
                                                                             —
     3              云炜衷              3.5806           货币

     4           虹元汇诚               3.9139           货币

            合计                       15.8218           —                  —


     全体股东同意就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相应修改章程。

     (2.2)出资转让协议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署《出资转
让协议书》,约定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2.3)变更后营业执照

     2015 年 11 月 27 日,海讯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和
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77766050XL 的《营
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 515.8218 万元。

     (2.4)本次增资验资报告

     2016 年 2 月 18 日,瑞华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00008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
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海讯有限已收到云炜衷、成业联、虹元汇诚、王立法缴纳的
货币出资合计 45,625,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58,218 元,计入资本公积 45,466,782
元;截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止,海讯有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158,218 元,实收
资本为 5,158,218 元。

     (2.5)工商登记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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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海讯有限的工商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梅山科技                   220            42.6504%

      2                 梅山声学                145.075           28.1250%

      3                    蔡惠智                34.35            6.6593%

      4                    成业联               27.7778           5.3852%

      5                 虹元汇诚                18.6508           3.6157%

      6                    云炜衷               17.0634           3.3080%

      7                    赵文立                16.25            3.1503%

      8                    徐俊华                15.75            3.0534%

      9                    王立法               11.9048           2.3079%

      10                   何国建                   9             1.7448%

                    合计                        515.8218           1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海讯有限层面,原由何国建和陈丹平代股权激励对象
持有的股权代持情况,全部转让给股权激励对象设立的持股平台梅山声学。在梅山
声学层面,激励对象 2016 年 1 月根据本次股权代持还原情况,相应调整在梅山声学
的合伙出资份额,具体详见本章之“(四)持股平台历史沿革”之“2、梅山声学历史
沿革”之“(5)2016 年 1 月,第三次出资份额转让和第二次增资”中相关内容。

       (三)股份公司历史沿革

       1、2016 年 3 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6 年 3 月,海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设立详见本律师
工作报告之“五、公司的设立”中的相关内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
注册资本为 5,400 万元,总股本为 5,40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梅山科技              2,303.1216               42.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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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梅山声学              1,518.7500                    28.1250%

  3               蔡惠智               359.6022                      6.6593%

  4               成业联               290.8008                      5.3852%

  5              虹元汇诚              195.2478                      3.6157%

  6               云炜衷               178.6320                      3.3080%

  7               赵文立               170.1162                      3.1503%

  8               徐俊华               164.8836                      3.0534%

  9               王立法               124.6266                      2.3079%

 10               何国建                94.2192                      1.7448%

               合计                      5,400                        100%


      2、2016 年 11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11 月,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晨灿投资、国鼎投资、程月茴,
公司本次增资前综合估值为 145,800 万元、增资价格为 27 元/股。

      (1)股东大会决议

      201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400 万元,全部由新股东晨灿投资、国鼎投资、程月茴
认缴,具体认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新增注册资
  序号                 投资方      总投资价款                                备注
                                                        本数额

      1             晨灿投资         8,370               310
                                                                      其余计入公司资
      2             国鼎投资         1,350               50
                                                                          本公积
      3                程月茴        1,080               40

                合计                 10,800              400                   —


      同意就本次增资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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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相关投资协议

      2016 年 10 月 16 日,晨灿投资、程月茴与公司及原股东签订了《投资合作及股
东间协议》,约定晨灿投资以 8,37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310 万元、程月茴以
1,08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40 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6 年 10 月 16 日,国鼎投资与公司及原股东签订了《投资合作及股东间协议》,
约定国鼎投资以 1,35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50 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
公积。

      (3)变更后营业执照

      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
记,并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77766050XL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变更为 5,800 万元。

      (4)本次增资验资报告

      2016 年 12 月 30 日,瑞华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6000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截至 201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已收到晨灿投资、国鼎投资、程月茴缴纳的货币出资
合计 10,8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4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0,4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0 月 19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8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800 万
元。

      (5)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80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梅山科技              2,303.1216               39.7090%

  2              梅山声学                1,518.75               26.1854%

  3               蔡惠智                359.6022                 6.2000%

  4               成业联                290.8008                 5.0138%

  5              虹元汇诚               195.2478                 3.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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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云炜衷                 178.632                3.0799%

  7               赵文立                170.1162                2.9330%

  8               徐俊华                164.8836                2.8428%

  9               王立法                124.6266                2.1487%

 10               何国建                 94.2192                1.6245%

 11              晨灿投资                  310                  5.3448%

 12              国鼎投资                  50                   0.8621%

 13               程月茴                   40                   0.6897%

               合计                       5,800                  100%


      3、2016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6 年 12 月,公司通过由梅山声学增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实创投资,公司
本次投资前综合估值为 156,600 万元、增资价格为 27 元/股;实创投资将 2,700 万元
投资入伙梅山声学,通过梅山声学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00 万元,溢价部分计入
公司资本公积。

      (1)股东大会决议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
案》,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全部由梅山声学以 2,700 万元的价格认缴,
其中 1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2,6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相应修改公
司章程。

      (2)相关投资协议

      2016 年 11 月 29 日,梅山声学与公司、梅山科技、蔡惠智签署了《投资协议》,
约定梅山声学以 2,70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00 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
本公积。

      2016 年 11 月 29 日,实创投资与梅山声学、蔡惠智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实
创投资出资 2,700 万元入伙梅山声学,梅山声学以该笔出资对公司进行增资,认缴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00 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3)变更后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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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并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77766050XL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变更为 5,900 万元。

      (4)本次增资验资报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瑞华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6000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收到梅山声学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 2,700 万元,其
中新增注册资本 1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6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9 日止,
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900 元,实收资本为 5,900 元。

      (5)本次增资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 5,90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梅山科技              2,303.1216               39.0360%

  2              梅山声学                1,618.75               27.4364%

  3                蔡惠智               359.6022                 6.0950%

  4                成业联               290.8008                 4.9288%

  5              虹元汇诚               195.2478                 3.3093%

  6                云炜衷                178.632                 3.0277%

  7                赵文立               170.1162                 2.8833%

  8                徐俊华               164.8836                 2.7946%

  9                王立法               124.6266                 2.1123%

 10                何国建                94.2192                 1.5969%

 11              晨灿投资                  310                   5.2542%

 12              国鼎投资                  50                    0.8475%

 13                程月茴                  40                    0.6780%

               合计                       5,900                   100%


      (四)持股平台历史沿革

      2014 年 12 月,海讯有限实施股权激励,原股东和激励对象设立梅山科技和梅
山声学作为持股平台,其中梅山科技主要作为原股东持股平台,梅山声学主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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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持股平台。

       1、梅山科技历史沿革

       (1)2014 年 12 月,梅山科技设立

       2014 年 12 月 16 日,蔡惠智、贺琳、陈丹平、何国建共同签署《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中科海讯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
业,蔡惠智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贺琳、陈丹平、何国建为有限合伙人。

       2014 年 12 月 16 日,梅山科技经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并取
得注册号为 330206000247924 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科
海讯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蔡
惠智,成立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16 日,合伙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34 年
12 月 15 日,主要经营场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四号办公楼 1224 室,
经营范围为:“科技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梅山科技设立时工商登记的合伙协议等资料及相关自然人书面确认,梅山
科技设立时,各合伙人对梅山科技出资认缴情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缴合                       通过梅山科技间
                                   认缴合伙               合伙出资   出资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伙出资                       接持有海讯有限
                                   出资份额                 比例     方式
                                                   份额                       的注册资本数额

 1       蔡惠智     普通合伙人     313.025            0   62.61%     货币           149

 2        贺琳      有限合伙人     111.345            0   22.27%     货币           53

 3       陈丹平     有限合伙人      37.815            0    7.56%     货币           18

 4       何国建     有限合伙人      37.815            0    7.56%     货币           18

       合计              —          500              0    100%       —            238


       梅山科技设立后,海讯有限原股东蔡惠智、何国建、赵文立、海讯科技合计向
梅山科技转让了海讯有限 238 万元出资额、占海讯有限当时总出资额的 47.60%,合
伙人蔡惠智、贺琳、陈丹平、何国建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具体情
况详见本章之“(二)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之“7、2014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中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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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5 年 12 月,梅山科技第一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

     2015 年 12 月 10 日,蔡惠智、贺琳共同出资设立海讯瑞声,拟以海讯瑞声作为
梅山科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海讯瑞声设立工商登记资料,海讯瑞
声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其中蔡惠智持有海讯瑞声 70%股权,贺琳持有海讯瑞
声 30%股权。

     2015 年 12 月 24 日,蔡惠智、贺琳分别与海讯瑞声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将各自持有的梅山科技 3.5 万元认缴合伙出资份额(对应海讯有限 1.666 万元注册资
本额)、1.5 万元认缴合伙出资份额(对应海讯有限 0.714 万元注册资本额)转让给
海讯瑞声。

     2015 年 12 月 24 日,梅山科技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上述合伙
份额转让事宜;同意蔡惠智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不再担任梅山科技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梅山科技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海讯瑞声;同意重新签署合伙
协议。

     2015 年 12 月 25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科技上述出资份
额转让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梅山科技本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
各合伙人对梅山科技合伙出资份额认缴情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合     实缴合              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
序                                                      合伙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伙出资     伙出资              有海讯有限的注册资
号                                                        比例
                                      份额       份额                    本数额

 1       海讯瑞声      普通合伙人     5            0      1%              2.38

 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309.525        0    61.91%          147.334

 3        贺琳         有限合伙人   109.845        0    21.97%           52.286

 4       何国建        有限合伙人   37.815         0     7.56%            18

 5       陈丹平        有限合伙人   37.815         0     7.56%            18

       合计                 —       500           0     100%             238


     (3)2015 年 12 月,梅山科技增加合伙出资份额

     (3.1)相关背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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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12 月,蔡惠智、何国建、赵文立、海讯科技向梅山科技转让了共计 238
万元的海讯有限股权,转让价格以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
产值为依据,最终确定为 9.5803 元/1 元注册资本。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详
见本章之“(二)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之“7、2014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中相关
内容。因此,梅山科技共计应向蔡惠智、何国建、赵文立、海讯科技支付 2,280 万
元转让价款。

       (3.2)工商变更情况

       为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2015 年 12 月 31 日,梅山科技合伙人作出决议,同
意重新签署合伙协议,同意梅山科技的合伙出资总额由 500 万元增加至 2,280.516 万
元,共计增加合伙出资份额 1,780.516 万元,由全体合伙人按比例认缴新增合伙出资
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合伙企业新增出资份额          出资方式

 1         海讯瑞声          普通合伙人                  17.8052                 货币

 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102.2284               货币

 3            贺琳           有限合伙人                  391.1616                货币

 4           何国建          有限合伙人                  134.6604                货币

 5           陈丹平          有限合伙人                  134.6604                货币

                     合计                                1,780.516                —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科技本次增加合
伙出资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308930941H
的《营业执照》,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海讯瑞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李乐乐)。

       梅山科技本次合伙出资份额增加后,各合伙人对梅山科技合伙出资份额认缴情
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缴合              通过梅山科技间接
序                                   认缴合伙                 合伙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伙出资              持有海讯有限的注
号                                   出资份额                   比例
                                                       份额                  册资本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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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海讯瑞声     普通合伙人    22.8052           0        1%             2.38

 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411.7534         0       61.91%        147.3340

 3         贺琳       有限合伙人    501.0066          0       21.97%         52.2860

 4        何国建      有限合伙人    172.4754          0       7.56%            18

 5        陈丹平      有限合伙人    172.4754          0       7.56%            18

        合计               —      2,280.516          0       100%             238


       (4)2016 年 2 月,梅山科技合伙人实缴出资到位

       根据公司提供的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等资料及各方书面确认、公证,截至 2016 年
2 月 16 日,梅山科技全体合伙人上述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本次实缴到位后,各
合伙人对梅山科技出资情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梅山科技间接
                                   认缴合伙     实缴合伙      合伙出资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持有海讯有限的注
                                   出资份额     出资份额        比例
                                                                             册资本数额

 1       海讯瑞声    普通合伙人     22.8052         22.8052     1%             2.38

 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411.7534   1,411.7534    61.91%         147.3340

 3         贺琳      有限合伙人    501.0066     501.0066      21.97%         52.2860

 4        何国建     有限合伙人    172.4754     172.4754       7.56%            18

 5        陈丹平     有限合伙人    172.4754     172.4754       7.56%            18

        合计              —       2,280.516    2,280.516      100%            238


       (5)2016 年 3 月,第二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及退伙

       (5.1)相关背景情况

       2015 年 11 月,海讯有限引入外部投资者,陈丹平因身体原因,将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海讯有限股权,全部转让给外部投资者;其中,陈丹平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
有的海讯有限 18 万元注册资本数额,分别转让给王立法、成业联、虹元汇诚、云炜
衷,具体详见本章之“(二)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之“8、2015 年 11 月,第五次股权转
让及第三次增资”中相关内容。上述股权转让后,陈丹平从梅山科技退伙,不再直接
和间接持有任何海讯有限股权。



                                         3-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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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陈丹平退伙事宜之外,蔡惠智将其持有的梅山科技 115.9420 万元实缴合
伙出资份额(对应海讯有限 12.10 万元注册资本额)转让给其配偶贺琳,因此,梅
山科技本次涉及合伙人变更及合伙出资份额调整。

     (5.2)工商变更情况

     2016 年 3 月 3 日,蔡惠智与贺琳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约定蔡惠智
将其持有的梅山科技 115.9420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转让给贺琳。

     2016 年 3 月 3 日,梅山科技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同意蔡惠智将其持有的梅山
科技 115.9420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转让给贺琳;同意陈丹平退伙,梅山科技合伙出资
总额减少 172.4754 万元、由 2,280.516 万元减至 2,108.0406 万元;同意重新签署合
伙协议。

     2016 年 3 月 3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科技上述合伙出资
份额转让和退伙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和陈丹平退伙后,各
合伙人对梅山科技出资情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梅山科技间
序                                 认缴合伙出     实缴合伙出资       合伙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接持有海讯有限
号                                   资份额           份额             比例
                                                                                   的注册资本数额

1    海讯瑞声      普通合伙人        22.8052             22.8052      1.0818%           2.38

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295.8114      1,295.8114       61.4700%         135.2340

3      贺琳        有限合伙人       616.9486         616.9486        29.2664%          64.3860

4     何国建       有限合伙人       172.4754         172.4754         8.1818%            18

     合计              —           2,108.0406      2,108.0406         100%              220


     2016 年 3 月 31 日,海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有
限公司的 500 万元变更为 5,400 万元、总股本为 5400 万股,各合伙人对梅山科技出
资情况及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或万股
                                                                                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
序                                 认缴合伙出      实缴合伙        合伙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有中科海讯股份公司
号                                   资份额        出资份额          比例
                                                                                    的股份数额

1    海讯瑞声     普通合伙人        22.8052         22.8052        1.0818%           24.9156



                                              3-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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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295.8114      1,295.8114    61.4700%      1,415.7276

3      贺琳        有限合伙人       616.9486        616.9486      29.2664%       674.0419

4     何国建       有限合伙人       172.4754        172.4754      8.1818%        188.4365

     合计             —           2,108.0406       2,108.0406     100%         2,303.1216


     (6)2016 年 12 月,第三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

     2016 年 12 月,蔡惠智和贺琳夫妇共同签署协议,约定贺琳将其持有的梅山科
技 616.9486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对应中科海讯 674.0419 万股股份),及梅山科技普
通合伙人海讯瑞声 30%股权,以 0 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其配偶蔡惠智。

     (6.1)梅山科技层面工商变更情况

     2016 年 12 月 23 日,贺琳与蔡惠智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约定贺琳将
其持有梅山科技的 616.9486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蔡惠智。同日,
梅山科技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上述合伙份额转让事宜,并同意重
新签署合伙协议。

