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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16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
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

展,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
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与嘉善超盛五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嘉善超盛五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捷行无油

轴承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交易系因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而产生,以上交易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以上公司形成依
赖;上述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公司与嘉善超盛五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交易预计事项。

    五、《关于公司与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交易系
因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而产生,以上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

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
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以上公司形成依赖;上述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与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交易预计事项。

    六、《关于审议<关于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均严格遵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任何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非经营性质资金占用的事项,不存在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对公司资金占用导致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形。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
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

    八、《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目前公司内控
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
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单
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
到了有效的实施;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九、《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

性可以得到保证。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雪梅                王爱华               廖帮明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