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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杰微纤: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24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0-043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徐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审议,本届监事会认为由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推荐的被提名人赵徐先生、沈
淑芳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
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同意提名赵徐先生、沈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两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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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赵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选举沈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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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徐先生,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就读于河海大学机电工程专业,毕业后取得学士学位;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2005 年至 2014 年,就
职于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2015 年创立江苏兰创律师事务所,至今担任主任
一职;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赵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赵徐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沈淑芳女士,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至 1995 年就读于南京邮电大学化工专业,取得大专学历。1995 年至 2004 年,
在交通物资局销售部任职;2005 年至今,在公司销售部任职;2017 年 3 月至今,
担任公司监事一职。
    截至本公告日,沈淑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沈淑芳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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