     2017 年 2 月 21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科技上述合伙出
资份额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各合伙人对梅山
科技出资情况及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或万股
                                                                              通过梅山科技间接
序                                     认缴合伙       实缴合伙     合伙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持有中科海讯股份
号                                     出资份额       出资份额       比例
                                                                                公司的股份数额

 1      海讯瑞声       普通合伙人       22.8052         22.8052    1.0818%        24.9156

 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912.76      1,912.76     90.7364%      2,089.7695

 3       何国建        有限合伙人       172.4754      172.4754     8.1818%        188.4365

       合计                —          2,108.0406    2,108.0406     100%         2,303.1216


     (6.2)海讯瑞声层面工商变更情况

     2016 年 12 月 22 日,贺琳与蔡惠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贺琳将其持有
的海讯瑞声 9 万元出资额、即 30%股权,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蔡惠智。同日,海讯
瑞声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同意相应修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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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2 月 22 日,海讯瑞声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上述股权转让工
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MA002DWG80 的《营业执照》。
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资料,海讯瑞声变更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资本 30 万元,蔡惠智持有 100%股权。

     2、梅山声学历史沿革

     (1)2014 年 12 月,梅山声学设立

     (1.1)相关背景情况

     2014 年 12 月,海讯有限原股东向梅山声学转让所持海讯有限 129 万元出资额,
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17 名激励对象设立梅山声学作为持股平台。关于海讯有限
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情况,具体详见本章之“(二)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之“7、2014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中相关内容。

     (1.2)工商登记情况

     2014 年 12 月 17 日,刘云涛等 17 名激励对象共同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海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共同设立梅山声学,刘云
涛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4 年 12 月 19 日,梅山声学经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并取
得了注册号为 330206000248138 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海
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刘云涛,成立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19 日,合伙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34 年
12 月 18 日,主要经营场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四号办公楼 1225 室,
经营范围为:“环境声学科技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梅山声学设立时工商登记的合伙协议等资料及相关自然人书面确认、公证,
梅山声学设立时,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认缴情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
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合伙   实缴合   合伙出资   出资方    对应海讯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份额   伙出资     比例       式      有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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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份额                                  资本数额

  1        刘云涛      普通合伙人         164.535          0         32.907%      货币           42.45

  2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40.697         0         8.1394%      货币            10.5

  3         徐韬       有限合伙人           37.79          0         7.558%       货币            9.75

  4        蒋景红      有限合伙人           37.79          0         7.558%       货币            9.75

  5         涂英       有限合伙人           37.79          0         7.558%       货币            9.75

  6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29.07          0         5.814%       货币            7.5

  7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29.07          0         5.814%       货币            7.5

  8        吕曜辉      有限合伙人           29.07          0         5.814%       货币            7.5

  9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29.07          0         5.814%       货币            7.5

 10         周萍       有限合伙人           20.349         0         4.0698%      货币            5.25

 11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2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3         李莉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4         蔡婷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5         徐昶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6        李国瑞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7         黎敏       有限合伙人           2.907          0         0.5814%      货币            0.75

         合计               —               500           0          100%         —             129


       (1.3)实际持股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自然人书面确认、公证,梅山声学设立时,刘云涛
认缴的梅山声学上述 164.535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对应海讯有限 42.45 万元注册资本
额)中,其中自己实际认缴 52.7133 万元(对应海讯有限 13.60 万元注册资本额),
其余 111.8217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对应海讯有限 28.85 万元注册资本额)是代其余
16 名合伙人认缴,具体代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代持梅山声学           通过梅山声学间接代持的
序号        代持人            实际出资人
                                                      合伙出资份额             海讯有限注册资本额

 1                                 张秋生                  13.5659                       3.5
            刘云涛
 2                                 徐韬                    12.5969                       3.25




                                               3-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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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蒋景红              12.5969             3.25

 4                                 涂英                12.5969             3.25

 5                                 冯继忠              9.6899              2.5

 6                                 巩玉振              9.6899              2.5

 7                                 吕曜辉              9.6899              2.5

 8                                 张战军              9.6899              2.5

 9                                 周萍                6.7829              1.75

 10                                郑洪涛              2.3256              0.6

 11                                王福珍              2.3256              0.6

 12                                李莉                2.3256              0.6

 13                                蔡婷                2.3256              0.6

 14                                徐昶                2.3256              0.6

 15                                李国瑞              2.3256              0.6

 16                                黎敏                0.9690              0.25

                     合计                              111.8217           28.85


      梅山声学设立后,海讯有限原股东陈丹平、徐俊华、海讯科技分别向梅山声学
转让了所持海讯有限 59.5 万元、12.5 万元和 57 万元,共计 129 万元出资额、占海
讯有限当时总出资额的 25.80%,具体详见本章之“(二)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之“7、
2014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中相关内容。梅山声学 17 名合伙人通过梅山声学间
接持有的海讯有限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本人持有梅山声       通过委托梅山声学合伙人
                                                                        通过梅山声学合计
序                    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       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
        合伙人                                                          间接持有海讯有限
号                    持有海讯有限注册资       份额方式间接持有海讯有
                                                                          注册资本数额
                            本数额                 限注册资本数额

1       张秋生                 10.5                        3.5                    14

2       刘云涛                 13.6                        —                 13.6

3         徐韬                 9.75                       3.25                    13

4       蒋景红                 9.75                       3.25                    13

5         涂英                 9.75                       3.25                    13

6       冯继忠                 7.5                         2.5                    10



                                            3-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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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巩玉振                 7.5                2.5                10

8       吕曜辉                 7.5                2.5                10

9       张战军                 7.5                2.5                10

10        周萍                 5.25              1.75                 7

11      郑洪涛                 1.8                0.6                2.4

12      王福珍                 1.8                0.6                2.4

13        李莉                 1.8                0.6                2.4

14        蔡婷                 1.8                0.6                2.4

15        徐昶                 1.8                0.6                2.4

16      李国瑞                 1.8                0.6                2.4

17        黎敏                 0.75              0.25                 1

                             100.15              28.85               —
       合计
                                        129                          129


     (2)2015 年 8 月,第一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

     (2.1)相关背景情况

     2015 年 5 月,蒋景红和吕曜辉从海讯有限辞职。根据海讯有限股权激励实施方
案规定,蒋景红和吕曜辉分别将其在 2014 年 12 月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海讯有限全
部股权转让给蔡惠智。由于当时蒋景红和吕曜辉尚未支付任何股权激励价款,所以
本次相关转让不涉及蔡惠智向蒋景红和吕曜辉支付价款问题。上述股权转让分为三
个部分:

     第一,关于蒋景红和吕曜辉由何国建和陈丹平直接代持的 1/5 海讯有限股权,
在海讯有限 2015 年 11 月股权代持清理时,由何国建和陈丹平直接转让给蔡惠智,
具体详见本章之“(二)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之“8、2015 年 11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及
第三次增资”中相关内容。

     第二,关于蒋景红和吕曜辉通过本人直接持有梅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的 3/5 海讯有限股权,在梅山声学层面 2015 年 8 月第一次合伙份额转让时,由蒋景
红和吕曜辉将其直接持有的梅山声学认缴合伙出资份额,暂时转让给刘云涛、并由
刘云涛代蔡惠智持有;后续在梅山声学层面 2015 年 12 月清理代持时,由刘云涛转
让给蔡惠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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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关于蒋景红和吕曜辉通过委托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
有的 1/5 海讯有限股权,暂时由刘云涛代蔡惠智持有;后续在梅山声学层面 2015 年
12 月清理代持时,由刘云涛转让给蔡惠智。

      梅山声学工商登记层面,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即为蒋景红和吕曜辉本人持有的
上述第二部分股权转让,由蒋景红和吕曜辉分别将其直接持有的梅山声学 37.79 万
元、29.07 万元认缴合伙出资份额(分别对应海讯有限 9.75 万元、7.5 万元注册资本
数额),暂时转让给刘云涛代蔡惠智持有。

      (2.2)工商变更情况

      2015 年 8 月 20 日,梅山声学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蒋景红、
吕曜辉分别将持有的梅山声学 37.79 万元、29.07 万元认缴合伙出资份额,以 0 元的
价格转让给刘云涛;同意重新签署合伙协议。

      2015 年 8 月 20 日,蒋景红、吕曜辉分别与刘云涛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书》,约定将各自直接持有的梅山声学 37.79 万元、29.07 万元认缴合伙出资份额,
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刘云涛。

      2015 年 8 月 20 日,梅山声学完成了本次认缴合伙出资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
记。本次认缴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蒋景红、吕曜辉从梅山声学退伙,梅山声
学合伙人由 17 名变更为 15 名,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工商登记的合伙出资份额认缴
情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缴合                       对应海讯有
                                   认缴合伙            合伙出资   出资方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伙出资                       限的注册资
                                   出资份额              比例       式
                                                份额                         本数额

  1      刘云涛      普通合伙人    231.395         0   46.279%     货币       59.7

  2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40.697         0   8.1394%     货币       10.5

  3       徐韬       有限合伙人     37.79          0   7.558%      货币       9.75

  4       涂英       有限合伙人     37.79          0   7.558%      货币       9.75

  5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29.07          0   5.814%      货币       7.5

  6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29.07          0   5.814%      货币       7.5

  7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29.07          0   5.814%      货币       7.5




                                        3-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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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周萍        有限合伙人          20.349          0   4.0698%   货币       5.25

     9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0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1         李莉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2          蔡婷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3          徐昶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4         李国瑞       有限合伙人          6.977           0   1.3954%   货币       1.8

 15          黎敏        有限合伙人          2.907           0   0.5814%   货币       0.75

         合计                 —              500            0    100%      —        129


         (2.3)实际持股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自然人书面确认、公证,本次转让完成后,刘云涛
认缴的梅山声学上述 231.395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对应海讯有限 59.70 万元注册资本
额)中,自己实际认缴 52.7133 万元(对应海讯有限 13.60 万元注册资本额),其余
178.6817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对应海讯有限 46.10 万元注册资本额)是代 15 人认缴,
具体代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梅山声
序                    实际     代持梅山声       学间接代持
          代持人                                                           备注
号                   出资人    学出资份额       的海讯有限
                                                注册资本额

 1                   张秋生        13.5659            3.5                   —

 2                    徐韬         12.5969            3.25                  —

 3                    涂英         12.5969            3.25                  —

 4                   冯继忠        9.6899             2.5                   —

 5                   巩玉振        9.6899             2.5                   —
          刘云涛
 6                   张战军        9.6899             2.5                   —

 7                    周萍         6.7829             1.75                  —

 8                   郑洪涛        2.3256             0.6                   —

 9                   王福珍        2.3256             0.6                   —

10                    李莉         2.3256             0.6                   —




                                                 3-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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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蔡婷        2.3256           0.6                         —

12                徐昶        2.3256           0.6                         —

13               李国瑞       2.3256           0.6                         —

14                黎敏        0.9690        0.25                           —

                                                          刘云涛代蔡惠智持有的该部分股权,包
                                                          括两部分:一是,蒋景红、吕耀辉原本
                                                          人直接持有的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37.79 万元、29.07 万元)及对应的海
                                                          讯有限注册资本数额(9.75 万元、7.5
15               蔡惠智       89.1468          23
                                                          万元);二是,蒋景红、吕耀辉原由刘
                                                          云涛代持的梅山声学合伙份额
                                                          (12.5969 万元、9.6899 万元)及对应
                                                          的海讯有限注册资本数额(3.25 万元、
                                                          2.5 万元)。

          合计               178.6817       46.1                           —


       本次认缴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后,蒋景红、吕曜辉不再通过梅山声学实际持有海
讯有限任何股权,各实际持有人通过梅山声学实际间接持有的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通过本人持有梅山        通过委托梅山声学合伙
                                                                            通过梅山声学合计
                            声学合伙份额方式        人刘云涛代持梅山声学
 序号        合伙人                                                         间接持有海讯有限
                            间接持有海讯有限        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
                                                                              注册资本数额
                              注册资本数额          海讯有限注册资本数额

  1          张秋生                10.5                     3.5                    14

  2          刘云涛                13.6                     —                    13.6

  3            徐韬                9.75                     3.25                   13

  4            涂英                9.75                     3.25                   13

  5          冯继忠                7.5                      2.5                    10

  6          巩玉振                7.5                      2.5                    10

  7          张战军                7.5                      2.5                    10

  8            周萍                5.25                     1.75                   7

  9          郑洪涛                1.8                      0.6                   2.4

  10         王福珍                1.8                      0.6                   2.4




                                          3-3-2-72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11              李莉             1.8                0.6               2.4

  12                 蔡婷             1.8                0.6               2.4

  13                 徐昶             1.8                0.6               2.4

  14                李国瑞            1.8                0.6               2.4

  15                 黎敏            0.75               0.25                1

  16                蔡惠智            —                 23                23

                                     82.90              46.10              —
              合计
                                                  129                      129


          (3)2015 年 12 月,第二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

          (3.1)相关背景情况

          2015 年 11 月,股权代持清理时,包括两部分:一是,在海讯有限层面,原由陈
丹平、何国建直接代持的海讯有限股权,转让给实际持股人设立的持股平台梅山声
学,具体详见本章之“(二)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之“8、2015 年 11 月,第五次股权转
让及第三次增资”中相关内容。二是,在梅山声学层面,原由刘云涛代持的梅山声学
合伙出资份额,转让给实际持有人。本次梅山声学认缴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即是第
二部分在梅山声学层面的代持清理,由刘云涛将代持的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转
让给实际持有人。

          (3.2)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12 月 18 日,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代持进行清理,梅山声学合伙人会
议作出决议,同意重新签署合伙协议,同意合伙人刘云涛将代持的合伙出资份额转
让给实际持有人,相关合伙人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同时梅山声学普通合
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黎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梅山声   对应海讯
序
           转让人      受让人   学认缴合伙   有限注册            备注
号
                                  出资份额   资本数额

 1                     张秋生    13.5659        3.5             代持还原

 2         刘云涛       徐韬     12.5969       3.25             代持还原

 3                      涂英     12.5969       3.25             代持还原



                                             3-3-2-73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4               冯继忠        9.6899         2.5                   代持还原

 5               巩玉振        9.6899         2.5                   代持还原

 6               张战军        9.6899         2.5                   代持还原

 7                周萍         6.7829        1.75                   代持还原

 8               郑洪涛        2.3256         0.6                   代持还原

 9               王福珍        2.3256         0.6                   代持还原

10                李莉         2.3256         0.6                   代持还原

11                蔡婷         2.3256         0.6                   代持还原

12                徐昶         2.3256         0.6                   代持还原

13               李国瑞        2.3256         0.6                   代持还原

14                黎敏             0.969     0.25                   代持还原

                                                      蒋景红、吕曜辉 2015 年 5 月辞职后,将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海讯有限全部股
                                                      权,转让给蔡惠智。
                                                      本次份额转让是刘云涛将 2015 年 8 月已
                                                      经代蔡惠智受让的蒋景红、吕曜辉直接
                              66.8605       17.25     持有梅山声学的 37.79 万元、29.07 万元,
                                                      共计 66.86 万元认缴合伙出资份额,转让
                                                      给蔡惠智。
                                                      本次实际转让 66.8605 万元认缴合伙出
15               蔡惠智
                                                      资份额,多转让的 5 元认缴合伙出资份
                                                      额系计算份额时四舍五入尾差导致。

                                                      蒋景红、吕曜辉 2015 年 5 月辞职后,将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海讯有限全部股
                                                      权,转让给蔡惠智。
                              22.2868        5.75     本次份额转让是刘云涛将原代蒋景红、
                                                      吕曜辉持有的梅山声学 12.5969 万元、
                                                      9.6899 万元,共计 22.2868 万元认缴合伙
                                                      出资份额,转让给蔡惠智。

          合计                178.6822                                 —


     2015 年 12 月 25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声学上述合伙出
资份额转让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2015 年 12 月 31 日,梅山声学
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30893087XM 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上记
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刘云涛变更为黎敏。

