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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49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业区海松大厦A座21F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东焱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205,915,39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74.39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0,527,0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57.9939%。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12 人 , 代 表 股份 45,388,374 股 , 占 上 市公 司 总 股 份 的
16.397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685,0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5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96,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388,3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46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1、选举周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4,3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77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5,663,97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0,297,432股,占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6481%。
       周平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东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4,3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77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97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00%;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0,297,432股,占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6481%。
    王东焱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凌锦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9,3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79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9,01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86%;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0,297,432股,占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6481%。
    凌锦明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4,3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77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97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00%;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0,297,432股,占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6481%。
    周明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周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4,3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77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97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00%;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0,297,432股,占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6481%。
    周聪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崔观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3,8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76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45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09%;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0,297,432股,占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6481%。
    崔观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甘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8,8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79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8,49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095%;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0,297,432股,占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6481%。
    甘毅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3,8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76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45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09%;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0,297,432股,占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6481%。
    李榕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3.01、选举李国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4,3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77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968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99%;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0,297,432股,占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6481%。
    3.02、选举王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9,3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79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9,008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86%;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10,297,432股,占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6481%。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205,902,9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40 %;反对12,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672,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2%;反对1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673,3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2 %;
反对12,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672,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2%;反对1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18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股 份 股 东 以外 的 其 他股 东 表 决情 况 : 同 意
5,673,366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7812%;反对12,44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88%;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份为200,229,584股。具体回避情况如
下:

       关联股东                  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         回避表决股数
                                                        数量(股)             (股)
西藏天之润投资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
                                                         132,629,584          132,629,584
管理有限公司            事长

王东焱                  公司董事                         8,000,000            8,000,000
深圳市鑫宏泰投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
                                                         17,600,000           17,600,0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事长
周聪                    公司董事                         1,000,000            1,000,000
周明                    公司董事                         1,000,000            1,000,000
金昌高能时代材          其所属母公司的董事、
料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凌锦明先生为公            40,000,000            40,000,000
                        司董事
回避合计(股数)                                    200,229,584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205,902,3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37 %;反对12,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671,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6 %;反对 1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88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6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股 份 股 东 以外 的 其 他股 东 表 决情 况 : 同 意
15,672,766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169%;反对12,44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93%;弃权6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8%。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205,901,5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37 %; 反对12,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671,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6 %;反对1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188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06 %。
       关联股东王奇先生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份为800股,具体回避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           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回避表决股数(股)

王奇                  公司监事             800                     800
回避合计(股数)                                 8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臻宇律师、洪玉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