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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杰微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8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 4 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仲鸿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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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0,04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42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0,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37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9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4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9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00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9%;
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23%;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7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00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9%;
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23%;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7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5%;
反对 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5%;
反对 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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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秦晓宇、华诗影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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