     (3.3)实际持股情况


                                           3-3-2-7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本次认缴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蔡惠智入伙,梅山声学的工商登记合伙人
由 15 名变更为 16 名,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工商登记的合伙出资份额认缴情况及间
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梅山声学
                                               实缴合
序                                 认缴合伙                             出资    间接持有海讯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伙出资    合伙出资比例
号                                 出资份额                             方式    有限的注册资
                                                 份额
                                                                                  本数额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3.8760        0        0.7752%      货币          1

 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89.1473        0       17.8294%      货币         23

 3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54.2629        0       10.8526%      货币         14

 4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52.7128        0       10.5426%      货币        13.6

 5     徐韬      有限合伙人        50.3869        0       10.0774%      货币         13

 6     涂英      有限合伙人        50.3869        0       10.0774%      货币         13

 7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38.7599        0        7.752%       货币         10

 8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38.7599        0        7.752%       货币         10

 9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38.7599        0        7.752%       货币         10

10     周萍      有限合伙人        27.1319        0        5.4264%      货币          7

11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9.3026        0        1.8605%      货币         2.4

12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9.3026        0        1.8605%      货币         2.4

13     李莉      有限合伙人         9.3026        0        1.8605%      货币         2.4

14     蔡婷      有限合伙人         9.3026        0        1.8605%      货币         2.4

15     徐昶      有限合伙人         9.3026        0        1.8605%      货币         2.4

16    李国瑞     有限合伙人         9.3026        0        1.8605%      货币         2.4

     合计             —             500          0         100%        —           129


     上述转让完成后,在梅山声学层面,原由刘云涛代其他 16 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
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的代持情况,全部清理完毕。

     (4)2015 年 12 月,第一次增加合伙出资份额

     (4.1)相关背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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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12 月,海讯有限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时,陈丹平、徐俊华、海讯科技向
梅山声学转让了共计 129 万元的海讯有限股权,转让价格为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值,即 9.5803 元/1 元注册资本。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具体
情况,详见本章之“(二)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之“7、2014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中相关内容。因此,梅山声学应向陈丹平、徐俊华、海讯科技共计支付 1,236 万元
转让价款。

       (4.2)工商变更情况

       为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2015 年 12 月,梅山声学合伙人会议做出决议,同
意重新签署合伙协议,同意合伙出资份额增加 736.078 万元、由原来的 500 万元增
加至 1,236.078 万元,各合伙人按比例认缴新增合伙出资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新增合伙出资份额        出资方式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5.7061                 货币

 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31.2388                货币

 3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79.8834                 货币

 4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77.6015                 货币

 5            徐韬                 有限合伙人                74.1774                 货币

 6            涂英                 有限合伙人                74.1774                 货币

 7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57.0607                 货币

 8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57.0607                 货币

 9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57.0607                 货币

 10           周萍                 有限合伙人                39.9425                 货币

 11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13.6948                 货币

 12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13.6948                 货币

 13           李莉                 有限合伙人                13.6948                 货币

 14           蔡婷                 有限合伙人                13.6948                 货币

 15           徐昶                 有限合伙人                13.6948                 货币

 16          李国瑞                有限合伙人                13.6948                 货币

           合计                       —                     736.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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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声学上述增加合
伙出资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合伙份额增加后,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工商登记
的合伙出资份额认缴情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梅山声学
                                   认缴合伙出     实缴合伙   合伙出资   出资    间接持有海讯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资份额       出资份额     比例     方式    有限的注册资
                                                                                  本数额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9.5821              0   0.7752%    货币          1

 2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220.3861             0   17.8294%   货币         23

 3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134.1463             0   10.8526%   货币         14

 4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130.3143             0   10.5426%   货币        13.6

 5        徐韬      有限合伙人      124.5643             0   10.0774%   货币         13

 6        涂英      有限合伙人      124.5643             0   10.0774%   货币         13

 7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95.8206              0   7.752%     货币         10

 8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95.8206              0   7.752%     货币         10

 9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95.8206              0   7.752%     货币         10

 10       周萍      有限合伙人      67.0744              0   5.4264%    货币          7

 11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22.9974              0   1.8605%    货币         2.4

 12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22.9974              0   1.8605%    货币         2.4

 13       李莉      有限合伙人      22.9974              0   1.8605%    货币         2.4

 14       蔡婷      有限合伙人      22.9974              0   1.8605%    货币         2.4

 15       徐昶      有限合伙人      22.9974              0   1.8605%    货币         2.4

 16      李国瑞     有限合伙人      22.9974              0   1.8605%    货币         2.4

       合计             —          1,236.078            0    100%      —           129


       (5)2016 年 1 月,第三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和第二次增加合伙出资份额

       (5.1)相关背景情况

       (5.1.1)合伙份额转让背景情况

       2015 年 12 月,为进一步实施股权激励,蔡惠智拟将其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
的海讯有限 2 万元、2 万元、6.25 万元、3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周萍、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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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天、徐江。因此,在梅山声学层面,合伙人内部认缴合伙出资份额需相应进行
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梅山声学认缴         对应间接转让海讯有限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合伙出资份额               注册资本数额

  1                       周萍                19.1640                         2

  2                       李莉                19.1640                         2
           蔡惠智
  3                      罗文天               59.8875                       6.25

  4                       徐江                28.7460                         3

               合计                          126.9615                       13.25


       (5.1.2)合伙份额增加相关背景情况

       2015 年 11 月,海讯有限股权代持规范清理时,在海讯有限层面,陈丹平、何国
建将代蒋景红、吕耀辉之外其他 1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26.5 万元海讯有限注册
资本额,转让给实际持有人设立的持股平台梅山声学,本次股权转让实际受让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工商登记股权受让情况               实际股权受让情况
 序号       转让方         工商登记       工商受让                            实际受让
                                                            实际受让方
                           受让方         出资数额                            出资数额
                                                              张秋生                3.5

                                                              巩玉振                2.5

                                                              张战军                2.5

                                                               周萍                 1.75

                                                              郑洪涛                0.6
   1        陈丹平         梅山声学         13.50
                                                              王福珍                0.6

                                                               李莉                 0.6

                                                               徐昶                 0.6

                                                              李国瑞                0.6

                                                               黎敏                 0.25

   2        何国建         梅山声学           13              刘云涛                3.4




                                         3-3-2-78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徐韬                 3.25

                                                         涂英                 3.25

                                                        冯继忠                2.5

                                                         蔡婷                 0.6

                 合计                    26.5             —                  26.5


       陈丹平、何国建将上述代 1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26.5 万元海讯有限注册资
本额转让给梅山声学后,激励对象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的海讯有限出资额由 129
万元增加至 155.50 万元,各合伙人通过梅山声学实际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海讯有限的注册
序号                       合伙人
                                                            资本数额

  1                          黎敏                                1.25

  2                         张秋生                               17.5

  3                         刘云涛                               17

  4                          徐韬                               16.25

  5                          涂英                               16.25

  6                         冯继忠                               12.5

  7                         巩玉振                               12.5

  8                         张战军                               12.5

  9                          周萍                               10.75

  10                        蔡惠智                               9.75

  11                        罗文天                               6.25

  12                         李莉                                 5

  13                        郑洪涛                                3

  14                        王福珍                                3

  15                         蔡婷                                 3

  16                         徐昶                                 3

  17                        李国瑞                                3

  18                         徐江                                 3

                        合计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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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11 月,陈丹平、何国建将代 1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26.5 万元海讯有
限注册资本额转让给梅山声学,转让价格根据税务机关要求调整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海讯有限每股账面净资产值(21.5791 元/1 元注册资本)。因此,梅山声学需向陈
丹平、何国建支付共计 571 万元的转让价款。为支付该等股权转让价款,梅山声学
合伙出资份额拟增加 571.87 万元,由 1,236.078 万元增加至 1,807.948 万元,由各合
伙人按照实际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数对应的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增加认缴,具体认
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认缴新增合伙出资份额        出资方式

  1                 黎敏                  4.9502                 货币

  2              张秋生                  69.3202                 货币

  3              刘云涛                  67.3378                 货币

  4                 徐韬                 64.3681                 货币

  5                 涂英                 64.3681                 货币

  6              冯继忠                  49.5131                 货币

  7              巩玉振                  49.5131                 货币

  8              张战军                  49.5131                 货币

  9                 周萍                 38.7487                 货币

  10             蔡惠智                  19.9356                 货币

  11             罗文天                  12.7794                 货币

  12                李莉                 15.9714                 货币

  13             郑洪涛                  11.8833                 货币

  14             王福珍                  11.8833                 货币

  15                蔡婷                 11.8833                 货币

  16                徐昶                 11.8833                 货币

  17             李国瑞                  11.8833                 货币

  18                徐江                  6.1347                 货币

             合计                         571.87                  —


       (5.2)工商变更情况

       2016 年 1 月 25 日,梅山声学合伙人会议做出决议,同意蔡惠智分别将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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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梅山声学 19.1640 万元、19.1640 万元、59.8875 万元、28.7460 万元认缴合伙出资
份额,转让给周萍、李莉、罗文天、徐江;同意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增加 571.87
万元,由原来的 1,236.078 万元增加至 1,807.948 万元;同意重新签署合伙协议。

     2016 年 1 月 25 日,蔡惠智与周萍、李莉、罗文天、徐江分别签订了《财产份
额转让协议书》,约定蔡惠智分别将其持有的梅山声学 19.1640 万元、19.1640 万元、
59.8875 万元、28.7460 万元认缴合伙出资份额,转让给周萍、李莉、罗文天、徐江。

     2016 年 1 月 26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声学上述合伙出
资份额转让和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罗文天、徐江入伙,梅山声学合
伙人由 16 名变更为 18 名,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工商登记的合伙出资份额认缴情况
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缴合                      通过梅山声学间
序                                 认缴合伙出              合伙出资   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伙出资                      接持有海讯有限
号                                   资份额                  比例     方式
                                                    份额                      的注册资本数额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14.5323          0     0.8038%    货币          1.25

 2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203.4665         0     11.2540%   货币          17.5

 3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197.6521         0     10.9324%   货币           17

 4     徐韬       有限合伙人        188.9324         0     10.4501%   货币         16.25

 5     涂英       有限合伙人        188.9324         0     10.4501%   货币         16.25

 6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145.3337         0     8.0386%    货币          12.5

 7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145.3337         0     8.0386%    货币          12.5

 8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145.3337         0     8.0386%    货币          12.5

 9     周萍       有限合伙人        124.9871         0     6.9132%    货币         10.75

10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13.3602         0     6.2701%    货币          9.75

11    罗文天      有限合伙人        72.6669          0     4.0193%    货币          6.25

12     李莉       有限合伙人        58.1328          0     3.2154%    货币           5

13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34.8807          0     1.9293%    货币           3

14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34.8807          0     1.9293%    货币           3

15     蔡婷       有限合伙人        34.8807          0     1.9293%    货币           3

16     徐昶       有限合伙人        34.8807          0     1.9293%    货币           3

17    李国瑞      有限合伙人        34.8807          0     1.9293%    货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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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徐江       有限合伙人         34.8807          0      1.9293%    货币           3
     合计              —           1,807.948         0       100%       —          155.5


     本次变更完成后,在海讯有限层面 2015 年 11 月股权代持清理时,陈丹平、何
国建将代 1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权已经全部还原给实际持有人,各激励对象通过梅
山声学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至此,海讯有限 2014 年 12 月股权激励形成的全部
代持关系,均已清理完毕。

     (6)2016 年 2 月,梅山声学合伙人实缴出资到位

     根据公司提供的出资凭证等资料及说明,2016 年 2 月 1 日,梅山声学上述合伙
人全部出资实缴到位,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工商登记的合伙出资份额缴付情况及间
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梅山声学间
序                                 认缴合伙      实缴合伙    合伙出资   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接持有海讯有限
号                                 出资份额      出资份额      比例     方式
                                                                                的注册资本数额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14.5323        14.5323    0.8038%    货币          1.25

2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203.4665      203.4665    11.2540%   货币          17.5

3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197.6521      197.6521    10.9324%   货币           17

4      徐韬      有限合伙人        188.9324      188.9324    10.4501%   货币         16.25

5      涂英      有限合伙人        188.9324      188.9324    10.4501%   货币         16.25

6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145.3337      145.3337    8.0386%    货币          12.5

7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145.3337      145.3337    8.0386%    货币          12.5

8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145.3337      145.3337    8.0386%    货币          12.5

9      周萍      有限合伙人        124.9871      124.9871    6.9132%    货币         10.75

10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13.3602       113.3602   6.2701%    货币          9.75

11    罗文天     有限合伙人        72.6669        72.6669    4.0193%    货币          6.25

12     李莉      有限合伙人        58.1328        58.1328    3.2154%    货币           5

13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1.9293%    货币           3

14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1.9293%    货币           3

15     蔡婷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1.9293%    货币           3

16     徐昶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1.9293%    货币           3




                                               3-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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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李国瑞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1.9293%   货币              3

18         徐江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1.9293%   货币              3

         合计              —            1,807.948         0         100%      —          155.5


         (7)2016 年 3 月,第一次合伙出资份额减少和第四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

         (7.1)相关背景情况

         2015 年 11 月,海讯有限引入外部投资者,实际持股人通过梅山声学将其持有的
海讯有限共计 10.4250 万元注册资本额转让给外部投资者成业联,各实际持股人通
过梅山声学具体转让的海讯有限注册资本额及相应需减少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商登记                     梅山声学合伙人需相应减少梅       实际转让海讯有限注册
 序号                      实际转让方
                  转让方                         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                 资本数额
     1                           黎敏                      0.5232                      0.0450

     2                          张秋生                    13.9520                      1.2000

     3                          刘云涛                    16.8587                      1.4500

     4                           徐韬                     18.8933                      1.6250

     5                           涂英                     18.8933                      1.6250

     6                          冯继忠                     5.2320                      0.4500

     7                          巩玉振                    19.7653                      1.7000

     8          梅山声学        张战军                     4.7669                      0.4100

     9                           周萍                     14.5333                      1.2500

  10                             李莉                      1.9765                      0.1700

  11                            郑洪涛                     1.1627                      0.1000

  12                            王福珍                     1.1627                      0.1000

  13                             蔡婷                      1.1627                      0.1000

  14                             徐昶                      1.1627                      0.1000

  15                            李国瑞                     1.1627                      0.1000

                    合计                                  121.208                      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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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山声学本次变更中,除上述合伙出资份额减少之外,张战军将其持有的梅山
声学 7.4411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对应海讯有限 0.64 万元注册资本数额)转让给蔡惠
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梅山声学合伙出            对应间接转让海讯有限
       转让方            受让方
                                               资份额                      注册资本数额
       张战军            蔡惠智                    7.4411                        0.64


       (7.2)工商变更情况

       2016 年 2 月,梅山声学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同意梅山声学减少合伙出资份额
121.208 万元,由 1,807.948 万元减少至 1,686.74 万元;同意张战军将其持有的梅山
声学 7.4411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转让给蔡惠智;同意重新签署合伙协议。

       2016 年 3 月 1 日,张战军和蔡惠智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约定张战
军将其持有的梅山声学 7.4411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对应海讯有限 0.64 万元注册资本
数额),以 6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蔡惠智。

       2016 年 3 月 3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声学上述合伙出资
份额减少和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工商登记
的合伙出资份额缴付情况及间接持有海讯有限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梅山声学间
  序                               认缴合伙     实缴合伙    合伙出资比    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接持有海讯有限
  号                               出资份额     出资份额        例        方式
                                                                                   的注册资本数额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14.0091       14.0091     0.8305%      货币            1.205

  2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189.5145      189.5145   11.2356%      货币            16.3

  3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180.7934      180.7934   10.7185%      货币            15.55

  4       徐韬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170.0391   10.0809%      货币           14.625

