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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海讯: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2020-04-27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兼顾公司发展需
要和股东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的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管理要求和职责拟定,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
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六、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2017 年修订)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
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华




2020 年 4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颖




2020 年 4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潘贵民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