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7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事前审核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
诚信纪录,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其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按计划高质量的完成公司审计任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锦标 张颂勋 陈宇岳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