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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鼎股份: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20-07-10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北
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北鼎股份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
施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5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91 元/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20.8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942.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178.0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SZA30210”号《深圳市北鼎晶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厨房小电扩建项目                        12,322.08           10,908.98
       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合用品线下营销网络
 2                                             8,291.50           2,252.73
       建设项目
       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合用品研发设计中心
 3                                             5,076.33           5,076.33
       建设项目
       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线上营销网络及品牌建
 4                                             9,940.00           9,940.00
       设项目

     (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优化各业务
架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公司拟将“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合用品线下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线上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
拟新增“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合用品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
子公司北鼎科技。

     (二)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
司北鼎科技进行增资,用于“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合用品线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线上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以及“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合
用品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北鼎科技注册资本将 1,0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北鼎科技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北鼎科技将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和管理。

     (三)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情况及原因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市场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目前募投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预计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其中厨房小电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合用品线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合用品研发设
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优化公司业务架
构,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不会对募投项
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
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进度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
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
目、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山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调整、本次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本次通过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
需要做出的调整。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进度、
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贤德          万云峰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