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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富电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树艳)2023-04-25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树艳)

    本人作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监督公
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7 次,实
际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所
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共计 3 次
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列席了前述股东大会,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0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0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0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04-《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05-《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0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0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2022 年 4    第一届董事
 1                               独立意见》
        月 26 日    会第十一次
                                 0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会议
                                 独立意见》
                                 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0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第一届董事   0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2
        月 25 日    会第十三次   立意见》
                        会议     03-《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0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11   第一届董事   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
        月 28 日    会第十五次   0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
                        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第二届董事
 4                           0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月6日      会第一次会
                  议
                             0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0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0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0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5       2022 年 12   第二届董事   0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月 13 日    会第二次会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       0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0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0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0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
                                   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一届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第一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一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止。2022 年 12 月 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选举本人继续担任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
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切实履
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面谈或通讯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询问
及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 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2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工作汇报。
    2023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刘树艳
                                                       2023 年 4 月 21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

                     刘树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