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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80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
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
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
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担保,其中对深圳市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
额度为33亿元、对沈阳玉禾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3亿元、对沈阳
玉禾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18亿元、对沈阳玉禾田环境清洁有限公
司的担保额度为0.4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9)等。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分行签署了五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四家下属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
合计2.80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1、被担保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市玉

           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3058C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陈曼青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1801、A1802、A180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消杀除四害、
    白蚁防治、环保工程,清洁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领取相关资质证
    书后方可经营);园林绿化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汽车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垃圾分类项目运营管理,垃圾分类技术咨询与开发服务;垃圾中
    转站的设计和技术开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发;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
    运输服务及冰雪消纳场管理;公厕管理服务;室内外空气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维
    护;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运
    输服务;货物运输;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RDF技术、厌氧生物制
    沼技术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餐厨垃
    圾回收利用处理及相关环保设备制造、运营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751.42                    153,420.02
负债总额                                        54,405.39                     92,758.52
净资产                                          71,346.03                      60,661.5
           项目            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1,484.49                    153,768.58
利润总额                                        16,857.21                     25,934.25
净利润                                          13,866.52                     21,186.91
           2、被担保方:沈阳玉禾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4MA0XMKXCX8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周聪
           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00号
           经营范围: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管理;园林养
    护、清洁;河道、水域清理保洁、下水道清污;移动厕所、固定厕所服务、保洁;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粪便、城镇固废的处理与处置;环卫设施建设和管
    理;环卫工程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建筑物清洁服务;汽车、汽车零配件销售;
    车辆修理与维护;机械与设备租赁;病虫防治服务;垃圾分类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垃圾中转站设计;物业管理;大气污染治理;花卉租售;环保工
    程、市政工程施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除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72.19                      9,132.27
负债总额                                            1,189.96                      2,739.39
净资产                                              8,082.23                      6,392.88
           项目               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480.57                     10,781.39
利润总额                                            2,258.44                      3,639.99
净利润                                              1,689.36                      2,724.14

           3、被担保方:沈阳玉禾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2MA0XNF6A3H
           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周聪
           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大街500号长白中路与仙岛南路交汇处
           经营范围:环卫设施管理、建设、投资、运营;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
    运输、处理和处置、管理;园林养护、清洁;河道、水域清理保洁、下水道清污;
    移动厕所、固定厕所服务、保洁;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粪便、城镇固废
    的处理与处置;废旧物质的回收、利用(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物清洁服务;
    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车辆修理、维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病虫防治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44.98                      6,267.03
负债总额                                            2,754.00                      2,482.10
净资产                                              4,490.98                      3,784.93
           项目               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377.48                      7,940.63
利润总额                                             955.40                       1,096.69
净利润                                               706.05                           821.97

           4、被担保方:沈阳玉禾田环境清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0XQLDF1M
           成立日期:2018年5月5日
           法定代表人:周聪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号街八号路
           经营范围:城乡道路和生活垃圾(不含厨房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804.15                     19,567.91
负债总额                                            1,513.40                      1,902.82
净资产                                               20,290.75                         17,665.09
            项目               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9,385.66                         12,895.15
利润总额                                              3,497.59                          4,891.38
净利润                                                2,625.65                          3,649.81

    (二)被担保方关于额度使用基本情况表

                        担保   被担保方
                                          经审批的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使               是否
                        方持   最近一期                                       剩余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保额度
                                          (亿元)   (亿元)     (亿元)                担保
                         例       率


           深圳玉禾田
           智慧城市运
                        100%    43.26%      33         1.82          2        31.18        否
           营集团有限
           公司




           沈阳玉禾田
           环境发展有   100%    12.83%      0.3        0.015       0.2575     0.285        否
玉禾田
           限公司
环境发
展集团
           沈阳玉禾田
股份有
           环境管理有
限公司
           限公司       100%    38.01%      0.2        0.18         0.18       0.02        否




           沈阳玉禾田
           环境清洁有
           限公司       90%     6.94%       0.4          0         0.365       0.4         否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授信业务合同(简称“主
合同”)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
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在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
立的一系列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
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下具体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
(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5、保证范围: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
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告费、拍卖费、过户
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
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
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
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3、被担保方:沈阳玉禾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本合同6.3条的约定办理各类融资
业务而签订的一些列合同。
    5、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
所指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
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仟伍佰柒拾伍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3、被担保方:沈阳玉禾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本合同6.3条的约定办理各类融资
业务而签订的一些列合同。
    5、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
所指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
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五)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3、被担保方:沈阳玉禾田环境清洁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本合同6.3条的约定办理各类融资
业务而签订的一些列合同。
    5、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
所指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
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叁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此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96,896.99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4,533.65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的五份《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