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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富电路: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
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
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策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期间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
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
逆回购等中低风险产品。
    (四)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1、虽然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一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
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内审部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此事项
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富电路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中富电
 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