  5       涂英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170.0391   10.0809%      货币           14.625

  6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140.1017      140.1017    8.3061%      货币            12.05

  7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133.1257      133.1257    7.8925%      货币            11.45

  8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125.5684      125.5684    7.4445%      货币            10.8

  9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20.8013      120.8013    7.1618%      货币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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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周萍     有限合伙人      110.4538      110.4538   6.5484%     货币           9.5

  11     罗文天    有限合伙人      72.6669       72.6669    4.3081%     货币           6.25

  12      李莉     有限合伙人      56.1563       56.1563    3.3293%     货币           4.83

  13      徐江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2.0679%     货币            3

  14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2.9

  15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2.9

  16      蔡婷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2.9

  17      徐昶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2.9

  18     李国瑞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2.9

        合计            —         1,686.74      1,686.74     100%       —          145.075


       2016 年 3 月 31 日,海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有
限公司的 500 万元变更为 5,400 万元、总股本为 5,400 万股,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合
伙出资份额缴付情况及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或万股
                                                                                通过梅山声学间
  序                               认缴合伙      实缴合伙   合伙出资   出资     接持有中科海讯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号                               出资份额      出资份额     比例     方式     股份公司的股份
                                                                                    数额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14.0091        14.0091   0.8305%    货币        12.6133

  2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189.5145      189.5145   11.2356%   货币        170.6407

  3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180.7934      180.7934   10.7185%   货币        162.7873

  4       徐韬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170.0391   10.0809%   货币        153.1037

  5       涂英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170.0391   10.0809%   货币        153.1037

  6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140.1017      140.1017   8.3061%    货币        126.1489

  7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133.1257      133.1257   7.8925%    货币        119.8673

  8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125.5684      125.5684   7.4445%    货币        113.0633

  9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20.8013      120.8013   7.1618%    货币        108.7698

  10      周萍     有限合伙人      110.4538      110.4538   6.5484%    货币        99.4538

  11     罗文天    有限合伙人      72.6669        72.6669   4.3081%    货币        65.4293

  12      李莉     有限合伙人      56.1563        56.1563   3.3293%    货币        50.5637

  13      徐江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2.0679%    货币        31.4062




                                              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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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5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6      蔡婷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7      徐昶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8     李国瑞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合计             —           1,686.74      1,686.74     100%      —          1,518.75


       (8)2016 年 8 月,第五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

       (8.1)相关背景情况

       2016 年 8 月,为进一步实施股权激励,蔡惠智拟将其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的
中科海讯 31.4062 万股、15.7031 万股、1.62 万股的股份,分别转让给李红兵、周善
明、李乐乐;其中,李红兵、周善明按照中科海讯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未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确定受让价格(2.6719 元/股),李乐乐按照中科海讯估值 5 亿元确
定受让价格(9.2593 元/股)。因此,梅山声学层面,内部合伙出资份额需相应进行
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或万股
                                                           对应间接转让中科
                                  转让梅山声学实缴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海讯股份公司的股         转让价款
                                    合伙出资份额
                                                                 份数额
  1                  李红兵           34.8807                  31.4062               83.9140

  2      蔡惠智      周善明           17.4404                  15.7031               41.9570

  3                  李乐乐            1.7992                    1.62                  15

              合计                    54.1203                  48.7293               140.871


       (8.2)工商变更情况

       2016 年 8 月 16 日,梅山声学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蔡惠智将其持有的梅山声
学 34.8807 万元、17.4404 万元、1.7992 万元实缴合伙出资份额,转让给李红兵、周
善明、李乐乐;同意重新签署合伙协议。

       2016 年 8 月 16 日,蔡惠智分别与李红兵、周善明、李乐乐签订《财产份额转
让协议书》,约定蔡惠智将其持有的梅山声学 34.8807 万元、17.4404 万元、1.7992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分别以 83.9140 万元、41.9570 万元、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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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红兵、周善明、李乐乐。

     2016 年 8 月 19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声学上述合伙出
资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
缴付情况及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或万股
                                                                              通过梅山声学间
序                                 认缴合伙    实缴合伙    合伙出资   出资    接持有中科海讯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号                                 出资份额    出资份额      比例     方式    股份公司的股份
                                                                                    数额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14.0091      14.0091    0.8305%    货币        12.6133

 2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189.5145     189.5145   11.2356%   货币        170.6407

 3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180.7934     180.7934   10.7185%   货币        162.7873

 4     徐韬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170.0391   10.0809%   货币        153.1037

 5     涂英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170.0391   10.0809%   货币        153.1037

 6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140.1017     140.1017   8.3061%    货币        126.1489

 7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125.5684     125.5684   7.4445%    货币        119.8673

 8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133.1257     133.1257   7.8925%    货币        113.0633

 9     周萍      有限合伙人        110.4538     110.4538   6.5484%    货币        99.4538

10    罗文天     有限合伙人        72.6669      72.6669    4.3081%    货币        65.4293

11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66.6810      66.6810    3.9532%    货币        60.0405

12     李莉      有限合伙人        56.1563      56.1563    3.3293%    货币        50.5637

13     徐江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2.0679%    货币        31.4062

14    李红兵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2.0679%    货币        31.4062

15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6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7     蔡婷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8     徐昶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9    李国瑞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20    周善明     有限合伙人        17.4404      17.4404    1.0340%    货币        15.7031

21    李乐乐     有限合伙人         1.7992       1.7992    0.1067%    货币         1.6200

     合计             —           1,686.74     1,686.74    100%      —          1,5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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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016 年 10 月,第六次合伙出资份额转让

       (9.1)相关背景情况

       2016 年 9 月,徐昶、李国瑞拟将其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的中科海讯 20.3598
万股、30.3598 万股的股份,按照中科海讯估值 5 亿元确定的转让价格(9.2593 元/
股),转让给蔡惠智;李国瑞从梅山声学中退伙。因此,梅山声学层面,内部合伙出
资份额需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或万股
                                 转让梅山声学实缴      对应间接转让中科海讯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价款
                                   合伙出资份额        股份公司的股份数额
  1       徐昶                       22.6119                 20.3598               188.5167
                    蔡惠智
  2      李国瑞                      33.7180                 30.3598               281.1093
            合计                     56.3299                 50.7196               469.626


       (9.2)工商变更情况

       2016 年 9 月 1 日,梅山声学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徐昶将其持有的梅山声学
22.6119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转让给蔡惠智;同意李国瑞将持有的梅山声学 33.7180 万
元合伙出资份额转让给蔡惠智,李国瑞从梅山声学中退伙;同意重新签署合伙协议。

       2016 年 9 月 1 日,徐昶、李国瑞分别与蔡惠智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约定徐昶、李国瑞分别将其持有的梅山声学 22.6119 万元、33.7180 万元合伙出资份
额,以 188.5167 万元、281.109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蔡惠智。

       2016 年 11 月 1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声学上述合伙出资
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缴
付情况及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或万股
                                                                                 通过梅山声学
                                    认缴合伙    实缴合伙     合伙出资   出资     间接持有中科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份额    出资份额       比例     方式     海讯股份公司
                                                                                   的股份数额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14.0091     14.0091     0.8305%    货币        12.6133

  2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189.5145    189.5145    11.2356%   货币        170.6407

  3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180.7934    180.7934    10.7185%   货币        162.7873




                                            3-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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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徐韬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170.0391   10.0809%   货币       153.1037

  5        涂英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170.0391   10.0809%   货币       153.1037

  6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140.1017       140.1017   8.3061%    货币       126.1489

  7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125.5684       125.5684   7.4445%    货币       119.8673

  8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133.1257       133.1257   7.8925%    货币       113.0633

  9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23.0109       123.0109   7.2928%    货币       110.7601

  10       周萍     有限合伙人     110.4538       110.4538   6.5484%    货币       99.4538

  11      罗文天    有限合伙人     72.6669        72.6669    4.3081%    货币       65.4293

  12       李莉     有限合伙人     56.1563        56.1563    3.3293%    货币       50.5637

  13       徐江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2.0679%    货币       31.4062

  14      李红兵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2.0679%    货币       31.4062

  15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6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7       蔡婷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9990%    货币       30.3598

  18      周善明    有限合伙人     17.4404        17.4404    1.0340%    货币       15.7031

  19       徐昶     有限合伙人     11.1061        11.1061    0.6584%    货币         10

  20      李乐乐    有限合伙人      1.7992         1.7992    0.1067%    货币         1.62

        合计             —        1,686.74       1,686.74    100%      —         1,518.75


       (10)2016 年 12 月,第三次合伙出资份额增加

       (10.1)相关背景情况

       2016 年 12 月,中科海讯通过由梅山声学增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实创投资,
本次投资前中科海讯综合估值为 156,600 万元、增资价格为 27 元/股;实创投资将
2,700 万元投资入伙梅山声学,通过梅山声学认缴中科海讯新增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关于中科海讯本次增资情况,具体详见本章之“(三)股份公司历史沿革”之“3、2016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中相关内容。

       (10.2)工商变更情况

       2016 年 11 月 29 日,梅山声学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实创投资入伙;同意梅山
声学增加 111.0611 万元合伙出资份额,全部由新合伙人实创投资以 2,700 万元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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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重新签署合伙协议。

       2017 年 2 月 21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梅山声学上述合伙出
资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由 1,686.74
万元增加至 1,797.8011 万元,各合伙人对梅山声学合伙出资份额缴付情况及间接持
有中科海讯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或万股
                                                                                   通过梅山声学
                                                                 合伙出
  序                 合伙人        认缴合伙出      实缴合伙出              出资    间接持有中科
         合伙人                                                  资比例
  号                   类型          资份额          资份额                方式    海讯股份公司
                                                                 (%)
                                                                                     的股份数额
  1       黎敏     普通合伙人       14.0091          14.0091     0.7792    货币       12.6133

  2      张秋生    有限合伙人       189.5145        189.5145     10.5415   货币       170.6407

  3      刘云涛    有限合伙人       180.7934        180.7934     10.0564   货币       162.7873

  4       徐韬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170.0391     9.4581    货币       153.1037

  5       涂英     有限合伙人       170.0391        170.0391     9.4581    货币       153.1037

  6      冯继忠    有限合伙人       140.1017        140.1017     7.7929    货币       126.1489

  7      张战军    有限合伙人       133.1257        133.1257     7.4049    货币       119.8673

  8      巩玉振    有限合伙人       125.5684        125.5684     6.9846    货币       113.0633

  9      蔡惠智    有限合伙人       123.0109        123.0109     6.8423    货币       110.7601

  10    实创投资   有限合伙人       111.0611         111.0611    6.1776    货币         100

  11      周萍     有限合伙人       110.4538         110.4538    6.1439    货币       99.4538

  12     罗文天    有限合伙人       72.6669          72.6669     4.0420    货币       65.4293

  13      李莉     有限合伙人       56.1563          56.1563     3.1236    货币       50.5637

  14      徐江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1.9402    货币       31.4062

  15     李红兵    有限合伙人       34.8807          34.8807     1.9402    货币       31.4062

  16     郑洪涛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8755    货币       30.3598

  17     王福珍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8755    货币       30.3598

  18      蔡婷     有限合伙人       33.7180          33.7180     1.8755    货币       30.3598

  19     周善明    有限合伙人       17.4404          17.4404     0.9701    货币       15.7031

  20      徐昶     有限合伙人       11.1061          11.1061     0.6178    货币         10

  21     李乐乐    有限合伙人        1.7992           1.7992     0.1001    货币        1.620

       合计             —         1,797.8011       1,797.8011    100      —         1,6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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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赌条款及解除情况

     1、第一轮融资涉及的对赌条款及解除情况

     2015 年 11 月,海讯有限通过增资及原股东转让方式引入成业联、云炜衷、虹
元汇诚、王立法 4 名外部投资者,海讯有限及原股东(梅山科技、梅山声学、蔡惠
智、徐俊华、陈丹平、何国建、赵文立)分别与该 4 名外部投资者签署了投资协议
及补充协议。各方在投资协议中约定了外部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反稀释、优先退出
权及限制等特别权利,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诺、股份回购及如下特别约定:
“本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和股权回购约定’条款于海讯有限向中国证监会递交
上市申报材料前,由三方以书面形式终止或废除。非因不可抗力,公司未能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国内证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内的主板、创业板、战略新兴板、新三板)挂牌并上市,或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确认终止谋求挂牌并上市或本协议第 3 条中其他回购条件成
立之日起,则本协议中‘股份回购约定’条款自动恢复有效。”

     2017 年 3 月 14 日,中科海讯及原股东(梅山科技、梅山声学、蔡惠智、徐俊
华、何国建、赵文立,鉴于陈丹平已于 2015 年 11 月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因
此未再作为签署方)分别与上述 4 名外部投资者签署了《关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同意终止并删除投资协议中的知情权、反稀释、优先退出权及限制等特
别权利条款及补充协议中的业绩承诺、股份回购和可自动恢复的特别约定条款,同
意终止各方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签订的其他协议、合同、声明、承诺或其他具有
法律效力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所有特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清算优先权、优先受让
权和共同出售权、获取信息权、反稀释权、回购权、连带并购权及其他权利等),各
方同意按照中科海讯现有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2、第二轮融资涉及的对赌条款及解除情况

     2016 年 10 月,中科海讯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晨灿投资、程月茴、国鼎投资等 3
名外部投资者,各方签署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关于对赌条款等特别约定情况如
下:

     (1)中科海讯及原股东(梅山科技、梅山声学、蔡惠智、徐俊华、何国建、赵
文立、成业联、云炜衷、虹元汇诚、王立法)分别与该 3 名外部投资者共同签署了
投资协议,各方在投资协议中约定了外部投资者享有共同出售权、知情权、反稀释、
优先清算权(晨灿投资、程月茴还包括优先认购权)等特别权利,并作出如下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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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各方一致同意,如届时适用于公司合格上市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不允许投
资方享有本协议第六条所列部分或全部特殊权利,则该等特殊权利自公司提出合格
上市申请之日效力中止。如公司因(a)公司合格上市的申请未获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核
准;或(b)公司主动撤回合格上市的申请,从而导致公司未能实现合格上市,前述效
力中止的特殊权利自有关监管部门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或公司撤回申请之日自
动恢复效力。”

     (2)中科海讯及实际控股人蔡惠智分别与该 3 名外部投资者共同签署了投资协
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股份回购条款,并作出如下特
别约定:“本补充协议中‘业绩承诺和股权回购约定’条款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首
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IPO)申报材料时自动中止。如因任何原因公司的该等上市
申请未获通过或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则该等约定重新恢复效力,直至公司再次提出
上市申请。公司合格 IPO 后,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章程为准。”

     2017 年 3 月 14 日,中科海讯及原股东(梅山科技、梅山声学、蔡惠智、徐俊
华、何国建、赵文立、成业联、云炜衷、虹元汇诚、王立法)分别与该 3 名外部投
资者共同签署了《关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意终止并删除投资协议中
的共同出售权、知情权、反稀释、优先清算权(晨灿投资、程月茴还包括优先认购
权)等特别权利条款和相应特别约定条款及补充协议中的业绩承诺、股份回购和相
应特别约定条款,同意终止各方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签订的其他协议、合同、声
明、承诺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所有特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清
算优先权、优先受让权和共同出售权、获取信息权、反稀释权、回购权、连带并购
权及其他权利等),各方同意按照中科海讯现有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规定行
使股东权利。

