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490 号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微纤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聚杰微纤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聚杰微纤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聚杰微纤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编
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聚杰微纤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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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聚杰微纤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聚杰微纤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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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3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87.0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07 元,共计募集资金 37,479.0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361.35
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 2,561.35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 200.0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35,117.7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9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
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25.9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32,591.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2,591.78
项目投入 B1 16,928.3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58.6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9,96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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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86.70
结项项目永久补充流动
C3 186.87
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26,898.0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45.38
结项项目永久补充流动
D3=C3 186.87
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7,152.2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152.27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
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城西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0706678031120100373 江苏聚杰微纤纺织科
[注 1]
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 029 技集团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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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江苏聚杰微纤纺织科
37120188000259005 17,188,652.13
公司吴江支行 技集团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聚杰微纤纺织科
512902759010688 41,376,824.86
苏州城西支行 技集团募集资金专户
安徽聚杰微纤新材料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0706678031120100383
[注 2] 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
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 775
金专户
安徽聚杰微纤新材料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070122000514761 12,957,235.86 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
吴江支行
金专户
合 计 71,522,712.85
[注 1]该账户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销户
[注 2]该账户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原材料研发、检测系统升级、面料新结构
开发、后加工功能性拓展、染整技术优化、无尘洁净面料应用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研究并实现
产业技术升级。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本公司实施“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系通过意大利米兰境外营销服务办
事处更好的服务国外客户,并积极开拓更多的国外中高端超细纤维产品客户;建设上海、深
圳两个国内营销服务办事处,为客户提供面料选用、涉及咨询服务,提升国内客户服务能力
及市场信息收集、分析能力。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决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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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因安徽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相较于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农
创厂区具有更为优越的管网、热能、交通及其他基础设施,可以大幅提高生产效率,节省生
产成本,公司“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调整前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后对比 资额(万元) 用状态日期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
超细纤维面料 调整前 12,882.65 2022-06-30
股份有限公司
及制成品改扩
安徽聚杰微纤新材料科
建项目 调整后 12,263.21 2022-06-30
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86.87 万元(含
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
续。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完成时间变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决议通过,鉴于苏州市吴江区松陵
镇农创厂区项目承载能力趋于饱和,根据公司最新战略规划,为给公司研发事业预留更多成
长空间,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变更实施地点和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具体如下:
调整前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后对比 状态日期
调整前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农创厂区 2022-06-30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苏州市吴江区吴江东太湖度假区 524 国道
调整后 2023-06-30
西侧,吴江市聚杰微纤染整有限公司南侧
3. “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项目变更
结合当前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的行业市场环境,公司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产能与市
场需求基本匹配,扩大产能紧迫性不强,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
司第二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终止“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设立
更为符合行业最新发展趋势的“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
调整前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资金投资额
后对比 用状态日期
(万元)
超 细 纤维 无 尘 超净 吴江市聚杰微纤无尘洁净
调整前 6,372.08 2022-06-30
制品建设项目 纺织品有限公司
超 细 纤维 含 浸 面料 安徽聚杰微纤新材料科技
调整后 6,350.98 2023-09-30
建设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时,“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21.10 万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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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超细纤维含浸面料 277.07
否 6,350.98 6,350.98 4,974.17 5,482.35 86.32 2022.3 否 否
建设项目 净利润
89.48
承诺投资项目
32,591.78 32,591.78 9,969.64 26,898.02
小计
①受全球经济下滑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超细纤维面料需求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导致募投项目“超细纤维
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
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原定于“广州”实施的营销中心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实施,项目其他内容
不变。同时将项目的完工时间由 2022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③募投项目“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本期逐步开始转固并投产,尚未达到预期收益。
“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拟为子公司吴江市聚杰微纤无尘洁净纺织品有限公司引进先进生产装备,
扩大生产规模,以满足国内中高端无尘洁净制品市场需求。但由于该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公司结合当前超细纤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维无尘超净制品的行业市场环境,认为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产能与当前市场需求基本匹配,扩大产能紧迫性
不强,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设立更
为符合行业最新发展趋势的“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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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2020年9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的实施
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安徽聚杰微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农创厂区变更为安徽
省郎溪县十字经济开发区;
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市
吴江区松陵镇农创厂区变更为苏州市吴江区吴江东太湖度假区 524 国道西侧,吴江市聚杰微纤染整有限公司
南侧;
根据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品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以对全资子公司安徽聚杰微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的方式投入到“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吴江市聚杰微纤无尘洁净纺织品有限公司变更为安
徽聚杰微纤新材料科技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农创厂区变更为安徽省郎溪县十字经济
开发区;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
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原定于“广州”实施的营销中心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实施,项目其他内容
不变。同时将项目的完工时间由 2022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40.54 万元,经 202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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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该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 186.87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净额 5%,可以豁免履行董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事会决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
“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节余主要原因: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管理,秉承合理、高
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优化建设流程等方式,高效的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② 在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152.27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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