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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俊辉)2021-03-30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何俊辉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                                                 是否连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东大会
  姓名        董事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何俊辉         9          5          4           0             0       否          1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会议名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何俊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二、 日常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行使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发挥专业特长,以

 合理谨慎态度,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除履行董事的一
般职责外,同时时刻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履行独立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

公司关联交易、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重要事项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履行了监督职能。

    (二)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遵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公司发展规划、对外投资、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监高聘任、

聘请审计机构、年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

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三)关注并参与公司内控建设及评价工作。本人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人

员就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进行交流与沟通,并根据自身的专业经验就公司的内控建设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公司的内控缺陷整改的检查及内控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在内控建设方面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独立的专业判断、

共发表事先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共计 11 次。报告期内,对董事会所审议事项没有提

出过异议。

   时间及会议                     独立事项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2 月 27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品》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

年第一次董事会        独立意见、《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

2020 年 3 月 5 日,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增加使用闲置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

年第三次董事会        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3 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年第四次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日常 关 联 交易 预计

年第五次董事会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事项 的 事 前认 可意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      见

                     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14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关 于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务 所 的 事 前 认 可 意

年第六次董事会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 见
                     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担保额
                     度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18 日,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年第七次董事会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3 日, 《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山东高速
                      (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45%股权转让项目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拟与山东高速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年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24 日, 《关于终止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   关于 终 止 申请 向特
                      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定对 象 发 行股 票的

年第九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四、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相关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项目建设以及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

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此外,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使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 情况。

五、报告期履行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三)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综上,2020 年度,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何俊辉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