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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0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
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监事会主要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2、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三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4、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李国刚为第二届监
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
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
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的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
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
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山东高速(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45%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关于拟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9、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
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
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运作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
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议事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
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
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
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且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
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三、2021年的工作计划
      2021 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依
  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
  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2021 年度,监事会还
  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地履行对公司财务、风
  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
  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