     3、第三轮融资涉及的对赌条款及解除情况

     2016 年 11 月,中科海讯引入外部投资者实创投资,实创投资入伙梅山声学、
并通过梅山声学对中科海讯进行增资,中科海讯及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
蔡惠智与梅山声学(本次增资相关协议中的“投资方”,实创投资通过梅山声学对中
科海讯增资,相关协议中约定特殊权利条款仅适用于实创投资,梅山声学其他合伙
人无特殊权利)共同签署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1)各方在投资协议中约定了投资方享有共同出售权、知情权、反稀释、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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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权等特别权利,并作出如下特别约定:“各方一致同意,如届时适用于公司合格
上市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不允许投资方享有本协议第六条所列部分或全部特殊权
利,则该等特殊权利自公司提出合格上市申请之日效力终止。如公司因(a)公司合格
上市的申请未获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核准;或(b)公司主动撤回合格上市的申请,从而
导致公司未能实现合格上市,前述效力终止的特殊权利自有关监管部门作出不予核
准的决定之日或公司撤回申请之日自动恢复效力。”

     (2)各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股份回购条款,并作出如下特别约定:
“本补充协议中‘业绩承诺和股权回购约定’条款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首次公开发
行股份并上市(IPO)申报材料时自动终止。如因任何原因公司的该等上市申请未获
通过或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则该等约定重新恢复效力,直至公司再次提出上市申请。
公司合格 IPO 后,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章程为准。”

     2017 年 3 月 14 日,中科海讯及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与梅山
声学、实创投资共同签署了《关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意终止并删除
投资协议中的共同出售权、知情权、反稀释、优先清算权等特别权利条款和相应特
别约定条款及补充协议中的业绩承诺、股份回购和相应特别约定条款,同意终止各
方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签订的其他协议、合同、声明、承诺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
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所有特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清算优先权、优先受让权和共同
出售权、获取信息权、反稀释权、回购权、连带并购权及其他权利等),各方同意按
照中科海讯现有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4、成业联、云炜衷、虹元汇诚、王立法、晨灿投资、国鼎投资、程月茴、实创
投资分别出具《确认函》,各方确认永久放弃根据业绩承诺条款请求公司或原股东回
购股份的权利,业绩承诺条款与股份回购约定视为从未约定过,其与公司及公司其
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对赌协议或类似利益安排。

     (六)股东股份权利负担情况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各股东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之日,各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查封、保全或者设定质押、
委托他人持股或代他人持股的情况。

     2、公司现有 13 名股东均对其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出具了以下书面确认:

     (1)其认购中科海讯的股份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利(挪)用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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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讯的资金或资产来认购中科海讯股份的情形;

     (2)其合法持有中科海讯的股份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并承担股东义务,对其历次出资、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案没有异议;

     (3)其持有的中科海讯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委(受)托第三方持股、设置第三
方权益限制、产权不清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产权纠纷。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前身海讯有限 2005 年 7 月设立时,未依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相关
规定进行验资,但依据其工商主管部门当时出台的有效规定提交了银行出具的出资
缴纳凭证,且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补充验资并确认相关股东
出资足额缴纳,该等出资瑕疵对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不构成实质障碍。除该等出资
瑕疵,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已经签署相关协议,彻底
终止了原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投资者特别权利条款、业绩承诺及股权回购条款、
权利自动恢复条款等特别约定。

     3、海讯有限 2014 年 12 月实施股权激励时形成相关股权代持关系,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相关股权代持均已解除,公司目前股东不存在委托他人持股或
代他人持股的情形,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冻结、查封、保全或者设定质押的情况。

九、    公司的业务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1、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声学技术开发、
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
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
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2、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声纳领域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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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实际从事的业务在其《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
围之内;公司自主经营,不存在委托他人经营或租赁经营的情况。

     3、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除部分资质正在办理延期手续、
部分资质正在办理更名之外,已取得开展其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内实际从事业务
所必须的其他相关法律授权和批准。

     (二)公司在中国大陆之外从事经营的情况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未在
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设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未在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直
接从事经营活动。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历次有关经营范围变更的股东(大)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及营
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一直为声纳领域相关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根据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公司的登记状态
为“在营(开业)企业”。根据《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经公司书面确认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终止经营的情形。

     2、根据《审计报告》以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
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则而受到停产或限产整顿、吊销资质或许可、取消
行业或市场准入等重大行政或行业处罚、司法强制措施的情形。

     3、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从事声纳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中的鼓励类产业。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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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除部分资质正在办理延期手续、部分资质正在办理更名之外,已取得开
展其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内实际从事业务所必须的其他相关法律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4、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动的情况。

       5、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十、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按照《上市规则》的标准,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关联法人


       (1)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梅山科技,梅山科技目前持有公司 2,303.1216 万股股份、占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额的 39.0360%。


       (2)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其他法人股东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说明

                                   目前持有公司 1,618.75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额
   1            梅山声学
                                   的 27.4364%。
                                   目前持有公司 31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额的
   2            晨灿投资
                                   5.2542%。


       (3)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梅山科技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梅山科技未投资其他企业,也不存
在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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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及梅山
科技以外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除公司及控股股东梅山科技之外,蔡惠智及其配偶贺琳直接或间接控制
或具有重大影响、目前仍有效存续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蔡惠智与贺琳合计持有海讯科技 50%的股
  1     海讯科技                                                               房屋出租
                                   权

                                                                            除持有公司控股
  2     海讯瑞声                   蔡惠智持有海讯瑞声 100%股权              股东合伙份额外
                                                                              无实际业务

        北京创世联合投资管理       贺琳持有北京创世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投资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除持有北京海天
                                   北京创世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北京中
        北京中瑞安投资中心                                                  瑞声科技股份有
  4                                瑞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
        (有限合伙)                                                        限公司股权外无
                                   伙人,受贺琳实际控制
                                                                               实际业务

                                                                            智能语音(包括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       贺琳直接持有北京海天瑞声科技有限公司
  5                                                                         语音识别和语音
        有限公司                   28.9%的股权(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长
                                                                            合成)、计算机视
        Speechocean Technology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觉(图像和视
  6
        (HK) Limited               公司                                     频)、自然语言理
                                                                            解(机器翻译和
        北京中瑞智科技有限公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语义理解)领域
  7
        司                         公司                                     的研发、生产及
                                                                            技术服务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除公司及
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和上述企业之外,蔡惠智及其配偶贺琳曾经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具
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目前状态

  1      北京中科海讯软件科技有         海讯科技全资子公司                 正在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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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设备有
  2                                海讯科技全资子公司                 正在办理注销
        限公司

                                   蔡惠智持有北京中科海讯声学科技有
        北京中科海讯声学科技有
  3                                限公司 24%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正在办理注销
        限公司
                                   经理

                                                                      于 2017 年 10 月完
  4     Speechocean Limited        贺琳持有 100%的股权
                                                                      成注销

                                                                      蔡惠智已于 2016
        北京宏声致远科技有限公
  5                                蔡惠智曾担任董事                   年 7 月辞去董事职
        司
                                                                      务
        上海翼海电子科技有限公                                        已于 2016 年 2 月
  6                                蔡惠智和贺琳曾合计持股 60%
        司                                                            注销
                                                                      已于 2016 年 9 月
        北京华科海讯科技有限公                                        转让全部股权并
  7                                蔡惠智曾持股 23%,并担任执行董事
        司                                                            辞去执行董事的
                                                                      职务
                                                                      2016 年 1 月已转
        青岛中科海讯科技有限公
  8                                蔡惠智曾持股 8.57%,并担任总经理   让全部股权并辞
        司
                                                                      去总经理职务
        天津开发区中科海讯科技                                        已于 2017 年 1 月
 90                                蔡惠智曾持股 11.62%
        有限公司                                                      转让全部股权
        北京创慧科瑞投资管理有                                        已于 2017 年 2 月
 10                                贺琳曾持股 50%
        限公司                                                        转让全部股权


      (5)其他关联法人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
外投资情况及兼职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变化”中的相关内容。

      2、关联自然人

      (1)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蔡惠智,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公司的发起人和股
东”之“(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的相关内容。


                                          3-3-2-98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六、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中的相关内容。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
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

     (二)关联交易

     1、报告期的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因办公的需要,报告期内承租了海讯科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33 号院
的房屋,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确        2017 年确认   2016 年确认     2015 年确认
 出租方名称      交易内容
                                   认的租赁费          的租赁费      的租赁费         的租赁费
北京中科海讯
                 房屋租赁            34.87                 386.49     362.75           323.85
科技有限公司


     (2)偶发性关联交易

     (2.1)向关联方购买、销售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及销售资产情况如下:


                                                3-3-2-99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交易方       合同签订时间                     交易内容                               定价依据
                                                                     (不含税)
                                   公司向海讯科技购买一代信号处
               2016年3月                                                      200.00     评估定价
                                   理机相关技术

海讯科技       2016年11月          海讯科技向公司购买二手小客车                 3.00     市场定价

                                   销售水声通信数字信号处理专用
               2015年1月                                                       81.20     市场定价
                                   开发系统
                                   公司向蔡惠智购买其名下的奔驰
蔡惠智         2015年2月                                                       73.97     市场定价
                                   轿车


     (2.2)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0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关联方        应收      应付       应收        应付    应收    应付      应收       应付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海讯科技          —           —   39.00          —   30.88        —    29.45            —

    梅山声学          —           —      —          —      —        —      —     1,042.50

    梅山科技          —           —      —          —      —        —      —     1,188.00

     2015 年及之前年度,公司存在拆借资金给关联方海讯科技、北京华科海讯科技
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海讯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及蔡惠智、赵文立等股东的情形,2015
年 11 月,上述关联方已全部偿还拆借的资金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此后未再发生资
金拆借行为。

     截至 2016 年 2 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清理完毕,经营性
资金往来主要系房屋租赁产生的资金往来。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关联方的其
他应收款为应收海讯科技房屋租赁的押金及公司代收的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搬离关联方海讯科技租赁场所,彻底终止与海讯科技的租
赁关系,房屋租赁押金 39 万元已收回。2016 年 2 月,公司向梅山声学支付代收成
业联股权转让款 1,042.50 万元,向梅山科技支付代收虹元汇诚、云炜衷、成业联、
王立法股权转让款共计 1,188.00 万元。

     (2.3)关联方担保情况




                                               3-3-2-100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2.3.1)报告期内,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了
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担
保(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主合同编号        担保方      反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金额     主债务期限
号
                                   海讯科技、蔡
      P2013M17SZ      北京中关村                                               2014.01.15
                                   惠智、陈丹       北京银行股
1.    GC0001-024      科技融资担                                   700            —
                                   平、何国建、     份有限公司
           8          保有限公司                                               2015.01.15
                                    中科海讯
      2014北京信                                    中国工商银
                      北京中关村   海讯科技、蔡                                2014.06.04
      托信托贷款                                    行股份有限
2.                    科技融资担   惠智、中科海                   2,000           —
      字第008-20                                    公司北京中
                      保有限公司       讯                                      2015.06.04
           号                                        关村支行
      P2013M17SZ      北京中关村   海讯科技、蔡                                2015.5.27
                                                    北京银行股
3.    GC0001-041      科技融资担   惠智、中科海                   2,000           —
                                                    份有限公司
           2          保有限公司       讯                                      2016.5.27
                                                    中国工商银
      2015北京信      北京中关村   海讯科技、蔡                                2015.10.21
                                                    行股份有限
4.    托信托贷款      科技融资担   惠智、中科海                   2,500           —
                                                    公司北京中
      字第048-8号     保有限公司       讯                                      2016.10.20
                                                     关村支行
      P2013M17SZ      北京中关村   海讯科技、蔡                                2014.11.19
                                                    北京银行股
5.    GC0001-036      科技融资担   惠智、中科海                   2,500           —
                                                    份有限公司
           0          保有限公司       讯                                      2015.11.19
      P2013M17SZ      北京中关村   海讯科技、中                                2016.06.28
                                                    北京银行股
6.    GC0001-052      科技融资担   科海讯、蔡惠                   2,000           —
                                                    份有限公司
           8          保有限公司       智                                      2017.06.27

     (2.3.2)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
订《最高额融资合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授信公司最高融资
额度 2,000 万元,有效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7 年 9 月 9 日;同时蔡惠智与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最
高融资合同》提供担保;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申请了 200 万
元贷款。2017 年 9 月,公司偿还该笔贷款。


     2、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3-3-2-10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2017 年 3 月 10 日和 2017 年 3 月 26 日、2017 年 8 月 20 日、2018 年 1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 2015-2017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
确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予以了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
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 2018 年上半年确认的关联租赁金额为 34.87 万元,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已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

       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对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
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十四条规定,股
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和表决权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
东的表决情况。第七十三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
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
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
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亦作了相同的规定。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划分、回避表决制度、
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4、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智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函》,承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中科海讯发生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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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
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自本
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保证不从中科海讯借用资金,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直
接或间接占用中科海讯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中科海讯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
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科海讯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科海讯造成的实际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梅山声学、晨灿投资
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本企业及本
企业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中科海讯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
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
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企业保证不从中
科海讯借用资金,承诺不利用中科海讯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中科
海讯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中科海讯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企业违反上
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科海讯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
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科海讯造成的实际损失。”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
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中科海讯发
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
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保证不从中科海讯借用资金,承诺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中科海讯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中科海讯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科海讯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
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科海讯造成的实
际损失。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担任中科海讯的任何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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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同业竞争


     1、同业竞争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声纳领域相关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信号处理平台、声纳系统、水声大数据与仿
真系统、无人探测系统等。公司的业务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九、公司的业务”
中的相关内容。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均不从事任何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亦未控制其他任何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企业。关于实际控制人蔡惠智及其配偶控制
的除公司、梅山科技之外的其他企业情况,具体详见本章之“(一)公司的关联方”
中的相关内容。


     (3)报告期内,关联方海讯科技存在第一代信号处理平台相关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的业务,与公司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为消除潜在同业竞争,海讯科技已
将相关技术转让给公司,并修改了经营范围以及签署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情
况如下:


     (3.1)转让相关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和商标

     为消除公司与中科海讯的同业竞争隐患,2016 年 3 月,公司与海讯科技签订了
《资产转让协议》,海讯科技将其核心技术“一代信号处理机”专有技术转让给公
司,并完成了专有技术交割,本次转让经评估定价为 200 万元(不含税)。2016 年
3 月 25 日,海讯科技与公司签订《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将“一代信号处理机”专
有技术相关的 1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无偿转让给公司;2016 年 4 月 10 日,海讯科
技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海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将相关的 5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无
偿转让给公司。此后海讯科技停止了第一代信号处理平台相关业务。2017 年 1 月,
中科海讯与海讯科技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海讯科技将其商标注册号为 4405883
的图形商标“        ”无偿转让给中科海讯,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
已于 2017 年 6 月完成了商标权人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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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签署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为避免未来潜在的同业竞争,2016 年 12 月 25 日,海讯科技签署《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中
科海讯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科海讯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自身不会、并保证不从事与
中科海讯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中科海讯
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
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中科海讯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
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中科海讯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
争。如中科海讯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承诺将不与中科海讯拓展后
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中科海讯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
形,本公司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中科海讯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
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中科海讯;(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
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维护中科海讯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本保
证、承诺持续有效,直至中科海讯实际控制人蔡惠智及其配偶贺琳不再直接或间接
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为止”。

     (3.3)修改经营范围

     2017 年 2 月 10 日,海讯科技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营范
围变更为“能源、节能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然科学研
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目前,海讯科技除房屋出租外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

     (3.4)相关军工资质已经过期或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报告期内,海讯科技持有《三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
证证书》、《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海讯科技持有的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已过期,放弃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海讯科技已提
交《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的注销申请并被移出相关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海讯科
技已不具备进行军工产品生产、销售的资格。

     综上,海讯科技从 2016 年 5 月开始主营业务转变为仅提供房屋出租,其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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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2018 年 1-6 月收入全部来自房屋租金,此外不存在其他经营业务,已彻底消
除了与中科海讯的同业竞争。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梅山声
学、晨灿投资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没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中科海讯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科海讯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企业自身不会、并保证不从事与中科海讯生产
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中科海讯有相同或类似
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
营、发展任何与中科海讯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
动,以避免对中科海讯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如中科海讯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与中科海讯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中科海讯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
的情形,本人/本企业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中科海讯的竞争:1)停止生
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中科海讯;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
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中科海讯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中科海讯造成损失的,本
人/本企业将赔偿中科海讯的实际损失。本保证、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企业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为止。

