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路”、“公司” 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对中富电路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许可[2021]2059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4,39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40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369,2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542,732.06 元(不 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 329,721,267.94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上述 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62,713,234.95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66,444,456.39 元;于 2021 年 8 月 6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73,050,678.38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3,218,100.1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1,654,862.7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个,分别管理不同的募投项目,其中 账户 755918644610603 是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该账户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支付完毕后,期末账面余额为 0.00 元,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已做销户;在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 个,用于管理募投项 目。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 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 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应当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公司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兴证券变更为平安证券。2023 年 4 月,公司与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体内容不变,未来由平安证券继 续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职责。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方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式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15000107060664 170,900,000.00 10,236,201.15 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755918644610802 116,923,080.63 15,418,661.58 活期 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755918644610603 54,082,428.81 - 已销户 合 计 — 341,905,509.44 25,654,862.73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情况说明: 注 1:上表初时存放金额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6,167,828.29 元,支付信 披费用 6,016,413.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721,267.94 元。 注 2: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 存款 20,000,000.00 元,在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闲置资金购 买结构性存款 26,000,000.00 元,该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注 3:公司理财收益、存储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为 4,646,829.74 元。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2、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项目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受 限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滞后,公司 两次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延期,故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募投项目延期均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新 增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增 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3、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转让与处置的情况。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 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10849 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6,644.4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6、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 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或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9706 号)。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中 富电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富电路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中富电路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富电路在 2022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惠元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9,264,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3,218,100.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2,713,234.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本年度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实现的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效益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 2023 年 6 否 638,632,000.00 287,823,080.63 123,218,100.18 220,815,047.64 76.7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扩建项目 月 30 日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0,000,000.00 41,898,187.31 0.00 41,898,187.3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58,632,000.00 329,721,267.94 123,218,100.18 262,713,234.95 79.68% 超募资金投向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 - - - - - - - - 合计 758,632,000.00 329,721,267.94 123,218,100.18 262,713,234.95 79.68% 公司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 2022 年 2 月完成 建设。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案》,同意将“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 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置换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849 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644.4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向 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 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不适用 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