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6
证券代码:300817 证券简称: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0年3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6 日(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3月26 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宏伟北路18号,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引春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20人,代表股份60,028,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2755%。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242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8,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36%。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6,528,2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7514%。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
关人士列席了会议。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方式,部分董
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60,016,16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全 体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9798%;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2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16,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147%;反对12,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5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60,014,16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全 体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9765%;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14,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7840%;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60%;弃
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