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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64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业区海松大厦A座21F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平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且公司未设
置副董事长,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王东焱女
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200,590,41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72.4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8,527,2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2714%。
    通 过 网络 投票 的股 东 7 人 ,代 表股 份 42,063,200 股 ,占 上市 公司 总股 份 的
15.196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360,8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85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97,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6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45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75,61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6%;反对14,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46,0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3731%;反对14,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69%;弃权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46,032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572%;反对14,8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28%;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75,61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6%;反对14,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46,0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3731%;反对14,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69%;弃权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46,032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572%;反对14,8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28%;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75,61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6%;反对14,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46,0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3731%;反对14,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69%;弃权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46,032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572%;反对14,8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28%;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90,21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0,6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9915%;反对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60,632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981%;反对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洪玉珍律师、蒋步云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