     (2)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中科海讯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的企业,本人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科海讯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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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
人谋取属于中科海讯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中科海讯同类(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

     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中科海讯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
中科海讯的实际损失。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担任中科海
讯的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清晰、明确、合法。

     2、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已经清理完毕,目前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

     3、公司已在其《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该等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
与公司同类(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已采取了有效
措施,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十一、 公司的主要财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主要财产包括:

     (一)公司拥有或使用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
自有或租赁使用的土地使用权。

     2、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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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有房产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拥有三处自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证载所有                                                     建筑面积
序号                            物业位置                房产证号                   权利限制
           权人                                                       (㎡)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鄂(2017)武汉市
  1      中科海讯     183 号 CBD 楚世家 10 栋/    江汉不动产权第       147.71         无
                            单元 2 层 1 号            0044050 号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鄂(2017)武汉市
  2      中科海讯     183 号 CBD 楚世家 10 栋/    江汉不动产权第        99.90         无
                            单元 2 层 2 号            0044045 号

                                                  鲁(2018)青岛市
                      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6
  3      中科海讯                                 崂山区不动产权第     317.66         无
                            号楼 205 户
                                                      0016598 号



       根据公司说明,上述序号 1、2 房产主要系为武汉分、子公司办公购置,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序号 3 房产系为青岛分公司办公购置,公
司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租赁房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曾租赁关联方海讯科技
的房屋作为主要经营办公用房。2017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
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承租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北京市海淀
区地锦路 9 号院 15 号楼作为经营办公用房。2018 年 1 月,公司整体搬迁至该租赁
房屋,彻底终止了与海讯科技的房屋租赁关系。同时,公司在武汉、杭州等地租赁
了子公司、分公司办公场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具体租赁情况如
下:

                                                         租赁建筑 月租金(元/
序号     出租方      承租位置      房产证号      用途                             租赁期限
                                                         面积(M2)   月)
         北京实
                    海淀区地锦     X京房权
         创环保                               研发生                              2017.12.01-
 1                  路9号院15号    证海字第               3,109.83   283,772.00
         发展有                               产用房                              2020.11.30
                         楼        330653号
         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     武房权证   武汉分                              2016.07.15-
 2       吴家妹                                            308.23    27,124.00
                    区泛海国际     江字第     公司办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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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HO城一         20150082      公
                  期8栋2006室        83号
                  武汉东湖新
        武汉仟    技术开发区
        佰颜网    关东科技园
                                   房产证正     海晟科                              2018.06.08-
 3      络科技    武汉光谷企                               202.00      17,856.75
                                   在办理中     讯办公                              2019.06.07
        有限公    业天地2号楼
          司      /单元7层04
                      号房
        杭州西
                   杭州市西湖      杭房权证
        城博司                                  杭州分
                   区三墩镇紫       西字第                                          2016.06.20-
 4      文化创                                  公司办     242.64       9,225.42
                   宣路158号1      15173436                                         2019.06.19
        意有限                                    公
                     幢1006室         号
          公司
                         合计                              3,862.70   337,978.17         —


     (二)知识产权

     1、专利

     (1.1)自有专利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
取得专利权证书的专利有 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一种自动
                             ZL201620    实用                                 自申请日
1    双层胶带    中科海讯                         2016.05.09     2016.12.2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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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接口的
                             ZL201620    实用                                 自申请日
2    高速串行    中科海讯                         2016.04.25     2016.10.05                   无
                             355436.7    新型                                 起10年
     总线存储
       装置

     一种双冗
                             ZL201621    实用                                 自申请日
3    余数据交    中科海讯                         2016.12.03     2018.01.25                   无
                             317100.8    新型                                 起10年
       换装置

     一种水压                ZL201721    实用                                 自申请日
4                中科海讯                         2017.09.05     2018.05.11                   无
     控制自动                132010.6    新型                                 起10年



                                          3-3-2-109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脱离装置

       一种驻波
                               ZL201721       实用                                   自申请日
5      场生成装   中科海讯                              2017.09.05    2018.05.15                 无
                               131917.0       新型                                   起10年
         置


       (1.2)被许可使用的专利

       根据公司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不存在被他人许可使用的专利。

       2、商标

       2017 年 1 月,公司与海讯科技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约定海讯科技将图形商
标“        ”无偿转让给公司,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双方已于 2017 年 6 月
完成商标权人变更登记手续。该项商标目前具体情况如下:

序                   商标                      类
         商标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号                 权利人                      别


1                 中科海讯       4405883        9     2007.08.07-2027.08.06       受让取得      无



       3、软件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本所律师于中国版权保护中
心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
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共有 77 项,其中原始取得 60 项(含 5 项秘密级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2016 年 3 月从海讯科技受让 12 项、2016 年 4 月从北京中科海讯软件科技有限
公司受让 5 项。公司非涉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取得方    首次发表日                 他项
           软件名称          权利人          登记号                                 发证日期
号                                                           式          期                     权利

       声纳仿真效能评估                     2013SR141      原始取
1                            中科海讯                                2013.09.03    2013.12.09    —
           软件 V1.0                           579           得

       水声对抗战术及防                     2013SR141      原始取
2                            中科海讯                                2012.06.20    2013.12.09    —
       御方模拟软件 V1.0                       592           得

3      主被动声纳主控软      中科海讯       2013SR141      原始取    2013.07.01    2013.12.09    —




                                               3-3-2-110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件 V1.0                       583           得

     水声对抗仿真案例                2013SR141      原始取
4                         中科海讯                           2013.01.03   2013.12.09   —
       库软件 V1.0                      731           得

     主被动声纳实时信                2013SR141      原始取
5                         中科海讯                           2013.07.01   2013.12.09   —
     号处理软件 V1.0                    730           得

     主被动探测分机接
     口板控制软件[简                 2013SR141      原始取
6                         中科海讯                           2013.08.05   2013.12.09   —
     称:接口板控制软                   588           得
         件]V1.0

     分布式数据采集传
       输系统检测软件                2011SR045      原始取
7                         中科海讯                           2011.03.10   2011.07.08   —
     [简称:数据采集检                  365           得
         测软件]V1.0

     标显台触摸键盘中
     间件软件 [简称:                2011SR021      原始取
8                         中科海讯                           2010.06.13   2011.04.19   —
     触摸键盘中间件]                    563           得
           V1.0

     分布式故障诊断软
                                     2011SR039      原始取
9    件系统 [简称:故     中科海讯                           2011.03.10   2011.06.23   —
                                        957           得
     障诊断软件] V1.0

     宽带声纳通信试验
                                     2011SR006      原始取
10   系统 [简称:通信     中科海讯                           2010.07.10   2011.02.14   —
                                        464           得
       试验系统] V1.0

     声纳信号模拟系统
                                     2010SR064      原始取
11   [简称:信号模拟系    中科海讯                           2010.04.15   2010.11.30   —
                                        473           得
          统] V1.0

     链路动态配置软件
                                     2010SR064      原始取
12      [简称:Link       中科海讯                           2010.03.20   2010.11.30   —
                                        472           得
       Configer] V1.0

       中科海讯 Tiger
     SHARC 硬件系统
                                     2008SRBJ4      原始取
13   诊断软件 V1.0[简    中科海讯                           2006.01.11   2008.11.14   —
                                        524           得
       称:Hardware
         Diagnose]




                                        3-3-2-11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中科海讯 Tiger
     SHARC 并行处理
                                     2008SRBJ4      原始取
14   实时调试软件 V1.0    中科海讯                           2006.01.11   2008.11.14   —
                                        517           得
     [简称:Real Time
         Debugger]

      中科海讯 Tiger
     SHARC 远程调试
                                     2008SRBJ4      原始取
15   服务器软件 V1.0      中科海讯                           2006.06.20   2008.11.14   —
                                        530           得
       [简称:RPC
         Server]

       中科海讯 Tiger
     SHARC 实时调试
                                     2008SRBJ4      原始取
16   引擎软件 V1.0[简    中科海讯                           2006.01.11   2008.11.14   —
                                        534           得
         称:Visual
       DSP++Target]

      中科海讯 Tiger
     SHARC 主机驱动
                                     2008SRBJ4      原始取
17    函数库系统软件      中科海讯                           2006.01.11   2008.11.14   —
                                        535           得
     V1.0[简称:TSD
        river Lib]

     中科海讯 8641 启
     动器系统软件 V1.0               2008SRBJ4      原始取
18                        中科海讯                           2008.09.02   2008.11.14   —
       [简称:Boot                     536           得
       loader 8641]

     前视声纳设备显示
                                     2016SR182      原始取
19   控制软件[简称:      中科海讯                           2015.12.01   2016.07.15   —
                                        171           得
     FLSDisCon]V1.0

     海讯 OS 嵌入式实
                                     2016SR182      原始取
20   时操作系统[简称:    中科海讯                           2015.12.25   2016.07.15   —
                                        037           得
       海讯 OS] V1.0.0

     基于海讯 OS 嵌入
     式实时操作系统的
     多处理器(核)间                2016SR188      原始取
21                        中科海讯                           2016.01.22   2016.07.21   —
     消息传递软件[简                    325           得
     称:消息中间件]
           V1.0.0

22   第三代水声装备信     中科海讯   2016SR184      原始取   2016.03.25   2016.07.19   —



                                        3-3-2-112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号处理设备开发环                   769           得
       境运行支持软件
     [简称:环境支持软
          件] V1.0.0

     基于单片机的动物                2016SR291      受让取
23                        中科海讯                           2011.02.15   2016.10.13   —
     行为监测系统 V1.0                  475           得

     基于 SHARC 芯片
     光纤通讯软件[简                 2016SR291      受让取
24                        中科海讯                           2011.02.09   2016.10.13   —
     称:光纤通讯软                     463           得
          件]V1.0

     多通道信号采集与                2016SR291      受让取
25                        中科海讯                           2011.03.12   2016.10.13   —
       测试软件 V1.0                    468           得

     基于 DSP 的傅里叶
     变换软件[简称:傅               2016SR291      受让取
26                        中科海讯                           2011.01.13   2016.10.13   —
         里叶变换软                     479           得
           件]V1.0

     SHARC 信号处理
                                     2016SR291      受让取
27   系统[简称:信号处     中科海讯                           2010.06.10   2016.10.13   —
                                        485           得
       理系统]V1.0

     多波束接收与分析                2016SR283      受让取
28                        中科海讯                           2010.06.06   2016.10.08   —
         软件 VI.0                      675           得

     DSP 信号处理机应
      用软件开发系统                 2016SR291      受让取
29                        中科海讯                           2006.08.02   2016.10.13   —
      [简称:DSPDev]                     627           得
            V1.0

     图形化系统级多芯
                                     2016SR291      受让取
30     片软件开发系统     中科海讯                           2007.06.06   2016.10.13   —
                                        497           得
             V1.0

     基于 SHARC 芯片
     数据路由传输驱动                2016SR291      受让取
31                        中科海讯                           2005.11.02   2016.10.13   —
       系统 [简称:Link                  590           得
       口驱动库] V1.0


     数字信号处理机远
32     程测试诊断软件                2016SR291      受让取
                          中科海讯                           2008.07.01   2016.10.13   —
     [简称:远程测试软                   490           得




                                        3-3-2-113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件] V1.0

      H/SDW-712 型水
     声装备标准信号处
                                     2016SR291      受让取
33   理机实时调试软件     中科海讯                           2006.12.20   2016.10.13   —
                                        620           得
     [简称:实时调试软
          件] V1.0

     水下阵列信号实时                2016SR291      受让取
34                        中科海讯                           2003.09.10   2016.10.13   —
       仿真软件 V01                     503           得

     DSP 并行处理实时
                                     2016SR336      受让取
35     软件开发平台       中科海讯                           2003.09.01   2016.11.18   —
                                        505           得
           V01

     信号处理机主机设                2016SR336      受让取
36                        中科海讯                           2007.11.03   2016.11.18   —
     备驱动软件 V1.0                    517           得

     阵列信号处理机系
                                     2016SR336      受让取
37     统并发测试软件     中科海讯                           2008.12.01   2016.11.18   —
                                        513           得
             V1.0

     基于 SHARC 环境
                                     2016SR336      受让取
38   的图形化开发软件     中科海讯                           2008.01.05   2016.11.18   —
                                        521           得
           V1.0

     水声信号分析与实                2016SR336      受让取
39                        中科海讯                           2008.05.08   2016.11.18   —
     时模拟软件 V1.0                    529           得

     基于海讯信号处理
                                     2017SR408      原始取
40   计算模块的加载引     中科海讯                           2017.05.13   2017.07.28   —
                                        008           得
       导软件 V1.0

     海讯水听器消声水
                                     2017SR408      原始取
41   池声学性能专业测     中科海讯                           2016.07.12   2017.07.28   —
                                        926           得
       试软件 V1.0

     海讯舰船辐射噪声
     谱图分析及目标特
     征智能提取算法集                2017SR408      原始取
42                        中科海讯                           2016.05.27   2017.07.28   —
     成工具软件[简称:                  916           得
     海讯辐射噪声算法
         集成工具]

     海讯被动声纳信号                2017SR408      原始取
43                        中科海讯                           2016.10.20   2017.07.28   —
     处理与显示模拟软                   911           得



                                        3-3-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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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简称:声纳显控
          软件]V1.0

     海讯基于 OFDM
                                     2017SR404      原始取
44   的水声视频通讯软     中科海讯                           2016.10.27   2017.07.27   —
                                        123           得
         件 V1.0

     海讯水听器驻波管
                                     2017SR406      原始取
45   声学性能专业测试     中科海讯                           2016.06.08   2017.07.28   —
                                        889           得
         软件 V1.0

     辅助决策原型系统
                                     2017SR405      原始取
46   软件[简称:辅助决    中科海讯                           2016.07.10   2017.07.27   —
                                        798           得
       策系统]V1.0

     海讯自适应多核心
     并行分频三维声场                2017SR405      原始取
47                        中科海讯                           2016.06.23   2017.07.27   —
     计算软件[简称:海                  783           得
     讯声场计算]V1.0

     海讯水下数据参控                2017SR405      原始取
48                        中科海讯                           2016.08.12   2017.07.27   —
       图显软件 V1.0                    770           得

     海讯 HYA 声纳信                 2017SR405      原始取
49                        中科海讯                           2016.12.23   2017.07.27   —
     号模拟器软件 V1.0                  779           得

     海讯水下数据采集
                                     2017SR405      原始取
50   记录软件[简称:海    中科海讯                           2016.11.25   2017.07.07   —
                                        791           得
         讯记录仪]

     海讯嵌入式数据模
                                     2017SR717      原始取
51     型集成平台软件     中科海讯                           2017.10.20   2017.12.22   —
                                        608           得
             V1.0

     基于数据处理模板
                                     2018SR405      原始取
52   的海洋环境数据一     中科海讯                           2016.07.03   2018.05.31   —
                                        451           得
     体化迁移软件 V1.2

     海洋环境数据格式
                                     2018SR401      原始取
53   标准化整理与数据     中科海讯                           2018.02.03   2018.05.31   —
                                        315           得
     归一化软件 V1.3

     海讯 MATLAB 模
     块化算法的海洋声                2018SR401      原始取
54                        中科海讯                           2018.02.04   2018.05.31   —
     场数据集成处理系                   271           得
          统 V1.0



                                        3-3-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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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匿名节点复杂
     数据的高可靠实时                2018SR401      原始取
55                        中科海讯                           2018.02.24   2018.05.31   —
     性推断式通信转发                   945           得
         系统 V1.1

     基于网络通信框架
     的嵌入式自动化实                2018SR401      原始取
56                        中科海讯                           2018.04.13   2018.05.31   —
     时通信协议数据跟                   854           得
       踪软件 V1.0

