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赵华)2020-04-27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 2019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华:现任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70 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历
任天津开发区总公司建设开发处科长、办公室副主任;1997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天津泰达标准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16 年 4 月,历任青
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等职。现主要广西泰达新原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西藏泰达新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滨海天使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2 月续聘担任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二、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了 2019 年 2 月 21 日召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2、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参与了每
次会议的讨论,无委托他人投票情况,在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后,依法充分行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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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发展,决策符合法定程
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
度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9 年 1 月 3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相关事
项。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
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
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19 年对公司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
监督。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并参
照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对公司薪
酬体系的改善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六、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我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到勤勉尽责,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
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所担任委员的
专门委员会会议。事先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相关事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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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们通过董事会、现场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听取公司
管理层就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的汇报,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和日常关
联交易等重要事项的实施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发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日常的
董事会工作中,我们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
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内控建设情况。我们持续关注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切实
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
3、2019 年度,我们持续认真学习交易所及相关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法律法
规,尤其注重学习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
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4、报告期内,我们关注公司的舆情动态,透过各种媒体渠道对公司有关的
信息和报道,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给予重点关注,切实
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华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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