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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20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政府有权机关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批准的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
 4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行使下列职权:                           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                                    …………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即“重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即“重大关联交易”);
       大关联交易”);                            …………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
 5     第四十一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过。                                        10%的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资产 10%的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      (三)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四)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人民币;
       (四)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一期 经审计净资 产 的 50% 且绝对金额 超过   保;
       3000 万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的担保;                                    担保情形。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
       担保。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事项时,必    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6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受赠现金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
       资产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条下述    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通过:
       为计算数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作为计算依据;                              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超过 3000 万元;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本条所称“交易”系指下列事项: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超过 300 万元。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本条所称“交易”系指下列事项: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营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对外借款);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四)提供担保;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六)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十)签订许可协议;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出资权利等);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十)签订许可协议;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章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程或公司股东大会认定的其他交易。         (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上述指标计算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
       值计算。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交易 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算。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
                                                营业务活动。
                                                上述指标计算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算。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
                                                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算。
 7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
       住所地或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 地或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
       的其他地点。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及董事会作出的决议, 公司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及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应当
       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视为出席。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时,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时,由股东大会的网
       由股东大会的网络方式提供机构验证出席股 络方式提供机构验证出席股东的身份。
       东的身份。
 8     第五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     第五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    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
       会应当提供股东名册。                        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9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
       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    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有关提案需要独立董事、
       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
       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构发表意见的,最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
       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    露相关意见。
       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
       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
       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
       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10     第六十二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     第六十二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    明、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他人出席会议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    的,除前述文件外,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权委托书。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11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请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董事会以及持有或合并持有
       以及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独
       有权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和监    立董事除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
       事会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
       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     选人;公司监事会以及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立董事候选人。                              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会候选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根据本章程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实行累积投票
       累积投票制。选举 2 名及以上董事、监事,应   制,具体以《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为准。
       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2 名以
       上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12     第八十五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     第八十五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
       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    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
       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    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      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
       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    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除因不可抗力等特
       搁置或不予表决。                            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
                                                   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13     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     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
       任职条件、提名和选举程序、任期、辞职及职    件、提名和选举程序、任期、辞职及职权等相关事
       权等相关事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
       章、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
       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
       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
       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
       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
       予以披露。
14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
15     第一百一十二条……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      第一百一十二条……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如
       事项如下:                                  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的。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总资产的 10%以上的。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
       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    东大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作为计算数据。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经营性土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经营    地等资产,以及出售商品房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性土地等资产,以及出售商品房等与日常经营    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
       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    包含在内。
       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元的。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但交易标的(如股权)   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      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但交易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万元的。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会审议;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
       3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超过 1000 万元的。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但交易的成交金额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议;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的。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100 万元的。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提供担保、提
       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供财务资助除外)金额达到 30 万元以上,或与关联
       (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公司获赠       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
       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达到 30 万元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或虽属
       以上并不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      于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或监事会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并不      认为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
       超过 5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人发生的      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值的 0.5%-5%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       的关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外);或虽属于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但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         计算。
       的。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获赠现金       上述第(一)至(五)项中的上述交易事项是指:
       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人民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为他人提供的担
       议;                                           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
       对值计算。                                     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
       本条中的上述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         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
       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       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       的其他交易。但不包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
       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       售此类资产);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其中,       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   虽进行前述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       活动 。上述第(六)项中的关联交易除包含前述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       项外,还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
       计计算。                                       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
       和动力,以及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的,仍包含在内。
16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         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罢免。                                         和罢免。
17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                                       …………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
       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8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                                       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
       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         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
       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在满足利润分配的前提
       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在满       条件下,安排控股子公司每年可按不低于当年实现
       足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安排控股子公司每       的可分配净利润的 30%向公司现金分红,每年公司
       年 应按 不低 于当 年实现 的可 分配 净利 润的   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30%向公司现金分红,每年公司现金分红不低
       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19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出:                                           (一)以专人送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传真、数据电文方式进行;
       (三)以传真、数据电文方式进行;               (四)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以公告方式进行;                         (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
                                                      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除修改
 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2020年5月
 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            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环保工
 运;环保工程;生物柴油加工制造;垃            程;生物柴油加工制造;垃圾分类项目运营管理,
 圾分类项目运营管理,垃圾分类技术咨            垃圾分类技术咨询与开发服务;垃圾中转站的设计
询与开发服务;垃圾中转站的设计和技   和技术开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发;RDF技术、
术开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发;RDF 厌氧生物制沼技术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
技术、厌氧生物制沼技术焚烧等环保产   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餐厨垃圾回收利
业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生活垃圾   用处理及相关环保设备制造、运营管理;物业管理;
分类及回收、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处理及   白蚁防治、灭治;除虫灭鼠及消毒;室内外空气环
相关环保设备制造、运营管理;物业管   境治理;绿化养护管理;花卉租售;市政公用工程
理;白蚁防治、灭治;除虫灭鼠及消毒; 施工;高空外墙清洗;(车辆、机械设备等)有形
室内外空气环境治理;绿化养护管理;   资产租赁;货物运输;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
花卉租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高空外   洗消毒;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运输服务、冰
墙清洗;(车辆、机械设备等)有形资   雪消纳场管理;公厕管理服务;市场管理;市政设
产租赁;货物运输;生活饮用水二次供   施管理;污水、污泥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医疗废弃
水设施清洗消毒;水域垃圾清理;冰雪   物运输、处置;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大
清除、运输服务、冰雪消纳场管理;公   气污染治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停车泊位的建设、
厕管理服务;市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的变更与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
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2021年3月)。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