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2023-02-23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工程师李红兵先生的辞职报告,李红兵先生作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海讯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讯微系统公司”)
的总经理,为全力做好海讯微系统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李红兵先生拟将个人劳
动关系转到海讯微系统公司,故向公司提出辞职。根据相关规定,李红兵先生的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红兵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
司北京中科海讯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
李红兵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李红兵先生通过平顶山海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413,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99%。李红兵先生的配偶或关
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红兵先生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所作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中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0 年 6 月 5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中科海讯股票在此期间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
本人作为中科海讯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
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 6 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
款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红兵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特此说明。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