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曹 阳 何俊辉 崔观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