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64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业区海松大厦A座21F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平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且公司未设 置副董事长,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王东焱女 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200,590,41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72.4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8,527,2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2714%。 通 过 网络 投票 的股 东 7 人 ,代 表股 份 42,063,200 股 ,占 上市 公司 总股 份 的 15.196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360,8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85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97,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6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45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75,61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6%;反对14,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46,0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3731%;反对14,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69%;弃权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46,032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572%;反对14,8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28%;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75,61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6%;反对14,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46,0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3731%;反对14,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69%;弃权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46,032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572%;反对14,8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28%;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75,61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6%;反对14,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46,0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3731%;反对14,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69%;弃权0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46,032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572%;反对14,8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28%;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0,590,21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0,63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9915%;反对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60,632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981%;反对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洪玉珍律师、蒋步云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