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1-18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
意注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39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9,2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542,732.0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329,721,267.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62,713,234.95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66,444,456.39 元;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123,218,100.1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 71,654,862.73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金额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增年产 40 万平
1 方米线路板改扩 287,823,080.63 220,815,047.6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建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1,898,187.31 41,898,187.31 ——
合计 329,721,267.94 262,713,234.95 ——
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755918644610603)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41,898,187.31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投入金额为 41,898,187.31 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
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对应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
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2-001)。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进行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募
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原建设期截止 调整后预计项目建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时间 设期截止时间
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
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改扩建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虽然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投入过程中受新冠
疫情多点爆发以及部分地区的封控政策影响,项目设备采购、物流运输以及人员
流动均存在一定限制,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滞后,项目投资进度放缓。其中,
项目的部分产能已于 2021 年末建成达产,生产的部分产品已小批量投入市场;
项目剩余部分的主体建筑已完成,尚处于装修和设备安装阶段,整体项目无法在
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
究,拟将“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
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
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
建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
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