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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杰微纤: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1
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
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
的相关内容。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规定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中衔
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
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 2021 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预
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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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
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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