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阳)2021-03-30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曹阳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 是否连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东大会
姓名 董事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曹 阳 9 5 4 0 0 否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会议名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曹 阳
提名委员会 1 1
二、 日常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行使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发挥专业特长,以
合理谨慎态度,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除履行董事的一
般职责外,同时时刻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履行独立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
公司关联交易、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重要事项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履行了监督职能。
(二)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中均有任职,遵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发
展规划、对外投资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
支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独立的专业判断、
共发表事先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共计 11 次。报告期内,对董事会所审议事项没有提
出过异议。
时间及会议 独立事项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2 月 27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品》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
年第一次董事会 独立意见、《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
2020 年 3 月 5 日,第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增加使用闲置
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
第三次董事会 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3 日,第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四次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年第五次董事会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的事前认可意见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
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14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年第六次董事会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
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担保额
度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18 日,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年第七次董事会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3 日, 《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山东高速
(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45%股权转让项目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拟与山东高速股份
年第八次会议 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24 日, 《关于终止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 关于终止申请向特定
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前
年第九次会议 认可意见
四、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项目建设以
及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及
时,使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情况。
五、报告期履行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三)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综上,2020 年度,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曹阳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