     船用柴油机动力系
                                     2018SR595      原始取
57   统噪声发生原理演     中科海讯                           2018.03.21   2018.07.30   —
                                        091           得
       示软件 V1.0

     基于 AR 眼镜的雷
                                     2018SR595      原始取
58   达显控模拟软件       中科海讯                           2018.05.10   2018.07.30   —
                                        083           得
           V1.0

     海讯基于舰船目标
     辐射噪声数据的可                2018SR635      原始取
59                        中科海讯                           2018.01.20   2018.08.09   —
     视化与快速分析显                   908           得
       示软件 V1.0

     海讯基于数据通信
     的辐射噪声数据编                2018SR636      原始取
60                        中科海讯                           2017.12.11   2018.08.09   —
     码转换处理与自动                   252           得
     化分段软件 V1.0

       基于 Oracle 与
     Sqlite 数据库的多               2018SR635      原始取
61                        中科海讯                           2018.05.20   2018.08.09   —
     维存储和检索软件                   899           得
            V1.0

     海讯水声对抗仿真                2018SR711      原始取
62                        中科海讯                           2017.03.20   2018.09.04   —
     推演系统软件 V1.0                  791           得

     基于第三代信号处
                                     2018SR709      原始取
63   理平台的综合声纳     中科海讯                           2018.06.01   2018.09.04   —
                                        090           得
     信号模拟软件 V1.0

     基于扩频通信的水
                                     2018SR709      原始取
64     下信息采集软件     中科海讯                           2018.05.10   2018.09.04   —
                                        076           得
             V1.0

65   中科海讯嵌入式数     中科海讯   2018SR709      原始取   2018.03.03   2018.09.04   —




                                        3-3-2-11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据库软件 V1.0                    067           得

     海讯高频声纳实时
                                     2018SR713      原始取
66   显控软件[简称:海    中科海讯                           2018.06.25   2018.09.05   —
                                        223           得
     讯显控软件]V2.5

     海讯基于高速水下
     数据采集的网络数                2018SR713      原始取
67                        中科海讯                           2017.10.27   2018.09.05   —
       据实时解析软件                   523           得
             V1.0

     基于 Oracle 水声仿
                                     2018SR713      原始取
68   真评估数据库系统     中科海讯                           2017.12.01   2018.09.05   —
                                        727           得
           V1.0

     数字化接受阵测试
                                     2018SR714      原始取
69   设备数据显示控制     中科海讯                           2018.06.25   2018.09.05   —
                                        870           得
         软件 V2.5

     水声探测能力分析                2018SR713      原始取
70                        中科海讯                           2018.07.13   2018.09.05   —
       显示系统 V1.0                    611           得

     应用数据库加解密                2018SR713      原始取
71                        中科海讯                           2018.05.30   2018.09.05   —
         软件 V1.0                      461           得

     主动拖曳线列阵声                2018SR713      原始取
72                        中科海讯                           2018.04.08   2018.09.05   —
     纳显控系统 V1.0                    619           得



     (三)对外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有 2 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
况如下:

     1、海晟科讯

     (1)基本情况

     海晟科讯是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MA4KYW1YXR 的《营
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许乔,住所地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以东、
凌家山南路以北武汉光谷企业天地 2 号楼 7 层 4 号,注册资本为 566 万元,经营范
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声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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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工
业设计;计算机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专
营除外)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经营期限至长期。公司现持有海晟科讯 67%股权。

     (2)历史沿革

     海晟科讯的设立和变更情况如下:

     2018 年 5 月 28 日,海晟科讯由中科海讯、袁成伟、张奎、许乔等 4 名股东设
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 566 万元,经营范
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声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工
业设计;计算机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专
营除外)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营业期限至长期。

     海晟科讯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

 1         中科海讯                379.22         67     2038 年 5 月 28 日前      货币

 2           许乔                  96.22          17     2038 年 5 月 28 日前      货币

 3          袁成伟                 62.26          11     2038 年 5 月 28 日前      货币

 4           张奎                  28.30          5      2038 年 5 月 28 日前      货币

          合计                     566.00        100             —                 —


     海晟科讯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变更。

     2、范思合成

     (1)基本情况

     范思合成是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在武汉江汉区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3MA4L0WLW62 的《营业执照》,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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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为罗文天,住所地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183 号楚世家 10 栋/单元 2 层 1
号,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
系统集成;计算机数据处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经营期限至长期。公司现持有范思合成 46%股权。

     (2)历史沿革

     范思合成的设立和变更情况如下:

     2018 年 9 月 28 日,范思合成由中科海讯、王晓军、郭瑞等 3 名股东设立,企
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计
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数据处理(依法须经审
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至长期。

     范思合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

 1         中科海讯                23.00         46     2019 年 1 月 1 日前      货币

 2          王晓军                 22.00         44     2019 年 1 月 1 日前      货币

 3           郭瑞                  5.00          10     2019 年 1 月 1 日前      货币

          合计                     50.00        100             —                —


     范思合成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变更。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合法拥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自有房产,合法拥有租赁房产的使用权。

     2、公司合法拥有已经取得权利证书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合法拥有从
海讯科技受让的商标所有权,该等无形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潜在
纠纷,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益限制的情况。

     3、公司合法拥有子公司的股权,该等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
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益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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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经营合同

       1、采购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经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签订并且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 100 万以上的采购合同共计 2 份,
金额合计为 1,279.2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履行情况

  1       上海卓同电子科技有限     加固机箱、主板等    811.75    2018.05.22     正在履行

  2               公司               信号采集机箱      467.50    2018.06.25     正在履行

              合计                       —           1,279.25      —             —


       2、销售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经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订单(金额 500 万元以上)共 22 份,金额合计为 41,479.20
万元,全部为特种电子产品业务合同。

       (二)银行借款合同

       根据公司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正在履行
的银行借款合同。

       (三)对外担保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经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厂房定制协议

       2017 年 1 月 16 日,公司与北京威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环保园 3-3-289
(威凯)地块科技厂房定制合作协议》,公司拟定制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保园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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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3-3-289(威凯)地块科技企业加速器项目 6 号楼(含分摊的相应供应部分)作为
研发办公用房。该定制厂房定制费用单价为每建筑平方米 20,666 元,建筑面积总计
暂估为 7,158.5 平方米,暂估总定制费用为 147,937,561 元,最终以定制厂房实测面
积结算。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向北京威凯建设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支付房屋定制费用 7,396,878.05 元。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北京威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环保园 3-3-289
(威凯)地块科技厂房定制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修改了剩余定制费用的支付时间,
双方同意北京威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之前完成定制厂房
竣工,并在工程竣工后 2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其
支付全部剩余定制费用,即人民币 140,540,682.95 元。

     (五)租赁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与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关
于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5 号楼的租赁合同,用于公司经营办公。公司还在武
汉、杭州等地租赁了子公司、分公司办公场地。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一、
公司的主要财产”之“2、房产”之“(2)租赁房产”中的相关内容。

     (六)保荐承销协议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与东兴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聘请东
兴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保荐人并委托东兴证券作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
方式承销本次发行与上市之 A 股;协议就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涉及的工作安排、尽
职推荐及持续督导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七)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1、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侵
权之债。

     2、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1)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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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 1,939,931.44 元,其中前五大其
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末金额占比

   1          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押金      1,056,745.00          54.47%
   2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公司         投标保证金      110,000.00            5.67%
   3       北京市瀚洋聚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装修押金       100,000.00            5.15%
   4                 海洋工程大学              投标保证金      60,000.00             3.09%
   5                   浙江大学                投标保证金      50,000.00             2.58%
                             合计                             1,376,745.00          70.96%


       (2)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合计 267,793.01 元,其中前五大其他
应付款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金额           期末金额占比

   1                于利伟               应付报销款         43,116.00             16.10%
   2                郑洪涛               应付报销款         42,106.74             15.72%
   3                葛乾坤               应付报销款         13,557.50              5.06%
   4                冯志强               应付报销款         12,803.00              4.78%
   5                鲍习中               应付报销款         12,652.00              4.72%
                          合计                              124,235.24            46.38%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的内容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潜在纠纷或
重大法律障碍。

       2、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
生的侵权之债。

       3、公司目前不存在向关联股东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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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4、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
效。



十三、 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公司设立至今的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
产等行为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合并、分立、
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海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及
自设立至今历次增资扩股情况,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八、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中的相关内容。

     3、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
或出售的行为。

     (二)公司拟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情况

     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无
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收购或出售等计划。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

     2、海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及自设立至今历次增资扩股符合当时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

     3、公司无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收购或出售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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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一)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对创立
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进行了 5 次修改,主要情况如下:

     (1)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
的《公司章程》。

     (2)2016 年 11 月,公司因引入外部投资者晨灿投资、国鼎投资、程月茴,增
加注册资本 400 万,注册资本由 5,400 万元变更为 5,800 万元,同时董事人数由 7 人
变成 8 人,公司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3)2016 年 12 月,公司因引入外部投资者实创投资,增加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全部由原股东梅山声学(实创投资通过梅山声学)认缴,注册资本由 5,800 万元变
更为 5,900 万元,公司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4)2016 年 12 月,公司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5)2017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的住所和经营范围进行了修订。

     (6)2018 年 7 月 31 日,因公司拟由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改为申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系依据《公司法》并参照《章程指
引》制定的,《公司章程》的制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针对股东(特别是小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的限制性
规定。

     (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1、2017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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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2、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修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住所和经营范围进行了修订。

     3、2018 年 8 月 31 日,因公司拟由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改为申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相应修改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

     4、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是在现行《公司章程》基础上,结
合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存在针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依法行使权利的限制性规定。

     (三)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
策如下:

     (1)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公司实际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在符合分红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但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
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方式分配股利,
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且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可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配。

     (3)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若公司无重大投资或重大支出事项(指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下同),
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
报表可分配利润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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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股东回报规划
制定考虑因素、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利润
分配政策主要程序、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等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综上,本所认为:

     1、股份公司设立后章程的制定及历次修改均已履行法定程序,公司现行章程的
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已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其
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章程指引》的规定及
要求。

     3、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事项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规范运作


     (一)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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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依据现行《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股东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
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
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
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
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应由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交易
事项;审议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
激励计划;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人。依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
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和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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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蔡惠智、刘云涛、潘贵民(独
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蔡惠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经营
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资本运
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提出建议。

     (2)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潘贵民(独立董事)、赵华(独
立董事)、蔡惠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潘贵民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
职能: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胡颖(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
士)、赵华(独立董事)、蔡惠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胡颖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
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进行审计;检查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赵华(独立董事)、胡颖
(独立董事)、蔡惠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赵华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主要职能: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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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
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检查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
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应
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的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公
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据《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总经理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公司章程》、董事
会、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规范运作制度

     1、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
2018 年 7 月 31 日,因公司拟由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改为申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相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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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制度进行了修订。

     2、此外,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

     3、依据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瑞华出具的《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
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公司的内部控制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涵盖公司业务的各个环节。

     4、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股份公司共计召开 15 次股东大会会议(包
括创立大会会议)、21 次董事会会议、12 次监事会会议。经查验前述公司历次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议案、会议决议
和会议记录,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通知、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独立
董事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

     2、公司制订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该等制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公司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及其签署合
法、有效。



十六、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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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计 8 人,分别是:蔡惠智、刘云涛、张
战军、鲁委、胡颖、赵华、潘贵民、张哲。其中蔡惠智为董事长,胡颖、赵华、潘
贵民为独立董事。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全体董事成员的
二分之一。

     (2)监事会成员。公司现有监事会成员计 3 人,分别是:巩玉振、刘云峰、李
莉。其中巩玉振为监事会主席,李莉为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为蔡惠智,副总经理为刘云涛、张战军、徐江、
李红兵、罗文天,财务总监为周善明,董事会秘书为罗文天。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经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首发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形,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四、
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实质条件”之“公司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第 12
项相关内容。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股票上市相关知识并了解相关职责。
北京证监局受理公司上市辅导备案辅导期间,东兴证券组织各中介机构包括本所律
师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讲授了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的财务和法律
知识。

       3、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书面确认,公司现有 3 名独立董事胡颖、赵华、潘贵民具备
下列任职资格: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不属于下列人员范围:

     (2.1)在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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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直系亲属;

     (2.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5 名股东
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2.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2.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2.6)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

     (2.7)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
人员。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1)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设立了董事会,选举
蔡惠智、刘云涛、张战军、鲁委、胡颖、赵华、潘贵民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其中,胡颖、赵华、潘贵民为独立董事。

     (2)201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董事会人
数由 7 人调整为 8 人,增选魏建平为董事。

     (3)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魏建平由于个人
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改选张哲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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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除上述变动以外,公司董事近三年内无其他变化。

     2、监事变动情况

     (1)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设立了监事会,选举
巩玉振、刘云峰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李莉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除上述变动以外,公司监事近三年内无其他变化。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蔡惠智
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云涛、张战军、冯继忠、徐江、李红兵、罗文天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周善明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罗文天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2016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冯继忠由于
身体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3)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除上述变动以外,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其他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及对外投资情况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相关人员书面确认,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兼职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北京海讯瑞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蔡惠
                                   智实际控制的企业,梅山科技执行事务       监事
                     董事长、总    合伙人)
    1      蔡惠智
                        经理       北京中科海讯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实际控制人蔡惠智的参股公司,正在办   执行董事、经理
                                   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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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润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总裁

                                   北京兴润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总经理
    2       鲁委        董事
                                   平顶山市垚硕商贸有限公司                    监事

                                   西藏翔瑞逸展财税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经理

    3       张哲        董事       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

                                   沈阳久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董事

    4       胡颖      独立董事     辽宁中意慧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监事

                                   辽宁中意佳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

                                   深圳市国志汇富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5      潘贵民     独立董事                                                 监事
                                   公司

                                   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6       赵华      独立董事
                                   西藏泰达新原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
    7      刘云峰       监事       北京多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秘书
                      副总经理、
    8      罗文天     董事会秘     武汉范思合成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书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企业          出资比例

                                               海讯科技(蔡惠智及其配偶
                                                                                10%
                                               共同持有 50%股权)
                                               北京中科海讯声学科技有限
                                                                                24%
                                               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1        蔡惠智        董事长、总经理
                                               海讯瑞声                         100%

                                               梅山科技                       90.7364%

                                               梅山声学                       6.8423%




                                            3-3-2-13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梅山声学                       10.0564%
    2        刘云涛        董事、副总经理      北京中科海讯声学科技有限
                                                                                 8%
                                               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3        张战军        董事、副总经理      梅山声学                        7.4049%

                                               兴润诚(北京)投资管理有
                                                                                 60%
                                               限公司

                                               虹元汇诚                          20%

                                               北京航天嘉诚精密科技发展
                                                                                1.44%
                                               有限公司
                                               横琴君远投资管理中心(有
                                                                               16.89%
                                               限合伙)
    4         鲁委                 董事
                                               平顶山市垚硕商贸有限公司          95%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虹元创
                                                                                 54%
                                               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虹元翼
                                                                                 20%
                                               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西藏翔瑞逸展财税服务有限
                                                                                 10%
                                               责任公司
                                               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
                                                                                4.05%
                                               公司

    5         胡颖            独立董事         辽宁中意慧佳资产评估有限
                                                                                 50%
                                               公司

                                               沈阳久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1.32%

    6        巩玉振          监事会主席        梅山声学                        6.9846%

                                               云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2%
                                               公司
    7        刘云峰                监事
                                               贵州多点分享投资管理中心
                                                                                 9%
                                               (有限合伙)

    8         李莉                 监事        梅山声学                        3.1236%

    9         徐江            副总经理         梅山声学                        1.9402%

    10       李红兵           副总经理         梅山声学                        1.9402%




                                            3-3-2-135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副总经理、董事会
    11       罗文天                           梅山声学                      4.0420%
                                   秘书

