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7 证券简称: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 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2021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宏伟北路18号,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引春先生。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 表股份75,03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24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人,代表股份75,03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24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1人,代表股份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 10,83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7232%。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 关人士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王爱华、王雪梅、廖帮明分别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嘉善超盛五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捷行无油轴承 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与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 因股东周引春、顾美娟与嘉善超盛五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 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股东周引春、顾美娟、嘉善顺飞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嘉善腾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8,27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8%;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2%;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9%;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