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科海讯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会然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浩杰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积极推进建设工
作,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的研
发、产品试制和评审、设备的采购、安装调
试、人员的招聘等各方面均受到较大不利影
响,同时,受国内外环境影响,客户在声纳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装备的部署及应用上存在规划调整,募投项
一致 目中的设备采购、产品核心部件等均需进行
国产化改造,因此“第三代水声信号处理平
台研发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能按预期
进度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水下模拟仿真体系应用项目”、“水声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由于受新冠疫情和国内
外环境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原计划存在
1
一定差异,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实
施,谨慎论证,不排除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内容或地点的可能性;
(2)公司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和国内外环
境影响营业收入、净利润均较上年存在较大
幅度下滑,随着新冠疫情不利影响的消除以
及国内经营环境的好转,公司预计未来经营
业绩不会持续下滑。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海讯
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
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4 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董监高持股变动规范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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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股东关 是 不适用
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股价稳定的预案
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5. 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7.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是 不适用
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
是 不适用
上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9.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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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i/;担 吵泡丸\
王会然 姚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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