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3-0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双飞
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飞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019]256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106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8.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86,872,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1,115,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335,756,700.00 元。
2020 年 2 月 12 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53,166,750.05 元(已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33,705,449.95 元);同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XYZH/2020JNA20003”《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浙江双飞无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总额 金投入金额
2018 年 5 月 7 日已完
增产 13,600 万套滑 成嘉善县发改局备 嘉善县环保局
1 动轴承自动化建设 25,000.00 18,987.67 案 , 项 目 代 码 : 报 告 表 批 复
项目 2018-330421-34-03-0 [2018]169 号
29212-000
2018 年 5 月 7 日已完
成嘉善县发改局备 嘉善县环保局
年产复合材料 50 万
2 13,580.00 10,580.00 案 , 项 目 代 码 : 报 告 表 批 复
平方米建设项目 2018-330421-34-03-0 [2018]170 号
29213-000
2018 年 5 月 7 日已完
成嘉善县发改局备 嘉善县环保局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08.00 4,008.00 案 , 项 目 代 码 : 报 告 表 批 复
2018-330421-34-03-0 [2018]166 号
29214-000
合计 42,588.00 33,575.67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
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募集项目进度,公司将于使用期限到期前分次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且按此投入进度及公司贷款利率估算,预计一年内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
约 91.35 万元人民币。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
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而节省的利息支出则以实
际情况为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与承诺
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
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接或
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 程序。 因此 ,我们 同意公 司使用 部分闲 置募 集资金 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双飞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双飞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双飞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建 伍仁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