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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杰微纤: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同意聘任李思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李思远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
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李思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3366336
    传真:0512-63368007
    电子邮箱:lsy.ck@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镇交通路 68 号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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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李思远先生,198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学学士,助理工程师,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
事会秘书资格。先后就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
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3 月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思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思
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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