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8-21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63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7月26日披露了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
内(即: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7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
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7月27日、2021年7
月2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显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合计六名核查对
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如下表所示,除下表列示的人员之外,其余核查
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区间
(股) (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 周滋刚 2021.1.25~2021.7.23 2,100 1,200
(业务)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 胡文军 2021.2.5~2021.7.20 6,700 6,700
(业务)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3 肖志军 2021.1.28~2021.2.19 100 200
(业务)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4 陈镇轩 2021.1.26~2021.7.2 7,100 5,900
(业务)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5 胡金全 2021.3.22 0 800
(业务)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6 聂宇锋 2021.4.28~2021.7.12 3,200 4,400
(业务)人员
经核查,上述人员中,两名核查对象(周滋刚、胡文军)在知悉股权激励
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进行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该两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
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其所知悉的信息相对有限,且其本人未向任何人员泄漏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出于审慎性原则,该两名核查
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核查对象均出具了书面说明,确认其在核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行为均发生于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完全系个人根
据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未接受任何关
于买卖玉禾田股票的建议,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如若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
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