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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19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9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镇交通路68
号聚杰微纤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仲鸿天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经过半数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仲湘聚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1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70,000,4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70.37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
份7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37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
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
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2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
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


                                   5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张鎏律师、王长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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