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玉禾田: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榕)2022-03-29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榕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                                                是否连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出席股
 独立董     应参加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东大会
 事姓名     董事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李榕           5        1           4         0         0         否            1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会议名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0                 0
         李榕
                               提名委员会                  0                 0

二、 日常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行使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发挥专业特长,以

 合理谨慎态度,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除履行董事的一

 般职责外,同时时刻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履行独立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

公司关联交易、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重要事项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履行了监督职能。

    (二)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遵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公司发展规划、对外投资、聘请审计机构、年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提出了

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三)关注并参与公司内控建设及评价工作。本人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人

员就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进行交流与沟通,并根据自身的专业经验就公司的内控建设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公司的内控缺陷整改的检查及内控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在内控建设方面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独立的专业判断、

共发表事先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共计 4 次。报告期内,对董事会所审议事项没有提出

过异议。

    时间及会议                     独立事项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7 月 2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

  日,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师事务所的议

  会 2021 年第一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案》的事前认可

  次董事会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意见

                    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时间及会议                     独立事项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8 月 16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

  日,第三届董事    见、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会 2021 年第二    对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1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日,第三届董事    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会 2021 年第三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四、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相关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项目建设以及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

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此外,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使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情况。

五、报告期履行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三)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综上,2021 年度,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榕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