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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禾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5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
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主
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公司与内江高能环境技术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2、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1 项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的议案》。
    4、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7 项议案:《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追加与内江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
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运作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
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议事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
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
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
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且已制定了严格的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严格遵循了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
  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
  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
  要求,并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
  单,未发生内幕交易,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3年的工作计划
      2023 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依
  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
  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2023 年度,监事会还
  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地履行对公司财务、风
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
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