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64875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1-2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3-5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外 大 街 1 号 四 川 大 厦 东 座 1 5 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话(tel):010-68364878 传真(fax):010-68364875 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0)第 010142 号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海讯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科海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鉴证工作以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科海讯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科海讯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 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5 月 25 日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的规定,北 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27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70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24.60 元。截至2019年11月2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97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4,6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 民币31,117,849.0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53,502,150.94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11月27日分别汇入公司以下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田村支行 329869990247 158,700,000.00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 91170078801100000960 105,900,000.00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 631597847 105,902,150.94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宁庄支行 11050163100000000731 83,000,000.00 合计 453,502,150.94 上述人民币453,502,150.94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84,292.45元后,计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441,917,858.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81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号 投资额 第三代水声信号处理平台 京海淀发改(备)〔2017〕90 号 1 158,700,000.00 158,700,000.00 研发产业化项目 京海淀发改(备)〔2019〕16 号 水下模拟仿真体系应用项 京海淀发改(备)〔2017〕89 号 2 105,900,000.00 105,900,000.00 目 京海淀发改(备)〔2019〕15 号 京海淀发改(备)〔2017〕88 号 3 水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000,000.00 83,000,000.00 京海淀发改(备)〔2019〕18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94,317,858.49 — 合 计 447,600,000.00 441,917,858.49 —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 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 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17 年 2 月经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备案批准立项,由于备案有效期 2 年,2019 年 3 月,公司就上述募投项目重新完成了 备案,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京海淀发改(备)〔2019〕16 号、京海 淀发改(备)〔2019〕15 号、京海淀发改(备)〔2019〕18 号《项目备案通知书》。并经公 司 2018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 分相关项目的投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人民币 44,697,424.13 元,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4,697,424.13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承诺募集 自筹资金 募投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资金投资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第三代水声信号处理平台研发产 1 158,700,000.00 7,180,200.48 7,180,200.48 业化项目 2 水下模拟仿真体系应用项目 105,900,000.00 15,847,763.34 15,847,763.34 3 水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000,000.00 21,669,460.31 21,669,460.31 合 计 347,600,000.00 44,697,424.13 44,697,424.13 此页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鉴证报告的盖章页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