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0-07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
年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担保,其中对深圳玉禾田
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2.2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
月28日、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2019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等。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玉禾田”)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玉禾田向以上银行申请的3.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3147821211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陈曼青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1801、A1802、A1803
经营范围: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消杀除四害、白蚁防治、环保工
程,清洁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领取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园林绿化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垃
圾分类项目运营管理,垃圾分类技术咨询与开发服务;垃圾中转站的设计和技术
开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发;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运输服务及冰雪消
纳场管理;公厕管理服务;室内外空气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维护;物业租赁;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RDF技术、厌氧生物制沼技术焚
烧等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餐厨垃圾回收利
用处理及相关环保设备制造、运营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8,762.91 134,458.12
负债总额 49,567.81 93,265.48
净资产 29,195.10 35,794.52
项目 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44,627.87 139,172.97
利润总额 5,269.64 13,962.47
净利润 3,915.02 9,384.9
被担保方关于额度使用基本情况表:
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经审批的 截至目前 是否
方持 最近一期 使用担保 剩余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额度(亿 额度
(亿元) (亿元) 担保
例 率 元)
玉禾田
深圳玉禾
环境发
田物业清
展集团 100% 62.93% 12.2 2 3.5 6.7 否
洁管理有
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0632459
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
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业务发生期间为2020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17日,具体
以主合同为准。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
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
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
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2、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债权发生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
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
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所形成的
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债权发生期间自2020年8月18日
起至2021年3月9日止。
(4)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与主债权有关的
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
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承担的公证费、登记费、保险
费等和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
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
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敞口);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3、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
BA2020063000000035C000的《授信额度协议》(包括该合同及其修订与补充)
以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
(4)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2年。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8月18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36,554.52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1,613.42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