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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富电路: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75,79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00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8,127,36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5,796,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2022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3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
   2         08*****454                   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2 年 7 月 4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发行前控
股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
王璐、王先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公司董事蒋卫民,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亲属王基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亲
属王宏、王先杰、王先进、王祥,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王家强、
许亚丽、张京荔、胡应伟、冯毅承诺:其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 6 楼 GH 单元
    咨询联系人:高迪
    咨询电话:0755-26683724
    传真电话:0755-26406673

    八、备查文件

    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