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8-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玉禾田环境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玉禾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46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5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2,4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023,010.07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0,406,989.93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011 号”《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6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794.30 万元,累计收到
的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471.47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64,717.87 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其中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44,717.87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金额为 2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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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已投资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余额
号 金额 金金额
环卫服务运营中心
1 77,514.80 67,858.39 11,848.34 36,447.52
建设项目
2 智慧环卫建设项目 10,182.31 8,182.31 175.96 8,034.84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19,770.00 235.52
合计 107,697.11 96,040.70 31,794.30 44,717.87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将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到期,到期后其本金和收益将会
划付至专户(户名: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5831715000008,开户
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内。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
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
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
1,155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
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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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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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玉禾田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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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国振 陈 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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