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晶辉电 器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GEORGE MOHAN ZHANG、张北已仔细阅读了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中相关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 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GEORGE MOHAN ZHANG 张 北 晶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