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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杰微纤: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
于独立性原则、谨慎性原则,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
们作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了为控
股子公司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提供 1,400 万元担保以外,公司未实际发生其他
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同时公司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
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
资金风险。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
规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外披露《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
慎性原则,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鹏                蒋建春                  陈海祥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