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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5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颁布)、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
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
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计划及经营运作实际需求,结合近期融资环境,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相关融资计划,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8.80亿元,系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周平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周梦晨先生为上市司在申请综
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提高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平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周梦晨先生担保
的对象为上市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方案。
                                         独立董事:崔观军   李榕   甘毅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