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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飞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2020-03-0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019]256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106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8.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86,872,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1,115,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335,756,700.00 元。
2020 年 2 月 12 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53,166,750.05 元(已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33,705,449.95 元);同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XYZH/2020JNA20003”《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
     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金投入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2018 年 5 月 7 日已完
        增产 13,600 万套滑                           成嘉善县发改局备 嘉善县环保局
 1      动轴承自动化建设     25,000.00     18,987.67 案 , 项 目 代 码 : 报 告 表 批 复
        项目                                         2018-330421-34-03-0 [2018]169 号
                                                       29212-000
                                                       2018 年 5 月 7 日已完
                                                     成嘉善县发改局备 嘉善县环保局
        年产复合材料 50 万
 2                           13,580.00     10,580.00 案 , 项 目 代 码 : 报 告 表 批 复
        平方米建设项目                               2018-330421-34-03-0 [2018]170 号
                                                     29213-000
                                                       2018 年 5 月 7 日已完
                                                     成嘉善县发改局备 嘉善县环保局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08.00      4,008.00 案 , 项 目 代 码 : 报 告 表 批 复
                                                     2018-330421-34-03-0 [2018]166 号
                                                     29214-000
             合计            42,588.00     33,575.67            —                  —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
     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2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金额共计 46,623,340.45 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41,288,802.79 元,已支
     付发行费用 5,334,537.66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46,623,340.45

     元。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自筹资金已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号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增产 13,600 万套滑
 1      动轴承自动化建设     250,000,000.00 189,876,700.00 39,383,457.70 39,383,457.70
        项目
        年产复合材 料 50
 2                           135,800,000.00 105,800,000.00       1,905,345.09       1,905,345.09
        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080,000.00    40,080,000.00                  -                 -
           合计              425,880,000.00   335,756,700.00 41,288,802.79 41,288,802.79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自筹资金已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金额                                   拟置换金额
                                                             金额
 1       承销、保荐费用               35,592,242.40        1,886,792.46             1,886,792.46

 2       审计、验资费用                5,169,811.32        2,594,339.55             2,594,339.55

 3       律师费用                      6,226,415.09            707,547.17            707,547.17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4                                     3,962,264.15                     -                      -
         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
 5                                       164,767.04            145,858.48            145,858.48
         作费
                合计                  51,115,500.00        5,334,537.66             5,334,537.66

     注:上表所列发行费用均不含税;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6 日,双飞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1,288,802.79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使用募集资金 5,334,537.66 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3 月 6 日,双飞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
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XYZH/2020JNA20004),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
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对双飞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双飞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已经双飞股份董事会审
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光大证券同意双飞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建                  伍仁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