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12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
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
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雪梅 王爱华 廖帮明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