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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2020-01-06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发行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2963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
和发行人网站(www.eit-sz.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
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的相关规定,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

    1、投资者在 2020 年 1 月 1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 月 14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
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
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
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
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
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
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
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 月 1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
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1 月 6 日,T-6 日(含当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
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
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
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
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
以上。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
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
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
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
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新股不超过 3,460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
发行股数
                        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
发行方式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

                        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
                        等规定,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发行对象
                        和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 日(2020 年 1 月 14 日)

缴款日期                   T+2 日(2020 年 1 月 16 日)

发行人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馨大道筑梦小镇电商产业园 5 号楼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55-8273478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0755-23189776、0755-23189780、0755-23189781、
电话                       0755-23189773




                                    发行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