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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11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0-049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
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38,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2.2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1,416,800.00元(含税)。本年度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
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
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详情请见公司
于2020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对外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4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04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
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由本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的A股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7             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199            深圳市鑫卓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8*****224            深圳市鑫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01*****464                         王东焱

       5          08*****388            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08*****378       杭州城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08*****473        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          01*****393                          周明

       9          00*****609                          周聪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18F
    咨询电话:0755-82734788
    咨询传真:0755-82734952
    咨询联系人:王东焱   邓娜
七、备查文件
    1、《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
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