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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海讯: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2021-10-30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能力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颖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潘贵民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