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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
认真的监督和审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
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管 黎 华                 刘 昱 熙                     尹 公 辉




                                               日期: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