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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海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0-12-03  

                        证券代码: 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0-063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海讯”
或“发行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数量为 32,372,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134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1 名,请前述 11 名股东在公司办理
解除限售期间不要办理“转托管”、“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会导致托管单元变更
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
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8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9,700,000 股,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2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
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59,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78,700,000 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78,700,000 股,未发生变动,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总数为 59,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4.97%,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
19,7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25.0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
的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海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11 名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
司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内容一致,
承诺内容为股份限售承诺和股份减持承诺。具体承诺情况如下: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海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晨灿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成业联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虹元汇诚
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云炜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国
鼎军安天下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立法、赵文立、徐俊华、程月
茴股份锁定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企业/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企业/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
有,本企业/本人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
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
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企业/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2、何国建股份锁定承诺

    本人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94.2192 万股股份,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有公司
188.4365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82.6557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
总额的 4.7908%。现就本人所持中科海讯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通过梅山科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通过梅山科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
款项。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承诺,无其
他股份相关事项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
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一)。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2,372,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1344%。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1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5 名,法人股东 6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海讯声学科
 1                                           16,187,500         16,187,500       16,187,500
          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100,000        3,100,000        3,100,000

         武汉成业联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3                                             2,908,008        2,908,008        2,908,008
                     合伙)

         北京虹元汇诚资产管理中心(有
 4                                             1,952,478        1,952,478        1,952,478
                    限合伙)

          上海云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上海云炜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1,786,320        1,786,320        1,786,320
                     合伙)

 6                   赵文立                    1,701,162        1,701,162        1,701,162

 7                   徐俊华                    1,648,836        1,648,836        1,648,836

 8                   王立法                    1,246,266        1,246,266        1,246,266

 9                   何国建                    942,192           942,192          942,192

          北京工道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0       北京国鼎军安天下二号投资合           500,000           500,000          50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程月茴                    400,000           400,000          400,000

                  合计                       32,372,762         32,372,762       32,372,762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
严格遵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000,000   74.97%   -32,372,762   26,627,238   33.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700,000   25.03%   +32,372,762   52,072,762   66.17%

    总股本         78,700,000    100%        —        78,7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
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
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