    12       周善明           财务总监        梅山声学                      0.9701%

                                              梅山声学                      9.4581%
    13        涂英          核心技术人员      北京中科海讯声学科技有限
                                                                             8.00%
                                              公司(正在注销)

    14        周萍          核心技术人员      梅山声学                      6.1439%


     3、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没有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近三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其职权范围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七、 公司的税务


     (一)税务登记证

     公司现持有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11010877766050XL《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二)公司的税种、税率




                                           3-3-2-13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审核报告》及公司书面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序号               税种                                        税率

                                   产品销售的应税收入按17%、16%、应税服务收入按6%的税率

     1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增值税。

     2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4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5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6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15%计缴。


         (三)税收优惠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取得编号为 GF201111001659 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2017 年 10
月 25 日通过复审,现持有证书编号为 GR20171100300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核发
机关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
务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
按应纳税所得额 15%计缴企业所得税。

         (四)财政补贴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财政补
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度

序
               补助内容                             依据文件                       补贴金额
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企[2012]2685 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                                 《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资金管理实施         129.00
            员会贷款利息补贴
                                   细则》、《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




                                            3-3-2-137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中关村企业信用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购买中介服务
 2                                                                                  0.50
        促进会中介补贴               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0]46 号)
      北京市中关村管委会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担保融资扶持
 3                                                                                 21.77
          款利息补贴                             资金管理办法

                                      合计                                         151.27

                                             2016 年度

序
             补助内容                                依据文件                     补贴金额
号
      北京市中关村企业信用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购买中介服务
 1                                                                                  0.50
        促进会中介补贴               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0]46 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2    员会中小企业创新融资         办法》、《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资金        49.00
            项目补贴                           管理实施细则》

                                      合计                                         49.50

                                             2017 年度

序
             补助内容                                依据文件                     补贴金额
号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改制上市和并
 1                                                                                 30.00
        员会奖励上市款             购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5]62 号)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政策法规
 2                                                                                 26.10
      保有限公司贷款贴息                             汇编
      2017 年北京市高新技术
 3    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资金          《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         70.00
               款

 4     海淀区预研专项补贴            《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          80.00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政策法
 5                                                                                 50.00
      保有限公司贷款贴息                           规汇编》
                                   《海淀区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
 6    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                                                          0.50
                                               资金管理办法》

                                      合计                                         256.60



     (五)公司纳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纳税人涉
税保密信息查询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纳税,不存在因欠税、偷税及
其他重大违反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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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近三年来执行的税种、种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地方
性法规的规定。

     3、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合法、有效,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
和政府补贴不存在重大依赖。

     4、公司近三年来依法纳税,未受过税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十八、 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标准


     (一)劳动保护

     1、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
信》(京海人社证字[2017]第 79 号)、2017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信》(京海人社
字[2017]第 420 号)、2018 年 1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信》(京海人社证字[2018]第 47
号)、2018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信》(京海人社证字[2018]第 420 号)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公司依法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相关行政机关
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2、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局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171064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
部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1710623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
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18106015)、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管理部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181060217),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来,没有因住房公积
金缴存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公司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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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方
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处罚的情形。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共有三个,
其中“第三代水声信号处理平台研发产业化项目”、“水下模拟仿真体系应用项目”主
要建设内容为声纳领域系列产品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调试等,“水声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声纳领域前瞻性技术研究,该三个项目均拟直接购置综合研发大
楼,不涉及生产加工、厂房建设等。

     根据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备案文件,该三个募投项目所属行业均为“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根据环保部 2015 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该
目录中不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海淀区环境保护局 2016 年 9 月 5 日发
布的《关于对“软件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募投上市”等建设项目停止受理的通知》
以及本所律师到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的现场访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程序。

     (三)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等标准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产品目前主要执行的质量标准
有: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1406A-2005《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要
求》等。

     2、根据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因违反
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四)工商、安全生产等守法情况

     1、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遵守工商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
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受该局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

     2、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北京市
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证明》(京海安监管证[2017]安
证 012 号)、2018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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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情况的证明》(京海安监管证[2018]安证 093 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
律法规,其所从事的生产及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不
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要求。公司最近三年以
来没有因违反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处罚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不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程序。

      3、公司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最近三年没有因违反有关产
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亦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发
生重大纠纷或争议。

      4、公司在工商、社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均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没有因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九、 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


      1、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公司 2018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本次发行与上市方案,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 44,760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第三代水声信号处理平台研发产业化项目       15,870        15,870

  2               水下模拟仿真体系应用项目            10,590        10,590

  3                  水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00         8,3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10,000

                          合计                        44,760        44,760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拟直接购置北京市海淀区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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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环保园 G 区 3-3-289 地块科技企业加速项目 6 号楼作为科研大楼,目前该大楼正
在建设中,该等募投项目的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1         第三代水声信号处理平台研发产业化项目    海淀发改(备)[2017]90 号

  2                水下模拟仿真体系应用项目         海淀发改(备)[2017]89 号
  3                   水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海淀发改(备)[2017]88 号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程序,具体情况
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八、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标准”之“(二)
环境保护”中相关内容。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
文件,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十、 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发
展规划与目标如下:

      (一)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持续提升我国水声装备声纳领域相关技术为己任,以经济和社会效益
为中心,以声纳技术为依托,以资本运营为纽带,以丰富产品类别为方向,以科学
管理为手段,将公司打造成为我国大型化、专业化的声纳产品行业领军企业,促进
我国声纳产品行业的发展,在兼顾社会利益的同时,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健康、快
速发展,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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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致力于成为声纳产品领域具备持续竞争力的声纳相关产品供应商,发行上
市后未来三年内,公司将持续深耕以信号处理平台、声纳系统、水声大数据与仿真
系统、无人探测系统为核心的优势业务,进一步巩固并提升该几类产品的市场优势
地位,同时持续提升研发投入,针对拖曳声纳、潜标、无人水下航行器探测系统、
水面无人艇等产品领域加强市场开拓力度。除此之外,针对声纳领域中公司未涉足
的领域,如高频图像声纳、利用声纳原理进行海洋石油勘探等民品业务进行技术积
累和业务合作,不断丰富公司声纳领域相关产品的种类,最终实现公司从核心配套
供应商为主向声纳整体系统提供商转变的业务发展目标。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目标与其主营业务相一致。

     2、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目前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期内不存在被行
政机关处罚的重大违法行为。

     2、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
梅山科技、蔡惠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期内不存在被
行政机关处罚的重大违法行为。

     3、根据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该等有关股
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期内不存在被行政机关处罚
的重大违法行为。

     4、根据相关人士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惠智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期内不存在被行政机关处罚的重大违
法行为。

     综上,本所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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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
次发行存在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期内不存在被行政机关处罚的重大违
法行为。



二十二、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其约束措施


     (一)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和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二)关联交易”之“4、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
关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和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三)同业竞争”之“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三)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的承诺

     (1)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中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中科海讯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若本企业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
业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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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企业其他报酬时
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2、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智的承诺

     (1)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中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中科海讯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作为中科海讯董事长、总经理,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
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
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4)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
项。

     3、公司股东何国建的承诺

     (1)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梅山科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通过梅山科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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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
项。

     4、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的其他股东梅山声学、成业联、虹元汇诚、云炜衷、王立法、赵文立、徐
俊华、程月茴、晨灿投资、国鼎投资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人/本企业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
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
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
在分红或支付本人/本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5、通过持股平台梅山声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承诺

     (1)全体合伙人承诺

     梅山声学的合伙人黎敏、徐江、罗文天、徐昶、蔡婷、王福珍、李莉、郑洪涛、
周萍、张战军、巩玉振、冯继忠、涂英、徐韬、张秋生、刘云涛、李红兵、周善明、
李乐乐、实创投资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1)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1.2)若本人/本企业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
/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
在分红或支付本人/本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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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梅山声学的合伙人刘云涛、张战军、罗文天、徐江、李红兵、周善明为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员除上述第(1)项承诺外,就股份锁定事宜还承诺如
下:

     (2.1)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中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若中科海讯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2)本人作为中科海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
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 6 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的承诺

     (3.1)梅山声学的合伙人巩玉振、李莉为公司的监事,该等人员除上述第(1)
项承诺外,就股份锁定事宜还承诺如下:

     (3.2)本人作为中科海讯监事,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
内,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
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四)关于解锁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意向及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承诺:

     (1)对于本人/本企业在中科海讯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中科海讯股份,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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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本企业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将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2)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自中科海讯上市之日至本人/本企业减持之日,若中科海讯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
应进行调整。

     (4)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
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中科海讯、
并同意归中科海讯所有。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梅山声学、晨灿投资承诺

     (1)对于本企业在中科海讯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中科海讯股份,在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本企业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企业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的股份总额
不超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2)自中科海讯上市之日至本企业减持之日,若中科海讯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
调整。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
企业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中科海讯,并同意归
中科海讯所有。

     (五)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公司上市后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
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监管要求及规定,公司及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制订股稳定价预案如下:

     1、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停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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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若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则上述股票收盘价或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
整,下同),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启动本预案中的股价稳定措施。

     若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点至股价稳定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则停止实施本阶段股价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2、公司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及程序

     (1)在公司符合本预案第一条启动条件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
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意见,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股价稳定措施,制定并公告具体的股价稳
定方案,披露拟采取的股价稳定措施、回购或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
间等信息。

     (1.1)公司回购股份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公司回购方式,则公司应自公
告之日起 1 个月之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计划;公司股份回购计划须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公司应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部回购(若该股份回购计划需经
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
市条件。

     公司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不低于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
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30%;若公司根据本预案在一个会计年度需多次回购公司
股份,则在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前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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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承诺在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启动条件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履行上述的股权回购义务。

     (1.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控股股东增持方式,则公司控
股股东梅山科技,应自公告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如该期间存在
限制其买卖股票的情形或该股份增持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
延)。

     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制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相关规定,
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前一会
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30%;若公司控股股东梅山科技根据本预
案在一个会计年度需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则在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
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前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1.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
式,则中科海讯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独
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自公告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完成全部增持计
划(如该期间存在限制其买卖股票的情形或该股份增持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
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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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关于制定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业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单次计划用于稳
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前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30%;若根
据本预案在一个会计年度需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则各自在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
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前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50%。

     (2)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仅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方式,但
该股份回购计划未经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应在 15 个交易日之内另行制定并公告其他股价稳定方
案。

     (3)根据上述程序实施完毕一次股价稳定方案后的 6 个月内,公司不再启动其
他股价稳定方案。若前一次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完毕 6 个月后,在本预案有效期内中
科海讯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再次启
动新一轮的股价稳定方案。

     (4)中科海讯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履行其回购或增
持义务时,应按照中科海讯股票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且不得导致中科海讯不符合上市条件。

     (5)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本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公
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在聘任该等新聘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其签署相关承诺。若未来新聘任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拒绝签订相关承诺函,公司将予以解聘。

     3、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保障措施

     (1)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公司符合本预案第一条启动条件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
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方案,则公司将延期发放全部董事的 50%薪酬,直至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股价稳定方案之日止。

     (2)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公司回购方式,且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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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计划已经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
通过,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回
购义务的,公司将公开说明未按期履行该等回购义务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将自愿申请冻结与履行本次回购义务相等金额的自
有资金,为公司履行上述回购义务提供保障,直至公司履行完毕上述回购义务或实
施其他替代措施。

     (3)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由控股股东增持方式,则
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未能按期履行增
持义务,则中科海讯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
截留,直至其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4)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届时在任并在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期履行增持义务,则中科海讯应将与该
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薪酬予以截留,直至其实施
完毕股份增持计划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5)若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
股比例的规定导致中科海讯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
履行回购或增持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
稳定股价。

     (六)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切实履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函》,承诺
如下:

     (1)本企业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相关职能,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且在本企业履行上述相关义务之日前,公
司有权暂时扣留本企业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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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切实履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函》,承
诺如下: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相关职能,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且在本人履行上述相关义务之日前,公司有权
暂时扣留本人薪酬、津贴或分红。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切实履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全力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应全力支持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涉及股权激励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
等议案。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且在本人履行上述相关义务之日前,公司有权
暂时扣留本人薪酬、津贴或分红。

     (七)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出具了《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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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函》,承诺如下: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1)本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形确认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
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份
回购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自股份回购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该股份回购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
延)。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股票均价=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

     (1.3)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及交易对方不同意转让等外部因素之
外,若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回购义务,公司将公开说明未按期履行该等回购义务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将自愿申请冻结与
履行本次回购义务相等金额的自有资金,直至公司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回购计划或根
据监管机构要求履行完毕其他替代措施。

     (2)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一旦发生前述
情形,本公司同意按照经司法机关最终裁决确认的赔偿金额冻结公司相应自有资金,
为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2、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出具了《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一旦发生前述
情形,本人/本企业同意按照经司法机关最终裁决确认的赔偿金额冻结企业相应自有
资金,为本人/本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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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自上述情形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机关确认之日起 30 日内,本人自愿以
前一个会计年度从中科海讯领取的全部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对投资者先行进行
赔偿。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东兴证券出具了《关于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承诺函》,承诺:若因
本公司为中科海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5、瑞华出具了《关于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承诺函》,承诺:若因本所
为中科海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6、嘉源出具了《关于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承诺函》,承诺:若因本所
未能依照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
职责,而导致本所为中科海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
律师工作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中同华出具了《关于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承诺函》,承诺:若因本
公司为中科海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函

     1、公司出具了《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函》,承诺若公司未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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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
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
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
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2.1)公开披露本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该等承诺导致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本公司同意按照经司法机关最终裁决确认的赔偿金额冻结公司相应自有资金,
为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2、公司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函》,承诺若
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
施:

     (1)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
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本企业同
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
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2.1)如果本人/本企业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
人/本企业将在中科海讯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
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2)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科海讯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
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本企业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本人/本企业应在中
科海讯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

     (2.3)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中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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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所有。本人/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
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中科海讯指定账户。

     (2.4)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
本人/本企业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并同意自上述情形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
机关确认之日起 30 日内,以本人/本企业前一个会计年度从中科海讯领取的全部薪
酬、津贴及现金分红(如有),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3、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
承诺函》,承诺若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
施:

     (1)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
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
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违
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2.1)如果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在
中科海讯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2)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科海讯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并停发本人应在中科海讯领取的薪
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2.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中科海讯所有。
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
收益支付给中科海讯指定账户。

     (2.4)如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同
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并同意自上述情形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机关确认之日
起 30 日内,以本人前一个会计年度从中科海讯领取的全部薪酬、津贴及现金分红(如
有),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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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所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等相关规定。



二十三、公司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本所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制作,但参与了对招股说明书的讨论,并对其作了总
括性的审阅,对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作了特
别审查。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会因引用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
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四、律师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无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二十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2、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
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首发办法》等规定的发
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质条件。

     4、公司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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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的现有股东均具有股东资格,所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设置任何抵押、
质押等第三方权益的情况。

     6、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于股东及其他第三方。

     7、公司最近三年的章程修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现行《公司章程》和《公
司章程(草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对中小股东权利的行使作出限制性的规
定,合法、有效。

     8、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获得必需的资质、授权以及
许可。

     9、公司已充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独立性及股东利益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以避免双方之间可能的同业竞争。

     10、公司合法使用其租赁的房屋所有权。公司合法拥有或者合法使用其正在使
用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并有权在法律或者协议允许的范围内处分该等权利。

     11、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内容合法、有效,继续履行无重大法律障碍。

     12、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立和运行合法有效,内部治理结构
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公司已办理了合法的税务登记,最近三年依法纳税,报告期内执行的税种、
税率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14、公司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
已取得相关备案文件。

     1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长、总经理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6、公司招股说明书不会因引用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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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本六份,无副本。

     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本次发行与上市之目的使用,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特此致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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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的签署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郭斌




                                                     经 办 律 师 :黄国宝




                                                                      吕丹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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