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08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中议案1、2、3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议案1、2、3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刘昱熙女士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刊登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8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1年2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 ;
13:00至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2月8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
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01大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6,72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8.28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6,7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8.28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0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1.38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1.37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公司独立董事刘昱熙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已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下列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7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7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7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7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莹、张琪彬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8 日