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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4-01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25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
年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担保
额度的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深圳市玉禾田物业

清洁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2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
日、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等。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玉禾田”)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洋
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玉禾田向以上银行申请的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3058C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陈曼青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1801、A1802、A1803
           经营范围: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消杀除四害、白蚁防治、环保工
    程,清洁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领取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园林绿化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垃
    圾分类项目运营管理,垃圾分类技术咨询与开发服务;垃圾中转站的设计和技术
    开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发;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运输服务及冰雪消
    纳场管理;公厕管理服务;室内外空气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维护;物业租赁;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RDF技术、厌氧生物制沼技术焚
    烧等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餐厨垃圾回收利
    用处理及相关环保设备制造、运营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53,420.02                          134,458.12
负债总额                                               92,758.52                            93,265.48
净资产                                                  60,661.5                            35,794.52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153,768.587                           139,172.97
利润总额                                               25,834.25                            13,962.47
净利润                                                 21,186.91                              9,384.9

    被担保方关于额度使用基本情况表:

                      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经审批的      截至目前                                是否
                      方持   最近一期                              使用担保      剩余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额度(亿        额度
                                         (亿元)      (亿元)                                担保
                       例       率                                   元)
玉禾田
           深圳市玉
环境发
           禾田物业
展集团                100%   60.46%      22    5.37          5     16.63       否
           清洁管理
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BA2020121100000067C20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BA2020121100000067T100
   的 《贸易融资及保函协议》、BA2020121100000067Y200的《银行承兑汇票承
   兑协议》以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4)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
   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
   费、执行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2、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BA2020121100000067C000的《授信额度协议》以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
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4)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执行费、拍
卖费、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3、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主合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755XY2021006939的
《授信协议》。
  (4)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
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
授信展期,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3,
949.45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4,154.56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25.0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三方
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