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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29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业区海松大厦A座18F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东焱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0,108,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816%。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79,763,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32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4,5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9%。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2,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8,46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4,51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0,107,1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1,9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72%;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8%;弃权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0,106,8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1,6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63%;反对1,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37%;弃权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0,107,1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1,9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72%;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8%;弃权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91,98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800%;反对1,0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00%;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80,106,8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1,0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1,6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63%;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8%;弃权30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9%。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90,48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19%;反对1,3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0%;弃权1,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0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117%;反对1,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37%;弃权1,60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4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90,08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419%;反对1,3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0%;弃权1,6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0%。
    其中,三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份为95,114,792股,具体回避情
况如下:
   关联股东                 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    回避表决股数
                                            数量(股)         (股)
西藏天之润投资     其实际控制人为关联交
                                             66,314,792      66,314,792
管理有限公司       易对手方
深圳市鑫宏泰投     其实际控制人为关联交
                                             8,800,000        8,800,0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易对手方
深圳市鑫卓泰投     其所属母公司的董事、
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凌锦明先生为公      20,000,000      20,000,000
                   司董事
回避合计(股数)                          95,114,792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0,103,3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0%;反对2,9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8,1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263%;反对2,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883%;弃权1,90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54%。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88,18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039%;反对2,9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81%;弃权1,9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0,105,5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8%;反对1,0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1,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3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726%;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8%;弃权1,60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4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90,38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479%;反对1,0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00%;弃权1,6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0%。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0,105,2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4%;反对1,0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0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117%;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8%;弃权1,90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54%。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90,08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419%;反对1,0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00%;弃权1,9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1%。

    (九)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9,48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095%;反对2,3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62%;弃权1,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9,0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089%;反对2,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65%;弃权1,60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4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9,08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2089%;反对2,3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65%;弃权1,6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46%。
    其中,六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份为100,114,792股。具体回避
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                  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   回避表决股数
                                              数量(股)          (股)
西藏天之润投资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
                                              66,314,792      66,314,792
管理有限公司        事长
王东焱              公司董事                   4,000,000       4,000,000
深圳市鑫宏泰投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
                                               8,800,000       8,800,0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事长
周聪                公司董事                    500,000           500,000
周明                公司董事                    500,000           500,000
深圳市鑫卓泰投      其所属母公司的董事、
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凌锦明先生为公      20,000,000      20,000,000
                    司董事
回避合计(股数)                           100,114,792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9,931,41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93%;反对175,1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87%;弃权1,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6,2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4.1441%;反对175,16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5314%;弃权1,600股,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46%。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9,931,41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93%;反对175,1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87%;弃权1,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6,2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4.1441%;反对175,16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5314%;弃权1,600股,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46%。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0,104,2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1%;反对2,0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5%;弃权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9,0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089%;反对2,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57%;弃权1,90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54%。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89,08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219%;反对2,0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1%;弃权1,9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1%。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0,104,2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1%;反对2,3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9%;弃权1,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9,0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089%;反对2,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65%;弃权1,60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46%。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0,103,8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1%;反对2,0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5%;弃权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9,0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089%;反对2,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57%;弃权1,90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54%。
    其中,关联股东王奇先生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份为400股,具体回避情况
如下:
   关联股东           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回避表决股数(股)
王奇                  公司监事             400                     400
回避合计(股数)                                 4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韩美云律师、肖荣涛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