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19-12-17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租赁房
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就公司房屋租赁的事项进行事前审阅,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了解公司与北京中科海讯科技有限公司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事
项,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的全部内容,并且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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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颖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潘贵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